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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清浅小溪萦绕于山间,如美人腰畔的白玉带,激荡起纷纷扬扬的水珠,蹦跶着,带有无数欢快的笑意。

在王城城门见到的那名紫衣女子又浮现于眼前。那高束的柔软腰肢,领口处一大抹白腻,耳坠叮当乱撞……与女伴嬉笑时乱颤的……不,不能想。

在溪水中沐浴的男子不由得喘了口气,鼻息粗重,脸蛋及耳脖子都有些发红。

他此刻赤身站在明溪内沐浴,朝阳裹着明媚红霞洒落在他一身米油色肌肤上,胳膊上肌肉虬结。他弯腰掬了一捧水,泼在脸上。水珠在阳光下四散。如同有韵律的音符,跳跃着在充满弹性的米油色肌肤表面奔跑。

沐浴在阳光下的脸似刀刻斧凿,鲜明如岩石壁上用匕首一道道刻印出来的。

这张脸算不得英俊,却足以令人记忆深刻。

“小七!”

远处一个青年男子背挎弓箭大踏步走来,赤足踩在溪水,每一步都溅起大蓬水花。

走的近了,可看清这个背挎弓箭的青年肩披一头乌黑发光的蓬松卷发,浓眉大眼,四肢修长,生的非常俊美。他跨进溪水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抬起右脚,狠狠揣在溪中男子米油般饱富弹性的屁股上,笑骂道:“好你个死阿七!长大后居然个头比本少爷还高!”

溪中沐浴的男子正是南府嫡三子,小七。他在今晨第一道晨曦中迎来了自己的十二岁,全身骨骼骤然如暴风急雨般躁动,起初是体内传来一连串喀喀喀的骨骼暴涨的声音,随即见到皮肤下青筋如一条条游鱼般跳动,脸庞越来越宽大,小腿汗毛越来越浓密,肌肉虬结,腹部赫然现出八块腹肌。

这一切对于一位未成年的少年来说,都是曾经极其渴望的。

南七不由得朗朗笑了,随即发现就连喉口的那块凸结也充满了阳刚气概。“源平,你再踢一脚试试,信不信我打烂你那张勾搭姑娘的桃花脸!”

-“我赌你不敢!赌注就是咱们仨今晚在涂山的第一份猎物!”

话语掷地有声。

随之从寨子围墙后一跃而出跳上墙头。

距离这条小溪尚且有一箭之地,阿顺话语就顺着风吹送过来。

阿顺八个月前迈入了十二岁成年,却苦于一直没有纠集到另外四名同龄人组成狩猎小组进入涂山。阿顺是个孤儿,未成年时便凭借敏锐的视力与听力成为寨子里的一名少年侍卫,手中拎着一把大朴刀,快步朝明溪跑来。

先前那位身背弓箭的源平,则是出身自涂山部落里离高长老的嫡系孙辈,比小七早十天成年。

他们三人此前交往并不多,更谈不上割颈换命,但是因为一项小小的计谋一项小小的——少年人针对这个世界所发出的挑衅般的计谋,源平、南七与阿顺一拍即合。

“洗干净了赶紧滚上来!穿好衣裳咱们就进山。”阿顺跑路像一阵风,说话也快似一阵风,口中催促道,“我观察过天色了,傍晚时有雨,涂山后山从来没人进去过。依咱们三人的能耐,去后山摘一大捧绿果花不在话下。”

在他最后一个字落音的时候,他人也跑到了南七与源平的面前,手里拎着把大朴刀,兴致高昂。

阿顺额头绑一条五彩绳结额带,鬓边两条柔嫩柳条般的棕色麻花辫披落,一双眼睛又亮又野,多少部落里的姑娘见到他就掉魂。平日惯爱穿素白衣裤,衣襟口由爱慕他的姑娘们偷偷绣了两排绿果花。

绿果花是涂山后山特有的一种野果子,果实是厚重的碧青色,汁液挤出来,混入小蓟、车前子,有疗伤止血奇效。

部落少女们给他偷偷绣上绿果花,是祈福的意思。预祝部落美少年阿顺一举夺下头魁,顺利进入涂山狩猎,带回成年礼。

“那是!到那时,哪怕就是从一千里涂山拎出来只兔子,我家老爷子都得高兴地四处嚷嚷半个月!”源平想起离高爷爷,嘴角泛起一丝骄矜的笑意,眉目间尽是得色。

“咱们瞒着大人们进山可不是过家家酒!”南七抿了抿薄唇,不以为然地穿上岸边阿殷夫人早已替他准备多月的素白麻袍,在腰间系了根带子,赤足套上麻鞋。他伸出一根食指戳向不远处青灰色的涂山山峰,摇了摇,随即昂然望天道,“听闻涂山有妖,千余年来从未有人亲眼目睹,咱们这次进山,就是冲这头妖去的!杀他娘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恰好一阵风过,吹动他脑后湿漉漉的长发,颇有几分意气风发。

阿顺和源平明显愣了愣。

他俩是分别被南七知会的,初听南七这项胆大的提议,他俩承认自家也颇为意动。这八个多月来,阿顺早就等到心焦。在一个土生土长的涂山男人眼里,他必须要进山。一天不进山狩猎,一天就是个不被人承认的懦夫!对于一个孤儿来说,获得部落里大多数人的承认、甚至是尊重,那是一件无上荣耀。

源平则是觉得,如果连孤儿阿顺都去了,连那个破落将军府里靠手艺活赚钱的小子都去了,自个儿若不去,那不是给爷爷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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