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试问天下落谁手,不让须眉问鼎心(上)(1 / 2)
气氛正好,哪怕兰轩还算克制,只几杯淡酒,不经意间她还是染上几分醉意,她的对面白灼灼的脸颊同样呈现一片微醺的红,兴致上来,叶九歌更是一边打着拍子,一边哼起军中的战歌来。酒量不错的叶九歌看着两人,只觉得自己似乎也跟着醉了,这样放松于叶九歌也是难得。
一入帐,金初阳最先见到的就是这么一番场景,知道叶九歌随性,不曾想会这么随性,面对帐门前作解释的姜维,金初阳挥手表示不介意。眼见叶九歌看见她猛地停下现在正做的动作想要起身,金初阳直接几步坐在了叶九歌的对面,几乎就在叶九歌起身的同时她说道:“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加寡人一个可好?”
叶九歌起了一半的动作又停了下来,她边为金初阳倾酒边朗声说道:“大王亲临,幸甚乐甚,焉有不悦之理?”
锦兰轩和金初阳毗邻而作,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这无关容貌,单纯是气质差别。如果说锦兰轩的穿着算是出格,那金初阳则是和叶九歌一般随性,哪怕她着的是和锦兰轩一般无二的绛纱袍。比起锦兰轩衣服的规制,她这一身才更像昔日的庄王,也更符合她的身份,她与锦兰轩的差别,不单是衣服规制的不同,更多的是她和锦兰轩这个人的不同。哪怕金初阳这身穿着几乎和流传下来的庄王画像一般装束,但就是感觉锦兰轩似乎更像画像上的庄王,不过,这似乎也不奇怪,洒脱放弃王位的庄王和坐视锦国灭亡的锦国继承人总该有几分相似的。但你要说金初阳不似庄王,这也不对,女子为王的庄王和同样一国之主的金初阳在气质上总该是有两三分像的,两人似乎都有几分庄王的神采,但奇异的是,相邻的两人就是完全不同的存在。
金初阳双手接过叶九歌递上的酒盏,酒杯对着三人环绕一圈,说道:“寡人敬在座的大家——”一打眼儿,金初阳就猜到了除叶九歌之外的人的身份,显而易见的,着绛纱裙的应该是华阳公主,而容貌同样出色的是早有美名的凌波公主。
闻言,三人从容举杯回应,不同于之前的浅酌,一同饮尽杯中酒。
金初阳的一侧,白灼灼眼眸里都是对金初阳满满的钦佩,也由不得白灼灼不敬仰,她清楚的知道,易地而处,她若是金初阳,恐怕今日坟头的草都要三尺高了。而金初阳若是她,一定会做得更好,金国的悼太子早已大仇得报,而她却还在为了报仇苦苦和连家兄弟虚与委蛇,有些人生来就要发光的,一如眼前的金初阳,明明容貌不算出众,但依然会是人群中的最亮的那颗星。
兰轩原本尚有的几分醉态,随着金初阳的到来,完全的清醒过来,她侧身歪头打量身旁的金初阳,这本是极为失礼的行为,但透过她那双纯粹欣赏的眸子,却感觉不到一分冒犯。察觉到锦兰轩的注目,金初阳微微转头与锦兰轩对视,四目相对,这一刻,她们所思所想竟然完全趋于一致,眼前之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曾经的金国嫡长公主是个极其张扬热烈的小姑娘,若不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若疼爱他的兄长还在的话,大概她会一直如此。后来啊,骤逢大变,从天堂到地狱,再没有人比她要知道权力的重要性了。于金初阳言,权力可一言生,可一言死,甚至于在她公然弑父后依然可以让她无惧人言、高高在上。而面前的锦兰轩似乎就是用来打破金初阳认知的存在,锦国的华阳公主,自古以来唯一以国都为封号的公主,明明有能力,最终却任锦国轰然倒塌。想不通,就是想破脑袋金初阳也想不通,这究竟是为什么啊?
对于金初阳,锦兰轩一向欣赏,应该说金国的今天完全是锦兰轩曾经构想过的她执政时的锦国,甚至于金初阳的阻力要更大,与子嗣单薄的锦国不同,金国宗室可不是吃素的。杀伐果断,这方面金初阳做得很好,能一扫金国的衰退之姿,并立秦齐,这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儿。兰轩自己知自己,她一向顾及太多,太过顾及各方面的利益,也就致使她一定不能如金初阳一样处事干脆利落,执政的效果也一定不如金初阳这般大刀阔斧来得快。不是说顾及太多不好,锦国不是金国,春风化雨般的手段也不无不可。而金国则不同,重症需猛药,金初阳就是最适合的那一剂猛药。从不受重视的公主到浴火重生的女王,金初阳会是幼时曾立志于九州的那个她吗?
锦兰轩与金初阳相视,自有一股张力,气氛却并不尴尬,倒是叶九歌先沉不住气:“你们俩照镜子啊?”叶九歌不是不懂权谋,只不过在非必要情况下,她从不勉强自己,她看得出来,金初阳和锦兰轩之间虽各有锋芒,却无计较之意。
你别说对视的两人衣衫相近,装扮相似,还真有几分照镜子的意思了。
闻言,金初阳率先回复:“寡人倒是想和公主相像,只是同人不同命,寡人可比不得公主洒脱。”
金王这话可谓话中有话,一句同人不同命,这‘相像’二字真的单只容貌吗?而‘洒脱’二字从金初阳口中说出自带一分嘲讽之意,灭国的公主效忠的却是敌国,金初阳自是不会理解,也无法认同。
而随着这句话出口,终归气氛不同了,其实更早之前,在金初阳到了的那一刻气氛已然不同了,哪怕金初阳一举一动颇为和善,但她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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