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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次第花开绘芳谱,红粉何须藏深闺(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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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无常,被公子靖尽心培养的程锦最景仰的人是公子无名,而恰恰作为无名徒弟的白若水最欣赏的人是公子靖。

哪怕是在商丘城中,谢瑾还是知道了清晏台上的问题,坐在二层的小楼上,透过窗户,街道上繁杂的议论声经久不息。谢瑾也不知道自己不能参与这问答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作为秦国的旧臣,在秦启尊有恩于他们兄弟的前提下,他自然不会背叛秦国去另投他国,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关注诸侯问策。清晏台是取士之所,却不仅仅是取士之所,诸侯所问种种,历来最能代表天下大势所在,可齐国这一问,实在是不好回答。不光是这问题下了白国的脸面,更是因为这无从发生的没有征兆的事件难以回答。

谢瑾自斟一杯茶水,轻抿一口,压下内心诸多繁杂思绪。他着重考虑一点,未来局势是否又会如今所料般短暂平和?齐国对白国究竟是个什么态度?他无意识的拿起桌上的羽扇来回扇动,最终所有思绪连接成线,一丝不成熟的想法开始孕育。贵妃那女人对白国恨之入骨,那贵妃的妹妹,齐国的鬼谋,又是什么态度?她又是否能影响到公子靖?谢瑾的眼里滑过一抹精光,也许,这当中也不是不可以利用。

谢瑾骨子里的不安分开始蠢蠢欲动,明明他留在商丘是为了报贵妃对他们兄弟的恩情,他费心筹谋想要让连家所有希望成空也不过是报恩罢了,但是面对贵妃最在意的妹妹,在他第一想法里却是可以利用的存在。不过,这也怪不得谢瑾,实在是这恩情压在他身上太久了,他太想摆脱贵妃这个女人了,眼见未来数年局势几乎难以撼动,由不得他不着急。可惜,只要白王室压在连家上头,连家就算存在裂痕,也不是他可以轻易撼动的,若是齐国出手,就要容易的多。他握着羽扇的手倏得攥紧,一时难以决断,此时,兄长曾经教训他的话语不期然的浮现在他耳畔,他说:“无暇,你可要记好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是谓君子之为与不为之道也。”最终,他紧紧握着羽扇的手变得放松,他将这话在心中默念了足足三遍,这才将刚才不靠谱的念头压了下去。

自然,关注这五问的不止是些文士书生,不过和几日后叶九歌即将到来的邀约相比,似白王失手摔碎了手中的茶杯也不过算是一件寻常小事而已,诸如连家兄弟与凌波公主的互动更算不得什么,至于诸如连家内部的讨论之类的更不值得说道了。

锦兰轩终究不曾推了这次宴席,她和晴岚也不愧是至亲姐妹,她不愿晴岚为难,晴岚又何尝会希望她为难?

一份龙须酥,一份晴岚送来的龙须酥,姐妹俩自有其默契。这份看似普通的糕点,却是曾经兰轩为晴岚偷偷出宫约会打掩护之后她给兰轩的最常带的报酬。曾经,龙须酥的到来,意味着晴岚堪堪在膳前赶了回来,那这次的宴会也不会是个例外。提前离席,姗姗来迟,虽然失礼,与她们姐妹不失为最好的办法。

早早地,兰轩便来到了叶九歌的营帐,她以为她会是第一个来的人,不曾想会有人来得比她还早。被姜维引着进入营帐,一打眼儿就看见了上首之人,那是个极美的女子,一双我见犹怜的眸子,一片额前的桃花钿,一袭水碧色的齐胸襦裙,可谓将她那一身纤弱无依的气质凸显到了极致,再加上巴掌大的脸自带一股若有若无的天真稚气,这真是一个惹人怜惜的女孩。见有人到来,她从上首的座位上优雅起身,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带着一股清新的百合香味向着兰轩走来。

还未待兰轩作出反应来,就听凌波公主一侧的叶九歌的声音传来:“仲宣,我竟不曾想过你会这么早来。”她几步就窜到兰轩跟前,对着凌波公主介绍:“灼灼,这是齐国的鬼谋金仲宣,也是曾经的锦国的华阳公主。”之后,见凌波公主站定,这才伸手示意:“仲宣你这么聪明,不会猜不出眼前人是谁吧?”

随着叶九歌开口,兰轩这才回过神来,在这一日,出现在这里,眼前这芊芊佳人除了白国的凌波公主还有谁?兰轩回她:“冰魂月魄水精神,翠袂凌波湿楚云。白国的明珠,果然名不虚传。”然后,兰轩对着凌波公主屈膝作礼,“世人谬赞,才会将第一美人的名号轻许于吾,华阳这厢有礼了。”锦兰轩对白国有成见,这成见来自白国连家,做为被连家压制的白王室,她并无偏见。甚至于对着这个美名早早流传九州的小公主,她更是同情居多,在明知璟珺身体不好的前提下,这个差点成了璟珺未婚妻的女孩,看似得宠,也不过是白王手中待价而沽的高贵礼物罢了。

今日兰轩着的是一身非常正式的绛纱袍,那是昔日锦王为兰轩他日册封准备的众多衣服之一,虽不是衮冕服,衣服上绣着的九凤,依然召显着规制的不凡。这身绛纱袍与凌波公主曾经王兄还是太子时身上所穿着的有着很大不同,不光是刺绣图案里龙与凤的不同,更多的是版型的不同,她着的竟是一件改良的女式绛纱裙,九凤其上,端的贵气雍容。兰轩的发型是最常见的元宝髻,极为简洁的发型,搭配一组繁丽的龙凤钗,不曾喧宾夺主,却越发凸显出她的天生丽质来,她的容颜介于清冷和艳丽之间,五官精致又和谐,那身华服不曾在她身上增添上位者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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