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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郑家的宅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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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将秋家的事情娓娓道来,听得柳絮亦是一脸的气愤,一方面气愤大红的实诚心眼儿,一方面气愤秋家的欺人太甚。

赵红嫁入秋家之初,秋家兑现了承诺,将掌家之责和包子铺全都交给了赵红,婆母娘只管养花种草,公公只管逛街遛鸟。

秋山倒是个勤快的,但因刚从秋娘子手里接过包子铺生意,光学记账、进食材、送订货等就是一头雾水,和面包包子等后厨之事根本帮不上赵红什么忙。

赵红一个少女,初为人妇,即要管和面、和馅、包包子、卖包子,还要管家里人的吃穿用度、针织女红,铁打的娘子,也操持不了这样大的盘子。

想要雇个伙计,秋父、秋娘子和秋山异口同声的反对,说秋家小门小户,刚刚盘下旁边的一间小铺子扩大包子铺,哪有余钱雇人?就差没骂赵红是个败家的娘们了。

如此这般,只维持了不到半月,疲惫不堪的赵红只能哀求婆母娘重新操持家中中馈,自己专心照顾店里的生意。

虽然兑下了旁边的一个果脯铺子,扩大一倍铺面,实际上不过麻雀变成鹌鹑,只扩大了一点点,和大酒楼远远比不得,即使如此,秋家的包子铺己呈跨跃之势,天天排队买包子的人络绎不绝,秋山父子再也不用走街串巷的卖包子。

赵红与秋山正干得起劲儿的时候,家里却来了不速之客-----秋山的姨母一家三口。

秋娘子娘家姓林,身上有个哥哥,身下有个妹妹。

单说这个妹妹林霜,早年间十七岁就给一个邻县姓郑名爽的商贾做填房,郑家家趁人值,在三个县城都开着大酒楼,算得上是穿绫罗、带珠翠的富贵人家,若不是前头连死了两个娘子,正头娘子也轮不到林家这样的穷酸人家。

郑爽的第一个娘子,与郑爽是青梅竹马的少年夫妻,同甘共苦攒下家业,生下两个儿子,大儿子郑木已三十有余,跟林霜这个小娘的年岁差不多,己娶妻生子,掌管着家中大多的生意;二儿子郑林也己二十有五岁,娶妻生子,与郑木一母同胞,兄亲弟恭。

郑爽的第二个娘子,是郑爽的小姨子续弦,生下一个女儿便难产而死,女儿郑珠年方二十,己外嫁。与郑木、郑林虽不是一母同胞,但却因三人的娘亲是亲姐妹,郑珠打小又被郑木的媳妇贾氏带大,所以关系很是亲睦,和一个肚子里爬出的别无二致。

郑爽的第三个娘子,就是林霜了,她嫁过来之时,郑木己经十五六岁,跟着郑爽学习经营郑家的生意,己经娶亲贾氏,掌管着家中中馈,并将两岁的妹妹郑珠养在身边。

林霜多有不满,上过吊、耍过泼、撒过娇,想尽各种办法,想将掌家权力从儿媳妇贾氏手里要回来,最后惹得郑爽不满,大骂林霜痴心妄想,林霜才猜到了事情的端倪。

在娶林霜过门之前,郑爽怕林霜这个后娘对前面两窝儿的孩子苛待,尤其是不放心刚刚两岁的郑珠和不到十岁的郑林,索性在自己娶填房之前,先将大儿子郑木的亲事办了,让儿媳妇贾氏掌管家中中馈,抚养一弟一妹,安置妥当了才将林霜抬进门。

林霜过了门才发现,在郑家,自己名声上是填房的正头娘子,实则不过等同于暖床的通房,夫君高兴了,就赏些首饰银钱,和邀宠的狗儿差不多,逗得主人开心了,随手扔个骨头当犒赏,惹得主子不开心了,就会撂下脸子不理不睬,甚至饿上一顿半顿也是有的。

林霜甚至觉得,家中最得脸的丫鬟都比她过的好些。

好在林霜争气,第一胎就生下个带棒的哥儿郑森,贾氏这才不敢怠慢,吃穿用度,一切都是郑府里最好的;金银首饰、绫罗绸缎季季不落、节节不少,月例银子更是翻倍的长。

对于儿子郑森和女儿郑姝更是有求必应,即使是惹了祸事,贾氏也求着郑木一一给压下来,不让郑爽知晓。

渐渐的,林霜以为这贾氏就是面团的女人,欺软怕硬,越发的肆无忌惮,不仅自己时常摆婆母娘的款儿,便相的讨银子、讨首饰,给贾氏摆规矩,甚至鼓动娘家来打秋风。

贾氏初时不乐意,被林霜闹过一次之后,就跟开了窍似的,对林家也手松得紧,很是好说话,近二十年来,里外里的拿出了近千两的银子。

当然,依林霜的性子,自然不会全都便宜了娘家,这些银子十有**还是流入了林霜自己的荷包,林家顶天只得了十分之一。

林霜手里慢慢囤了不少银子,骄傲的以为郑木夫妇不是自己对手,直到年前郑森赌输了一千多两银子,郑木和贾氏将过去的一笔笔帐“声泪俱下”的说给郑爽听,郑爽大骂郑森是“烂泥扶不上墙”,骂林家是“吸血的蚂蟥”,从此不再理会林霜,甚至屋里一连气儿的填了三个通房。

林霜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才是那个真正愚蠢的,上了郑木夫妇的当,失去了让郑森成年后与郑木一争高下的机会,也让郑爽一次性厌弃了自己。

林霜不甘心,想尽快扭转颓势,证明林家不是蚂蟥,郑森不是烂泥,更想将郑爽的心从那三个小贱-人手里抢回来。

这才有了林霜秋家之行,在此之前,她还回了趟林家,只是结果不尽如人意。

到了秋家,才发现秋家竟然大变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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