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距离成年已经过了三个月,斯黛拉准备去帕洛斯镇考取中级牧师证。
这是她第十五次尝试,上一次是在成年前一个月,在百分制的考试中豪取二十六分高分。
不过经过四个月的沉淀,斯黛拉觉得自己这次一定能成功。她为此新买了一瓶墨水,早早地收进了随身的小手提箱。
“你的身体已无大碍,但为什么会失去力量乃至使用魔力的资格,我翻尽家中旧书,仍未找到答案,明日我去帕洛斯镇,会顺路拜访一趟斯考特教父,希望他能给出一个较明确的回答。”斯黛拉低头收拾着羽毛笔和笔记本。
那个稀里糊涂带回家的男人早已苏醒。斯黛拉最开始以为他是哪个大城市的少爷,好吃好喝地供着,但男人说自己只是一个侍卫,斯黛拉就失去了兴趣,把家务活全部扔给了他。
虽然是平房,但达蒙设计这座屋子时在外围围了一圈高墙,墙与屋子间的空地就是院子,屋子里还有各种暗门和地下室,所以维护起来并不轻松。
令斯黛拉吃惊的是,男人很擅长处理这些琐事。他把她的狗窝收拾的干干净净,照顾她经常养死的各类草药,清洗她用过的药炉,银勺……
而且他做饭超好吃啊!炸过一次锅的斯黛拉如是说道。
因此,当男人向斯黛拉求助时,她愉快地答应了。
然后才知道自己惹了个什么大麻烦——一切父亲的笔记解决不了的问题,统称为大麻烦。
男人一言不发地将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小圆木桌,把斯黛拉赶去吃饭后,慢条斯理地整理好她乱放的墨水瓶。
“安德烈斯,你一定是赫斯提亚的侍者!”斯黛拉端着瓦罐大快朵颐。
作为一名牧师,即使有另一个庸医抢生意,斯黛拉依旧有花天酒地的资本,但屋子、家具、服饰这些贵族的牌面必须要维持,剩下的积蓄就少的可怜,好几个月也不一定能吃上一顿肉。本地倒是有名为垛兔的野味,但味似干草,又柴又淡,斯黛拉不爱吃,几乎不买。
这儿盛产秋葵,斯黛拉平时就把掺着无花果和栎树皮的黑面包撕成小块,就着炖秋葵的浓汤,再加些豆子、黑莓、黑刺李之类一锅煮了,可以吃好几天。
但安德烈斯并不直接买一便士一大袋的黑面包,而是买了更为便宜的麦粉,再用漫长的时间多次过筛,制作成口感更松软的面包,作为每天的主食。半个便士一整只的风干垛兔,加卡拉干酪、麦粉和新鲜的秋葵,煮烂,再加入大蒜和黄芪叶调味,比斯黛拉大锅炖的猪糠正宗百倍。
除去不同风味的菜肴,他还会随手做一些甜点,比如今天,安德烈斯用牛乳、大豆、洋葱和鸡蛋调了羹,盛在绘有蓝花的瓷碟里,不看斯黛拉端着瓦罐仰头喝浓汤的豪爽姿势,颇有几分贵族风范。
“赞美女神!”斯黛拉一只手在胸前画了一个v字,另一只手在篮子里挑了一个最饱满的李子。
虽然这家伙吃的多了点,但又能做体力活又能做饭,只需要提供食宿,很划算的嘛。哎,真希望他的病晚点好啊,多在我这儿住会。
斯黛拉摇摇头,把果篮放在一旁,翻开檀木桌上的《中级牧师论选修二》,捻着泛黄的纸张复习笔记。
安德烈斯收拾完桌子,提来一桶水,开始洗碗。
斯考特·希尔·洛伦兹,镇上老教父的全名。前几天他拐弯抹角地从斯黛拉嘴里试探出来的。
“记错?好心的先生,请不要怀疑贵族的能力,况且这个姓氏十分少见。”红发少女心满意足地吃完最后一口米渣饼,面颊的雀斑随着红通通的鼻头一起颤动,像一只小动物。
“我曾听闻这是个贵族姓氏。艾达夫人,村口的那位独居的老夫人,曾经暗地告诉我——兴许是村里的所有活人——斯考特教父是个贵族呢。”斯黛拉看了他一眼,“老先生可比我这种人更像个贵族。他待人温和有礼,爱护孩童,在我年幼无助时,教导我为人处世的道理,几次帮我和村长周旋,如同我的第二个父亲。”
斯黛拉想到什么好事似的,温温柔柔地笑了一下,这倒有些城里小姐的范儿了。
我主赐福,希望他真的变良善了。安德烈斯神情复杂。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斯考特了,这个伪善、自私的老混蛋;参与了我十几年生命的男人——
我的父亲。
尽管有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的流言,但同样的金发是作不了假的——不,我宁愿他不是我的生父。
呵,他把我卖了后不是去享荣华富贵了吗,竟也会沦落到这不知道在哪个边境的小镇上。
陈旧的记忆如沸水一般翻涌上心头,冲刷着他的理性。人生第一次巨大转折的痛苦和迷茫再次复燃,炸出粒粒火星。
安德烈斯把擦干净的盘子叠起来放进厨房的木柜里,用湿漉漉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
但是,除去那件事,斯考特确实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教我识字,送我上学,陪伴我的周末,帮助我的功课,我就像任何一个正常孩子一样快乐。尽管母亲难产而亡,他也从未往家里带过乱七八糟的女人。
难道因为贪婪是人类的劣根性么?那么,在他被“上面人”摆了一道后,或许我还可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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