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不可追(2 / 2)

加入书签

浪静。他要毕业了。

像一段路要走到尾声,江悯明确毕业后会回国。两人一时却想不出在离开美国之际做些什么更有性价比。奚元差点忘了曾和他说过要一起去看盆栽哥(The Weekend)演唱会的事,而恰好那段时间传出他将开始世界巡演的消息。商量来商量去,他们最后决定去英国曼城那一场。

这大抵是她那段时间最期待难忘的一件事。

事实证明,盆栽哥在曼城的那场巡演确实经典。

现场的设计独具心裁,巨大环形场地中间是一条长长廊道。空山基太空修女的雕塑高高屹立,向前倾倒,环抱众生,充满震撼与威慑。结合巨大月球、莫名有一股废墟般冰冷感的建筑群与宗教仪式般舞美设计,是配合The Weekend声音的最佳佐料。

奚元和江悯在前排。

她听了一首又一首耳熟能详的歌,譬如万人齐唱的相当伤感的《Call Out My Name》。其实她最喜欢《Starboy》,现场印象最深的却是最早听过的《The Hills》,那时场地里火焰高高升起。

她很喜欢他歌里那些禁忌、放纵又目中无人的调调,现场又嗨得不行。

她很快乐地半靠在江悯身上,肆无忌惮跟唱,虽然声音都淹没在周围更大的浪潮里。她还拍了和江悯一起的照片。老规矩,发在只有她和他能看的ins。

她写:【Why can't you wait until I fall out of love(为何你不能够再等待一下,直到我不再爱你)】

演唱会的后劲就是,之后的每一天她都哼哼那些歌,循环往复。在国外的最后一个心愿落成了。

江悯毕业在即,他们又回到芝加哥,和那些朋友一起玩了几次。

那些人大部分也要毕业回国。不知是不是即将天各一方,奚元觉得连林克妍看自己都顺眼了(对,是林克妍看自己,而不是她看林克妍)。另外林顺利和土豆哥分了手,却也在即将分别的气氛里把酒言欢,大有一种“一笑泯恩仇”意味。

总之一群人不论之前明明暗暗地闹过什么不愉快,一下都像即将各奔东西的兄弟姐妹一样悲情而不舍。

酒过几巡,大家都醉了。

林克妍正好坐江悯和奚元对面,举杯挑眉问:“你们两个倒还在热恋啊。没记错的话,你们两个都北城的吧,回去又能继续恩爱了对吧?”

旁边人闻言都看来,眼里不无艳羡。

各人有各人心事,但总是情字最扰人。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回国这件事对江悯和奚元来说何尝不是问题。

回想起来,他们一步一步在一起的过程就非常微妙,并没有什么非常详细的说明或什么郑重的承诺,怎么理解都行。

一开始似乎只是很简单的二者相吸,你拉我扯,而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及时行乐、肌肤之亲,但这样的关系到什么时候为止?这算不算是非常严肃地在一起谈恋爱了呢?没有答案。他们从来都没有戳破过,甚至很享受这个过程。

但现在这段关系面临个节点。

奚元猛然想起,北城有一个传说中让自己闻风丧胆的家庭,还有一个她穿书以来从未谋面但确实存在的未婚夫。

……

她和江悯晚上依旧在一起睡的。

她喝多了,又喝飘了。

她和江悯没说什么话,但是她抱着他睡觉,感觉滚烫的自己被他包裹,呼吸都渐渐重了。

莫名很开心,莫名很伤感,就是那种醉后飘飘欲仙的感觉。将头埋在他胸前,低声哼哼前不久在The Weekend演唱会上的那些歌。

“奚元。”江悯叫她一声。

“……嗯?”

“回国后还和不和我谈恋爱?”

“啊?”

他手在她脖子后握得有些紧。

他大概和之前好几次一样,认为她喝醉后就没有意识了。但她心真的漏跳一拍,他从来不问这样的话。

他又问一遍。

——“回国后还和不和我谈恋爱?”

“不。”

斩钉截铁。

他手上劲松了松:“你酒醒了还能不能记得自己说的话?”

她甚至好像能感觉他在咬牙。

“能。”

他手彻底松了。

“行,我记着了。”

但仍旧抱着她:“我希望你不是在说醉话。”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