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过堂(2 / 3)
干”的话以为是有意嘲讽,怒道:“放屁放屁!杨县快快与俺打死这些狗子!还有他,”一指孟高第,“这厮也是混账,一并打了!”
到任三天便把手下更夫、壮隶、班头、主簿,一股脑地打了?以后我他妈还干个屁啊!刚上任的杨明桢脸上真有点挂不住了:“住口!本官自有主张,岂容你咆哮公堂!”
豪横惯了的三姨丈根本没把这位年纪轻轻的新任知县放在眼里,闻言愈发恼羞成怒:“姓杨的你说甚?就是知府见了俺也要叫声三老爷!放明白些,快快与本老爷出气!”
至此,年轻气盛的杨明桢再也不能忍了,重重的一拍惊堂木:“大胆狂徒,竟敢如此放肆!本官问你:尔可有官身?可有功名?”
虽然初出茅庐,读书人脑子就是不一样。三姨丈是个粗人,当然没听出杨明桢在给自己下了个钻不出去的死套,脖子一梗:“俺呸!功名?谁稀罕那般劳什子!俺的官身是忠显校尉!官衔比你大得多!”
杨明桢顿时心里有了底。忠显校尉是从六品的武散官虚职,而且只是个初授,熬到一定年头,才会升授忠武校尉,衔级一样,还是从六品。国朝以文驭武,哪怕是个从三品的职官游击见了七品县令往往都大气不敢出,何况一个虚职散官!看着这位一把年纪怎么也要快四十岁,才授个入门级的荣誉称号,显是并不怎么受宗人府待见。而且完全不懂文武殊途这档子事~这就是个靠与老朱家拐了八道弯远亲媳妇耍宝的浑人。
“呔!兀那狂徒!太祖爷尊孔道,祭太牢,礼士子,崇教化。尔竟敢狺狺而吠满口胡言!分明是藐视朝廷法度!龙兴之地,岂容你咆哮公堂!来人,掌嘴二十,给我狠狠地打!”照理说,为了体现对朝廷官职的尊重,如果人犯有官身,要先去了冠,表示剥夺命官身份以后再动刑~刑不上大夫么。这位的忠敬冠既然本就不在头上,杨明桢自然没了这层顾忌。
“啊,你,你敢打俺?”三姨丈的惊呼声刚起,耳边就听到一声“得罪”,膝弯一阵剧痛,不由得跪了下去——早就恨恨不已的衙役们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反正以后有事也是杨大人扛!习惯性例行公事地道一声,飞起脚熟练地狠踹下去。两人分别抓住其左右手,第三位扯牢了三姨丈脑后的头发,第四位从后腰抽出尺半长寸半宽的竹板走到正面,抡圆了膀臂抽将下去,边打边大声报数。
还没有熟谙官场潜规则的杨明桢犯了个口误——掌嘴刑,其实在衙门里是有执行暗号的。“给我打”~这是用手打,可以放水,最多就是两颊肿起来,养几天罢了,不会有什么大碍、“给我狠狠打”~这是用竹片子抽,结果必然是牙床稀烂,后槽牙全部脱落,即便捡条性命,以后也只能靠流食果腹了。新官上任的杨大人还没来得及领会这等博大精深的奥妙所在,情急之下脱口而出。
十来板过后,三姨丈的槽牙已经全部光荣下岗,有的飞溅到堂前,有的被血水冲下肚里。二十板打完,灾星高照的三姨丈已经面目全非。
横行地方多年的三姨丈完全没想到竟会受到这般待遇,伏在堂下呜呜地哼着,用眼角余光凶巴巴地瞄着众人。可惜,他不知道,自己的噩运刚刚开始。杨明桢念过“除恶务尽”的圣人教诲:反正已经做了,那就做到底!
“几时拿获的这厮?”
“回大人,四更时分。”
“依《大明律》,二至四更犯禁者笞四十!太祖祖制,忠敬冠服,在外许方面官及各府堂宫、州县正堂、儒学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其余不许滥服!四品以上方得使用金线!衣冠僭越者断肢!姑念该犯系初犯,两罪并罚,杖六十……”两耳被抽得嗡嗡作响几近失聪的三姨丈完全听不清堂上的判决,只知道自己又被人架起来,褪了裤子,一个衙役一屁股坐在脊背上压住,另一人双手按住脚踝,另两人一边一个,抡起板子照着白花花狠狠招呼下去,边打边唱数……
笞和杖是五刑——笞、杖、徒(苦役)、流(充军)、死(各种花式咔嚓)中的两种,主要区别在于轻重程度。笞属于鞭刑,有的地方用荆条皮鞭,有的地方是用小木板或竹片,十下起步至五十下为止。杖刑是用大木板抽,讲究的地方还要细分规格,曰大杖、曰法杖、曰小杖。六十下起步,一百下乃止(除了奥特曼,没人能扛得住杖100的——只要身体是肉做的,施瓦辛格也不行)。
有诗赞曰:惨号并棍棒齐飞、屎尿共血水一色……
等把倒了血霉丢了大半条命的三姨丈拖走,彻底豁出去了的杨明桢犹自恨恨不已,亲自写了封原原本本添油加醋的公文报告,除了送知府那份,另誊了两份,直接派驿马送往京师和南直隶首府江宁。
这也是杨明桢的聪明之处:既然已经做下,就把事情捅上天,就算自己闯下大祸,也能落个好名声——同时,出头收拾自己的,无论哪个,也要搭上自身的名誉。
不过,杨明桢还是年轻,他不知道,这些其实没多大用:大明百姓的记忆不会保持多久,而官员们——用名誉换富贵的多了去了,谁在乎那劳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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