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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9 章 08【一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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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的乐队,观众为了占一个前排观演的好位置,六点多已经排队排了很多人了。

一点红写完看板,钻进洗手间去洗了个手,双手插兜出来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在他身后小声地说:“诶?那个人是网上最近很火的那个古武博主么?他真人好高啊,而且身材真的好好,他今天也来看演出么?”

另外一个女孩也小声道:“什么啊,你不知道么,他最开始火就是因为那个见义勇为的视频嘛,地点就在这里啊,而且很多人都说白天来这儿就有可能偶遇他呢。”

“啊?他是这家店的员工?”

“你猜大胆点行不行。”

“……老板?”

“是老板的老公啦!这家店的老板是个长得贼好看的小姐姐,以前是乐队主唱呢,你看,就这个,这张乐队宣传照是不是拍得贼美?”

“哇,真的诶,俊男靓女,般配哦~”

一点红慢慢地走着,这些话虽然刻意地压低了声音,但仍然逃不过他的耳朵,他脸上的神色没什么变化,不过听到“老公”和“般配”的时候,眼角还是流过一丝愉悦的笑意。

这时,第三个人的声音传来。

“诶,我在附小门口见过他,他和他老婆还有个儿子诶,七八岁,长得特别可爱的一个酷小孩,才那么点儿大

,滑板滑得可好了。”

一点红:“…………”

他眼角流露出的愉悦笑意瞬间消失了,嘴角向下瞥。

秦蔻背着包从后台走出来,瞧见他,说:“走啊,回吧。”

一点红:“……嗯。”

秦蔻:“?”

秦蔻狐疑:“你怎么了,怎么感觉有点郁闷?”

一点红:“……没事,回吧,去吃东西么?”

秦蔻:“去啊……唔,去吃什么好呢?”

一点红提议:“天气冷了,该吃点暖和的东西。”

秦蔻:“你说得对呢……所以不如去吃……”

一点红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替她说出后头的话:“火锅。”

秦蔻笑了。

她一面笑,一面挽住了男友的手,说:“火锅算啦,今天去吃别的吧,豆皮涮牛肚吃不吃?”

***

豆皮涮牛肚是X市的名吃,想吃,随时都可以吃的到,不过这个名吃的起源估计不会超过十年,无法与传统名吃水盆羊肉、羊肉泡馍相提并论。

而且开涮牛肚店的老板们好像人也挺实诚的,不肯编一个乾隆下江南之后吃到涮牛肚,立刻惊为天人的美食小故事。

不过这不妨碍它好吃。

浓稠的芝麻酱,上头浇上特制的油辣椒,是X市人民最喜欢的组合搭配,别称“蘸拖鞋也好吃”酱。把已经煮熟的牛肚、豆皮、切的很薄的土豆片穿在细细的木签子上,再把又香又辣的芝麻酱汁豪气地浇上去,就是一份香得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的好东西了。

也有另外一种,浓稠酱汁放在锅里,用签子穿过去的菜放在锅里去涮,像吃火锅一样的吃,这吃法也最正宗,不过一个起源不超过十年的东西似乎也没有什么正不正宗一说。

秦蔻请客,请大家去她家附近不远的一家老S省菜馆吃饭,包了个大包厢,叫了好些菜。豆皮涮牛肚是一道,除此之外,葫芦鸡是不能少的一道。

葫芦鸡也是X市的名吃,但是这鸡的做法与葫芦没有任何关系,这鸡其实是先煮后蒸最后再炸出来的,甚至旁边也不配个清炒西葫芦,取这个名字是因为盛鸡的容器是葫芦形状的,旁边配了两个小碟,一个碟子里装的是干海椒面,一个装的是不辣的粉末蘸料。

这道菜的历史大概就比较久了,秦蔻小时候去X市饭庄吃饭,就吃过这道菜,外皮酥香,筷子一动,骨肉分离,内里的鸡肉鲜嫩多汁,沾上辣椒面,别提多香了。

而且X市饭庄的“八碗”礼盒,真是她从小到大的记忆。

不过近些年,虽然饭馆儿越开越多,什么X市大牌档啊这啊那啊的店都把它作为招牌菜推出,但秦蔻去尝了好多家,都是又干又柴,好好一只鸡,连鸡翅膀都能做成鸡胸肉的口感,真是罪该万死!

所以她朋友来本地旅游,问她本地有什么好吃的的时候,她是万万不肯推荐葫芦鸡的,因为凉皮肉夹馍这些东西能随便找家店就好吃,葫芦鸡好吃的店

却太少了。

她家倒是个很不错的风水宝地,附近的好馆子还不少哩!

展昭和白玉堂手上被捆龙索束缚着,换不得衣服,昨晚都是和衣而睡的,两个人至多只能脱了鞋袜,展昭最多也只能再把帽子给摘了……

出门也只好穿着古装。

他们也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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