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 05【一更】(1 / 4)
*** 一点红:“…………” 秦蔻:“…………” 两个人面面相觑。 一点红无奈望天,道:“那人若是要我的剑,我当然能给,因为那是我的东西。你是个活生生的人,又不是物件,喜欢谁就同谁在一起,我难道能让得出去?” 他深深地瞧了一眼秦蔻,又冷冷道:“他若求我让妻,我一剑戳死了他,绝不是因为他觊觎你,而是因为他侮辱你。” 你如此侮辱我的爱人、我的朋友,还想要挟恩图报?! 这道理本是人人都应该懂得的。 其实李寻欢懂不懂呢?他自然也懂,因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他第一个否认的方案,就是自己直接去恳求林诗音嫁给龙啸云——为啥,因为林诗音不可能同意啊! 然后,他的方案就变成了漫长的冷暴力,强迫林诗音同意。 说到底,他认可林诗音是个人,有自己的想法,但依然认为自己的意志是大于林诗音的意志的。 秦蔻从一点红怀里坐起来,去摸放在桌上的啤酒,拉开易拉罐,大大地喝了一口。 新鲜的原浆啤酒,泡沫如云朵一般丰富细腻绵密,橙皮、啤酒花、小麦发酵过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复合味的清新爽口,甜橙皮的果香味散发出来,咽下去之后,又有啤酒花的淡淡苦味与回甘,比之路边烧烤摊上的开架啤酒,不知道好喝了多少倍。 她惬意地长舒一口气,顺手开了另一罐,递给被她刁难的男朋友,今天X市温度还可以,在夜晚的露台上,不至于闷热到难以忍受,不过饶是如此,两个人因为想要贴贴,所以身上还是沁出了汗,待会儿L回去免不得要再去冲个凉的。 一点红一只手揽住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捏着啤酒罐,颇有些闲适意味地半躺在躺椅上,喝了一口啤酒,眼睛眯起来,面上却浮现出一丝冷酷的表情来。 他冷淡地说:“李寻欢的愚蠢,并不是自他决定让妻的那一刻而起的。” 秦蔻:“哦?怎么说来?” 一点红讥诮地道:“他的未婚妻与他的兄弟见面,他居然只说这是他表妹?” 一点红是杀手,是社会边缘人物,拥有爱情与友情的时间极其短暂。但这不代表他没见识,其实恰恰是杀手这职业,见过的各种莫名其妙的纠葛才多。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因吃不上一口饭而杀人越货的人有多少,因男女之事引发的流血冲突就能有多少。 林诗音他之前也瞧见了,的确是个漂亮女人,还是个温柔似水的漂亮女人——这样漂亮的未婚女子,有男人喜欢,那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那么难以想到么? 既能想到,提前说一嘴就能避免的麻烦事,怎么就能演变成这友情与爱情的二选一抉择了?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这等连他这种只认得几个字、完全没读过圣贤书的人都晓得的俗语,难道李寻欢竟不清楚? 他居然还 真能就这么含含糊糊的表示“这是我表妹”, …… …………Fine ✓(格格?党文学)✓, 道:“你说的也是……不知道该说他心大好,还是该说他清澈好,这个人瞧起来简直是连一点人际交往的常识都无。” 骂完了李寻欢,一点红又接着冷笑,去骂龙啸云:“龙啸云若真喜欢这女人,为何不去找她分说清楚,要去找李寻欢,求他将这女人许配给他?” 他这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也只喜欢过秦蔻一个人,他与秦蔻之间的试探与交锋,乃是最惊险、最刺激、也是最甜蜜的,如今回想起来,那种激动的、被她所深深蛊惑的心情依然能令他兴奋不已。 他喜欢秦蔻,自然希望秦蔻也喜欢他,但倘若秦蔻不喜欢他、不想要他,他难道会强迫她? 他不会的。 所以他喜欢她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其实就是去暗戳戳地勾引她,而不是去找秦伯父,请求他把女儿L嫁给他。 这里头的区别其实很明显,倘若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是去找能主宰这女人婚姻的人讨好,那就意味着——他只是想得到她,至于她的喜好与意愿如何,他没那么在乎。 一点红对此嗤之以鼻。 他对楚留香肝胆相照,自然也对秦蔻肝胆相照,连赤诚都做不到,交什么朋友?谈什么爱人? 秦蔻说:“可怜诗音……两个男人都爱她,两个男人都把她当物件儿L。” 而且她到现在都被蒙在鼓里,这件事迟早要告诉她,真到了那时候,那剜疮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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