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章 31【二更】(2 / 4)
的审美就比较难说了。 总的来说,他是喜欢大红色的,但他同时也是一个非常喜欢新奇事物的人。 现代的衣服对他来说就非常新奇,陆小凤去商场逛一圈,简直看起来像是老鼠掉进了米缸,什么他都想试试。 比如说洞洞鞋、比如说神仙都救不回来的码农格子衬衫……他甚至还想去试那种巨大玩偶服,就是那种在店门口招揽生意的员工穿的那种,被秦蔻果断拉走。 最后,他选的衣服还是经过了秦蔻的严格把关。 大红色的衣服本来就少见,何况是夏天的男装呢,没办法,凑活凑活,买粉红色吧。 陆小凤穿粉红色………… 倒也不是不行,其实陆小凤生得很英俊,只是他真的很爱惜自己的两撇小胡子,而那两撇小胡子和粉红色的T恤合在一起…… 很有个性。 但秦蔻觉得,陆小凤在现代受女孩的第一眼青睐程度,应该是比不上花满楼的。 一点红,一点红的穿衣风格就两个字,黑和紧。 他现在已没刚来时那样拘束了,穿衣裳也随意了许多,面对那种能完全将他身姿勾勒出的轻薄衣物也再没有不自然,因此黑色贴身T恤+黑色工装裤+工装靴成了他的标配,再加上他宽肩窄腰、身形彪悍, 乍一看, 会以为是特种兵或者顶级保镖什么的走过来。 而楚留香似乎在精英艺术家的风格上越走越远, 低马尾、丝绸衬衫、休闲裤再加皮鞋,他似乎对尖头皮鞋情有独钟,很喜欢那种皮鞋落地时发出的声响,还很喜欢放慢脚步,游刃有余的一步一踩。 再加上他不笑时冷峻的五官线条和高大健美的身形,因为身高的缘故,他瞧大多数人,都得垂下眼睛、居高临下的去瞧。这就导致秦蔻莫名觉得,他这个精英艺术家有种特别鬼畜的那种……那种气场,她总觉得如果《陆小凤传奇》里那个神人宫九来了,会第一时间被楚留香身上的气场吸引到。 ……当然,这种人最好还是别来。 换好衣服,带好阳伞,去不远外的早餐店。 说起老S省人的标配早餐,那肯定就是肉夹馍了。 肉夹馍、稀饭。 这家早餐店开在老居民区里,店面不小,人却更多,因此街面上也摆着不少桌椅,来来往往地都是周围小区的邻居,互相之间都熟稔的很,吵吵闹闹地聊着天,什么你家的孩子工作如何,我家的孩子快结婚了之类的。 负责收银的是个胖大叔,和年华上的尉迟恭似得,脸上横肉多,嗓门也大,秦蔻排着队,扫了收款码,大叔就中气十足的后厨大喊一声:“优质五个!稀饭免费,那边自己舀啊女娃!” 秦蔻中气十足地回答:“好嘞!” 后面的阿姨和这家是老熟人了,出来没带手机,零钱还缺了几块没带够,就笑着和这大叔说:“先欠着明天给你?” 大叔虎目一瞪,脸上的横肉都簌簌地抖,大声说:“明天给……!那就明天给嘛,哈哈!来来来,优质两个!” 店里其他人就笑了一阵。 秦蔻点了优质肉夹馍——其实就是肉更多一些。 有人说,你要问一个S省的小孩普通的反义词是什么,他一定想不起来其实标准答案是“特殊”。 肉夹馍很快就来。 馍是白吉馍,肉是腊汁肉。 做馍的师傅是收银大爷的儿子,身形和力气都继承了他老爹,坐在店外露天的桌椅前,也能听到后厨打馍胚的声音,一下下的。打好的馍胚去烙、去烤,烤到中间微鼓,自然开裂,外面又烙到酥脆金黄,老S省人谓之“铁圈虎背菊花心”。 腊汁肉炖在卤水里,肥瘦相间,做肉夹馍的腊汁肉一般都要炖很长时间,得用筷子一戳,直接能戳透,肥肉晶嘟嘟,瘦肉软酥酥,在案板上剁得碎碎烂烂,夹在馍里,再舀一勺汤加进去,肥肉的脂肪和油光都已经融在这一锅老汤之中…… 稀饭就是家常小米粥,也不稠,米稀稀拉拉的,这就是外头店里免费提供的稀饭所特有的浓稠度了,不过秦蔻其实很喜欢这种,淡淡的小米味,就是喝个清爽,解腻。 是属于X市人的早饭了。 吃这种早饭的时候,天气热一点也就觉得可以忍受了。 秦蔻惬意地舒了口气,还悄悄对楚留香说: “阿楚哥,其实肉夹馍里面也可以加青椒的,会很清爽,下次一起去呀。” 楚留香说:“……可以当然是可以,不过你为什么把声音压这么低?” 像做贼一样。 秦蔻悄悄说:“因为我是个叛徒!” 吃肉夹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