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开窗理论与孙子兵法(1 / 2)
高宏图虽然和姜曰广同为1583年生,但为官资历却比姜曰广老得多。
他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便中了进士,姜曰广则是万历四十七年的进士。
崇祯初年,他便坐到了左都御史的职位,后来因为看不惯宦官督政请辞,归乡为民十年。
到了崇祯十五年才因为在家乡胶州带兵抵御清军,守住了胶州城,被崇祯重新启用,为南京兵部侍郎,之后又升为南京户部尚书。
纵观高宏图做官几十年的作为,从一开始就特别厌恶太监,专门跟太监对着干,爱拿太监刷名声。
其虽是山东人,但却是东林党骨干,南明弘光朝的东林党真正的首脑。至于史可法,只是东林党的头面罢了。
此人算是典型的儒门官员,在为官历政时就是劝君王勤修内政、惩处奸佞那一套,并无具体的实际政绩。
弘光朝灭亡后,他客居在会稽,收到多铎的劝降信,看都不看,就逃到了会稽城外一破庙中,绝食九日而亡。
此前朱媺娖虽然同意了姜曰广等人,授高宏图为左都御史,实际却做好了高宏图不愿就任的准备。
没想到高宏图竟然来上任了。
这倒是让朱媺娖略感意外。
对于各部门工作的革新,朱媺娖都专门给了一份指导手册。
高宏图既然来任左都御史,自是对朱媺娖的事有了一定了解,算是表态认可了朱媺娖这位女帝。
对都察院的那份指导手册,他也认真看过。
以前大明的都察院主要是分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两京十三布政使司的军政等事务,同时还会因各种事特设监察御史。
可以说,以前的都察院什么都可以管,且几乎都是风闻奏事。
在朝廷中枢并没有再分设部门,只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司几个行政辅助机构,且每个机构只有一两名官员。
而朱媺娖所给的指导手册给都察院中枢划出了三司两局,并将原来的四个行政辅助单位级别做了调整。
现在都察院横向单位排列如下
政监司、商检司、法察司,加以前的经历司。
巡查局、特事局。
司务所、照磨所、司狱所。
可以归纳为两局、三所、四司。
其中巡查局,是为定期巡查某一地方所设,算半常设单位。
特事局则需因事奉旨而设,不是常设。
另外,指导手册还建议在政监司下设立针对十部的十个政监科,又在各省设立督察厅,在各府设立督察局,在各县派遣一位政监御使,简称政监使。
至于商检司、法察司,指导手册只写了几句笼统的话,并未做具体建议,说是以后再根据情况议定。
经历司则照旧。
最后,则取消了都察院风闻奏事之权,要求:凡有所奏,必有实证。
高宏图一眼就看出来,新政是将以前的六科大部分权利、责任都并入都察院了,同时又对都察院权利进行了新的限制。
比如说都察院完全管不到军方的事,又比如说必须实证奏事,而不能风闻奏事。
虽然对朱媺娖的神异有所了解,可这份指导手册上的意见高宏图仍无法全部接受。
听朱媺娖询问,高宏图想了想便道:“陛下所给的都察院革新指导意见,整体而言对国政是有利的,但其中也有不少不合时宜之处。”
朱媺娖并没有因为后世的史料,就对一人产生太大偏见。
尤其是在一些她和郝光明都没有经验的事上。
这一点郝光明也是认同的。
身处后世,他固然见识广博,可有些事你没亲身经历过,没去实际做过,就很容易纸上谈兵。
这也是朱媺娖要先用这些儒门旧官的原因之一。
这些人理论方面再差,甚至是错误的,也总是有一些实操经验的,而这恰恰时郝光明、朱媺娖所欠缺的。
听高宏图说郝光明编的指导意见有不足之处,她便微微一笑道:“研先生请讲。”
高宏图道:“此前,朝廷在两京十三省设有御使一百多位,可若是按新政上面的来,所需御使数量便会剧增到数百位不止。
如此一来,不仅这些御使的俸禄会加重朝廷负担,都察院也未必能全权统领,人多事杂,必然生乱。
其次,若是不准风闻奏事,而需取实证,御使对其他部司官吏的威慑力恐怕会大大降低。
陛下该知道,很多时候官员贪污犯法渎职等,是很难取到实证的。
御使又多是没多少经验的年轻官员,如何能取到实证?
若取不到实证,难道明知某官员犯法却只能听之任之?”
说到这里,高宏图停了下来。
朱媺娖略一沉吟,道:“研先生所说的这两条虽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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