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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重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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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雨夜,狂风大作,黑压压的云将大地笼罩。鸡不见鸣,狗不见吠。衣服架子被狂风吹到天上。在外辛勤劳作的金鹏王族人也纷纷回到家中避雨。

“这天气,真滴差,老娘我衣服都被吹走啦,莫妈,去把我把衣服捡回来!”御夫人在堂中喊道。

“好的夫人,老身去去就回”莫妈老态龙钟,却是这个院子中最能干的管家兼保姆。

“大风都把我的玉米杆,辣椒结子吹飞了,乡亲邻里快来帮忙,我给每人发一份!”玲婶大叫,一些邻里也不顾暴风雨,在街道上拾起农作物。

“这次,怕是让玲婶破产啰”

“破什么场,每年种出粮食数她家最多,快捡,到时候就等她分我们一些!”住在最近的两个金鹏人,开始为玲婶,捡东西。

“莫妈,快帮我捡一下,这大风雨,要了我老命!”玲婶难过地边捡边说。

“阿玲,我还有夫人的命令,去你们家后山捡吹走的华贵衣服,抱歉啦,先走一步”莫妈披着简易的兽皮雨衣奔走在狂风暴雨之中。

后山,一群黑衣人,裹着全身黑布,手里拿着银亮的尖刀,正在追杀一个女人。

“娘们别跑了,放弃抵抗,兴许大爷们,还能放你一命!”

“啊啊啊,别过来你们!”女人大叫道。

“跑啊,往哪跑”身后又出现黑衣人。

女人惊恐尖叫,无数绝望笼罩着她,浑身湿漉,脸上好粉黛也尽数掉落,恐惧害怕的神情,让漂亮脸蛋变得惨白。

“我说孩子呢?把他藏在了哪里,再不说,我们就杀了你!”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尖刀贴近女人咽喉,“可惜了这漂亮脸蛋和身材,如今要做这刀下鬼!”

“杀!”

尖刀划破玉颈,流出娇红的鲜血,滚落在地,美丽的花朵,在此刻凋零,她的尸首也被黑衣人带走,这里经过暴风雨的洗唰,什么痕迹也不会留下。

莫妈小步蹑跑,老年人,走得不快,跑的也缓慢,这么剧烈一运动,差点气没喘上来,狂风暴雨,铺天盖地,越下越急。

御夫人的华服落在了茅坑地上,被插在地上的竹杆勾住,那是用来搅粪用的,此刻如怪蛇般愰动身形,老身得赶紧了。

拔出插在地上的竹竿,莫妈看向茅坑里面有一个婴儿,他不哭不闹,似乎被粪便呛窒息了,还好老身眼睛亮,这竹竿也刚好可以救你,小娃娃!

莫妈用尽全身力气,竹竿勾住婴儿布,将全身是粪的婴儿救了上来。

“哪个妇人如此恨毒,竟将自己的孩子丢入粪坑,罪过,罪过呀,小娃娃,你遇到我算是缘份幸运,嗯?黄金纹耀”莫妈看着婴儿额头上闪着金色的纹耀,这正是金鹏王族特有的印记。

金鹏王族,自一出生,头上便会存纹耀刻印,颜色分为黄金、白银、古铜三种颜色,颜色呈黄金色,就说明其血脉纯度高,这小姓娃,真是让我捡到宝,带回去夫人一定会大喜赏赐我的!

莫妈赶忙将婴儿护在怀中,带他回了御家。

御夫人看着莫妈手中婴儿,瞬间大喜,真是天赐宝贝,要重新光耀我御家,便将孩子取名为重光,寄予家族全部厚望。御夫人和其丈夫,膝下只有两女,这就意味着十岁的血脉纯度大会无法参加,这样就无法混入到更上层的生活,这辈子也不可能进入黄金遗迹。

黄金遗迹仍金鹏王族先祖留给后世子孙的宝藏,先祖生前纵横人界,是人界至强者之一,到达到六级异能,升为仙境,傲视诸雄,带领金鹏王族在异族声名鹊起,人族也无不敬畏。

可神龟虽寿,犹有尽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即使是像先祖那样无敌的仙人,也会因为寿尽而亡。

先祖走后将一身真传,宝物尽数留给后世子孙。三千年前异族与人族全面开战,最终异族战败,极大部分逃离至万河之海,少部分逃往迷雾森林。

金鹏王族的血脉留存下来,老祖的全部宝贝也被带回来种在这金鹏岛黄金遗迹之中,以福地的形势存在,每五年就会开启一次,造福后世修行异能的子子孙孙。

重光十岁时是御家的希望之子,十岁血脉测试结果为古铜之血,没有任何资格进入黄金遗迹,只有血脉为黄金的金鹏王族族人,才有机会进入。

重光在家里的地位和生活一落千丈,甚至和仆人为伍,从富家小子,秒变穷人奴隶,重光小小年纪,就经历大起大落,从刚开始的不甘,而后学会慢慢的接受,和底层的人们打成一片。

启明镇上大部分生活的都是金鹏王族的族人,而血脉大多数以古铜为主,极少数捡了狗屎运,生出了黄金血脉,那家族瞬间将如日中天,这种运气,很显然没有落到御家头上。

黄金一脉的生活就会大有改善,引起家族重视,这些黄金一脉,将会被接到金鹏岛的中枢位置,黄金庭生活。

启明镇位于东,宁静谷位于南,扬沙位于西,苍耀位于北。四大地区护住一个黄金庭。这分布也是按先祖遗志所设,他想带领族人走向昌盛繁荣,过上世外桃源般无比美好的生活。现在后世的金鹏王族也的确过着这样的生活,没有人族的干扰,与其他异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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