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错爱10(3 / 3)
个所谓的发现可不是小发现,而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厕所里所呈现出的是一幅极为血腥的画面,从地上到墙上,随处都能看到喷溅的早已经干涸的暗红色印迹,乍看上去,有点像是一幅随意的涂鸦作品,可惜的是,在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血腥味告诉了在场所有的人,眼前的一切并不是涂鸦作品。
“马上叫法医和现场勘查过来。”凌风吩咐道。
“凌队,在厨房找到了一个微波炉,在炉内外的缝隙里也都发现了疑似血迹的痕迹。”
“看样子我们是找到了第一案发现场了,沈辉的嫌疑是目前最大的,马上在全市范围内搜查沈辉的下落,在火车站、汽车站和飞机场进行布控,一定不能让沈辉逃离本市,现在他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就在法医和勘查人员对现场进行搜证的时候,房东也赶到了现场,他很清楚警察叫他来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当他看到房门前拉起的警戒线和表情严肃的警察后,立刻紧张了起来,他知道出事了,而且绝对不是小事。
“我是房东,出什么事了?”房东紧张的向门口的警察询问道。
凌风听到声音后,走到了门口,问道:“警方怀疑住在这里的租客涉嫌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不会吧!我可什么也不知道,我们只是房东和租客的关系,当时他租房子的时候我是有登记的,身份证复印件什么的资料我都有保留,我看他是个老实人,才把房子租给他的,还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啊!我租了那么多年房子,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房东极力替自己辩解着,生怕被警方误会他和租客之间的关系。
凌风自然知道房东的用意,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拿出沈辉的照片递给了房东。
“你看一下,当时向你租房的是这个人吗?”
“就是他,就是他。”房东看过照片后,毫不犹豫的说道,“大约是半年前,他联系上我,租了这房子,还很爽快的付了一年的房租。”
“那你把房子租给他后,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有没有来这里看过?”
“没有,他钱都付了,如果没事我也懒得过来。”
“那当时他租房子的时候有没有说是一个人住,还是两个人住?”
“他说就一个人住,他这人话不多,反正钱付了,我也就没问那么多了。”
“最近他有和你联系过吗?”
“没有。”
“这么说你还不知道他搬走的事?”
“搬走?我完全不知道啊!如果知道的话,我肯定会过来看看的,要知道现在房租一直在涨价,他不租了,还有的是人想租呢!”
“他当时找你租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带一只狗?”
“有啊有啊!”房东说道,“当时我本来不想把房子租给他,因为我怕他的狗会在我的房子里随处大小便,把屋子里搞的乱七八糟的,可他一次性就付了一年的房租,还向我保证狗很听话,从不在家里大小便,我这才把房子租给他。”
“他带的是只什么样的狗?”
“白色的博美,头上还戴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挺可爱的。”
待房东描述完了狗的模样后,凌风才拿出“雪花”的照片递给房东让他辨认,他之所以一开始不让房东看照片,主要是因为狗有相似,他担心房东会因为照片先入为主,而影响了提供的线索的真实性。
“是是是,就是这只。”房东肯定的点头道。
与此同时,侦查员在小区的保安处也了解到了一些情况,据值夜班的保安回忆,在第一名遇害者赵凯和第二名遇害者李伟被杀当晚,都曾有一个人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外面带回一个鼓囊囊的大麻袋,因为这个人戴着鸭舌帽,再加上光线不好,所以没看清具体样貌,但是从他进入的楼道以及之后亮灯的房间,保安很肯定这个人就是沈辉,至于大麻袋中装着什么东西,保安就不清楚了。
在沈辉身上所出现的疑点已经无法再用巧合来形容了,凌风认为他应该就是两起凶案的第一嫌疑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