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朦朦胧胧(1 / 2)
清晨,苏敬林从招待所出来的时候愣住了。
“妞妞这么早就起来了?”他是要去车站坐车回家,没想到小姑娘却早早的在这儿等她。
“妞妞说要送你上了车她才去学校。”宁静月有些尴尬,是因为昨晚蒋文英的话,更因为女儿的感情一旦泄露出来就如洪水泛滥,收都收不住。
那种对父爱的渴望深深的刺痛了她内心最深处。
“妞妞乖,说好了,叔叔回去上班,你去上学,等叔叔有空的时候就来看你。”他蹲下是有些艰难的,但还是不妨碍抱抱这个小女孩:“妞妞会遵守我们之间的诺言,来,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就是猪八戒……”
宁静月不知道怎么离开的车站,直到送女儿进了学校耳边都还回响着那句话。
“妞妞也可以和妈妈一起到叔叔家里来看叔叔的,叔叔教妞妞画画教妞妞做陶瓷……”宁静月几乎就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召唤,甚至也牵动了她的神经一般。
这个男人是很优秀的。
一只腿残了,也不影响他的高大形象。
为什么妞妞会这么粘他,是因为他对妞妞的耐心让自己都自愧不如。
对女儿,心情好的时候是可以迁就一下,
如果心情不好,那种烦躁就会将满腔的怒火发??在她的身上。
有时候看着女儿惊恐的眼神,宁静月恨不能甩自己两耳光:你到底都干了啥啊,她懂什么,她还只是一个孩子啊。
可是,饶是如此,饶是自己亲生的女儿,她的耐心也有是有限度的。
苏敬林对妞妞的宠爱却让妞妞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她分明看到了苏敬林上车时妞妞眼里的含着的晶莹的泪光和浓浓的不舍。
这样的感情让她很是震憾。
李新月看着有些失神的宁静月轻轻的摇了摇头。
上辈子自己是恋爱小白。
没吃过猪肉不见得没见过猪走路。
但是这种事她是不能过多的掺言的,只有让当事人慢慢的去感觉。
就不知道捅破这张纸要经过多长的时间。
人生苦短……摇了摇头,李新月为自己老学究式的恋爱理论发笑了。
蒋文英看着她俩好奇不已。
一个丢了魂,一个却是脸上却有着诡异的笑。
“你爹走时说了什么?”蒋文英是下定了决心要当这个红娘的。
“啊?”回过神,好吧,老爹还是像老爹,叮避她别忘记了回去考试。
“爹相信你聪慧过人,但是永远要记得什么是正事。赚钱不是唯
一,现在好好学习,以后才能让你的生活不为钱所累……”李新月想着苏敬林交待自己的话,那真正是人生哲理。
上辈子自己都还没来得及悟出来的道理,苏敬林就这样语重心长的说出口来。
说明他的生活阅历已经将这些理论提炼出来,深入到了骨子里。
“你说,他们俩……”蒋文英凑过头来八卦的问。
“嗯,蒋阿姨,你可以帮忙的。”这事儿她就不掺合了,不过蒋文英可以做个大媒婆。
“你也觉得他们很般配吧?”蒋文英突然转身盯着李新月:“不对啊,你不是十二三岁的小孩子?”
“是啊,蒋阿姨不知道吧,现在的孩子上幼儿园都能懂这些。”没法子,有些孩子情商很高的,幼儿园也玩亲亲,还知道哪个女生漂亮哪个女生更乖一些。
当然,或许不是这个时代,但不妨碍李新月忽悠蒋文英。
“可不得了!”看她脸不红心不慌的模样,蒋文英摇头叹息:“你简直活成了人精!”
咳咳,她是有些变态的。
谁让她重生,两辈子岁数加起来不比眼前的人年轻。
人都是跟着时代进步的,李总幻想着如果那还活着,四十多岁的时候是不是也像蒋文英这样子?
皮肤身材人生阅历?
不会的,她和蒋文英是两个不同的版本。
再怎么也不会长成蒋文英的样了,她的经历也比她更为丰盛。
人精安排蒋文英的活儿也是奇怪得很。
“逛街,将临川市大街小巷逛一个遍,好好的看看那些卖衣服的,什么样的人穿上什么样的衣服才适合,还要跟着别人也学学怎么卖衣服……”说难听一点就是偷师学艺:“我是要回学校半期考试了,考完试回来我们就去南方拿货。”
“听你的。”蒋文英觉得她找不到理由来反对。
从一开始决定干的时候,她就将这个小小的人儿当成了东家来看的。
和男人商量的时候,她想的是这个小姑娘年纪轻轻什么都不怕,自己一大把年纪又怕个啥?
她要什么没什么,别人该怕她了吧。
于是将之前一堆的衣服清理出来交给了罗素珍,由着她在镇上折腾。
李新月说过,卖完了分红就行,这一块蛋糕虽然能填饱肚子,但是味道真的不精美,而且是要分时节的。
最适合做的就是下半年,到时候再回来大干一盘。
上半年就像养鱼虾一样放点水养着就好。
“你给我钱干什么?”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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