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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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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两人也亲得温柔。

奚听舟喜欢接吻,那区区零点零零几平方的肢体相连,却能建立起深刻的情感纽带。

接吻和口欲,都通过嘴巴实现,口腔里的触感柔滑,让奚听舟想到很多美味的食物。

麻婆豆腐?蒸水蛋?焦糖布丁?总之又嫩又滑,不需咀嚼,入口即化。

想含住,想吞下。

如果说口欲让生理满足,那么接吻能让生理和心理都能满足。

双唇张张合合,下颌高高低低。仿佛时间在唇舌间暂停,能忘掉所有的纷纷扰扰。不,不是暂停,是加快了流逝,时间还是不够,只想天长地久、一瞬白头。

情到深处,嘴角泄出两声难以自禁的轻哼。

牧忱稍微抬眼,对面的青年浓密的眼睫毛像只蝴蝶一样在眼前扑闪。

跟男人接吻和跟女人接吻不太一样。牧忱仔细分辨,即便都是予取予求,他却能清晰地分辨出自己怀里是个男人。

有些新奇,自己居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荷尔蒙会驱使你做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那就交给冲动和感性吧。

也不是件坏事。

那清晰而强烈的响声,是心脏跳动的声音。

像刚倒进冰凉的杯子里的威士忌般醉人,越好的威士忌越适合纯饮,不需任何冰块,不需兑任何饮料,醇厚绵长,想小口抿进嘴里面细细品尝,只愿长醉不愿醒。

舌尖卷着缠着,黏黏糊糊。

那个人正沉迷地跟自己热吻,无声地诉说着热爱和喜欢。

喜欢......

突然发现,他没有听过奚听舟亲口说一句“喜欢”。这个青年表达了很多次爱意,但每次都是在马甲的掩盖之下、对着另一个人说的。可惜之余又有些懊恼,以后该怎么跟他解释,这个1姐姐,就是牧忱本人。

转念又意识到,他好像,也没有跟奚听舟说过一句我喜欢你。抒发爱意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上嘴唇跟下嘴唇一碰,“我喜欢你”可以说百次千次。可是牧忱总觉得语言没有行动来得实在,嘴巴说得再好听,假若存了欺瞒的心的话,那又有什么意义?陈初晴不就是被董豫的花言巧语给蒙骗的么?

一吻完毕,牧忱捧着奚听舟的脸,拇指温柔地抚摸着嘴角。他们坐在树干上,接完吻的奚听舟眼睛亮晶晶的,湿漉漉的,嘴角漏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是满意的晕乎乎的笑容。明明是坐在榕树上,看到喜欢的人笑容绽开的时候,牧忱觉得自己似乎闻到了漫天的栀子花香。

甜滋滋的,甜到了心里头。

虽然行动比语言更重要,但是爱意又何必隐藏呢?牧忱的一句“我喜欢你”正酝酿在胸口,情意绵绵的暧昧被一声响亮又绵长的“咕噜噜”打断了。

两个人都愕然了。

意识到这是奚听舟肚子里发出的响声,始作俑者满脸通红,见证者抚掌大笑,笑完还不耻调侃道:“......怎么,我过于秀色可餐,让你饿了啊?”

奚听舟被笑得实在没面子,狠狠地推了乐不可支的人一下,赌气地抓着悬根从树上跳了下来。树上的人赶紧跟上,一把抱住人哄道:“我错了,是我犯贱,不要生气——”

牧忱被扣在他怀里,刚想说什么,肚子又不争气地“咕噜”一声,这下简直是点了牧忱的笑穴,憋笑憋得肩膀都在抖。

奚听舟死心了,甩开人冷着扑克脸往回走,牧忱赶紧跟上,嘴巴里各种不三不四甜腻的称呼:“宝贝我错了......乖,小乖~不要生气嘛!”

本来就是打情骂俏一下,奚听舟也就是装模作样地生气,被嘴甜哄了两下也就顺水推舟地消气了。牧忱对着人又抱又亲,确定真没生气后,两人又手牵着手往山下走,说是要找点吃的。

忆起自己刚进酒店时看见楼下便利店有卖烤淀粉肠,牧忱便怂恿奚听舟来一根。两人一人举着一根烤肠,这时候倒不用避讳什么,光明正大地坐在便利店门口对面的台阶上吃了起来。

奚听舟人生26年第一次吃淀粉肠。内焦里嫩,还……怪好吃的。

听闻他是第一次吃淀粉肠,牧忱有点惊讶,于是对面的人开始解释,说自己初中的时候,就有人说长得像牧忱,校园里经常有别班的女生偷偷来看他。像这种吃路边摊的行为,太不符合自己“小牧忱”的明星形象,所以他在初高中那六年里,都没吃过路边摊。

说完后,奚听舟小心地求证:“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虚荣?”

“嗯。”没成想牧忱很认真地点了头,见小家伙脸色又不好了,赶紧找补,“也很正常啦,谁年轻的时候不中二呢,有点偶像包袱也很正常。”

“我不单纯是偶像包袱,我就觉得自己跟‘牧忱’两个字扯上关系了,得守护这个名字的荣誉。”奚听舟解释得很认真。

牧忱无所谓地耸耸肩:“牧忱本人就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啊。会自卑,也会焦虑;要放屁,也要拉屎——”

奚听舟皱了皱眉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烤肠,身旁的人看他这个样子,作恶心态又上来了,越说越恶心:“也会便秘还会窜稀,你都不知道,我先前在重庆拍戏,人菜瘾大,天天吃辣的,拉到我菊花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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