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二章 诈尸(1 / 2)

加入书签

宁云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杰出社畜,每天过着九九六的枯燥生活。

曾经在大学校园意气风发的少年,经过几年社会的毒打,磨平了许多棱角。

没有扛住父母的物理精神双重攻击,在价格高位贷款买了一套区域还算不错的小三室,从此背负上高额的房贷。

好在他不喜攀比,通过朋友介绍买了一辆两年十万公里,尚留余香的小姐姐一手车,不至于再背负上万恶的车贷。

为了攒钱娶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他更是放弃了梦想,放弃了远方,加入了牛马大军,开始了无休无止的职业生涯。

父母是国企员工,退休后给自己付完房贷首付便整日四处旅游,长期不在家,过着美好的晚年二人世界,好像忘了他这个儿子。

宁云一度怀疑父母就是为此才用房贷捆绑自己。

不止亲情上“失败”,工作上也不顺心。

同事之间勾心斗角,进入公司,就像迈进了战场,颇为心累。

每次好容易熬到下班时间,甲方都会有很急的项目恰好出现。

等到加班结束,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也完全没有精力做其他事情。

一年固定的收入,一眼看到底的人生,枯燥而乏味。

那时他经常抱怨:爹妈也不管,工资也不涨,老屋也不拆,彩票也不中……

“不知道几年过去了,我的房子是不是烂尾了?小雅家的哈士奇应该生了,小别克好久没有保养了……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曾经的宁云也幻想过小说里的桥段,时下正流行穿越,各种穿越小说、电视剧数不胜数。

有时候他在想,如果自己哪天也能穿越,摆脱九九六的工作,摆脱枯燥乏味的生活,穿越到异界,王霸之气一现,各路仙王俯首称臣,仙子神女倾心相许,直接走向人生巅峰,那该多好。

直到有一天,在自己为数不多的假期中,为救一名落水小姐姐,英勇献身来到这个世界以后……

梦,碎了。

宁云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一个三岁孩童,勉强能够说清话语。

当时反应过来的宁云内心还充满惊喜,欣喜的摸索身上的金手指。

无敌功法……

没有!

显赫家世……

石屋孤儿!

最强体质……

弱鸡!

系统爸爸……

……

“这特么简直是天崩开局啊。”

何为天崩开局?这一世的处境实在太差,简直是地狱级难度。

宁云之前生活的村子不大,也就几十户人家,村里别的不多,空置的院子不少,这也使他不至于沦落荒野。

他独自生活在村子中的小石屋里,印象中这个世界的父母模样越来越模糊,听村子里其他人说,是出去打猎被野狼叼走了。

村里其他人见他可怜,今日这家给根木薯,明日那家给口羊奶,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也不为过。

幼小的身体和艰苦的环境严重影响宁云的发挥,无奈只能平日间帮着各家做点杂活,不至于饿死。

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家能做到的也就仅此而已了。

随着时间流逝,在宁云六岁的时候,村子周围的土地越来越干涸,不管如何灌溉都不见起色,粮食的收成越来越少,大多人勉强填饱肚子,也没人有能力再顾及小宁云。

这一年来,宁云食不果腹,此次远行迁徙是他唯一活下去的机会了。

至于那个老人,听村里人说,原本不是村子里的人,跟罗海一样,早些年也是一个跑荒人,大概在五六年前来到村子里,就这样定居了下来。

顾名思义,跑荒人就是奔走在大荒之上的勇士,宁云觉得冒险家这个名字更适合。

跑荒人地位很高,他们用生命去尝试,长途跋涉,探寻无边无际的大荒,寻找适合生存的绿洲。

跑荒人有着村民们没有的丰富经验,更容易活下去,就像这次,如果没有罗海带队去其他绿洲,他们的村子迟早会变成枯竭的荒地,而他们的结果可想而知。

至于这一路上没有扔下老人,还要从一次偶然间的发现说起。

去年的某一天,宁云像往常一样在村子不远处的荒地看着自己种下的黑麦,虽然那片土地作物很难生长,但宁云凭借前世丰富的知识,不断改良,一直坚持不懈的守着。

就在守着土地发愣之际,视线余光看到一行人从远处走来,径直走向村边老头的石屋,宁云远远的看到那几人对老头恭恭敬敬十分客气,他们聊了一会,几人便离开了。

宁云肯定,那几人并不是村子里的人,很有可能便是跑荒人,可是跑荒人会对一个平时神经兮兮,坑蒙拐骗混吃混喝的不正经老头那么客气?

这其中没有蹊跷,他是肯定不相信的,自那时起,宁云便留意起老头,可惜的是除了那一次,宁云再也没发现其他异常之处。

只不过内心深处,宁云始终觉得这老头不一般,所以这次迁徙途中,他决定跟在老头身边。

而老头素来随性,见小宁云在边上,伸手便拉了过来,也不害臊,一点也不考虑宁云那小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