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五章黑与白之间(2 / 2)
若是用人情来判定,便会更为残酷,于是为了让大家好受些,便以法律为准绳,再在这根准绳上再系一条红色的丝带 在这个时代,单纯的想要以律法为一切的准绳是不现实的,而包拯却就是这么一个不现实的人物,从他踏入云中郡侯的第一步开始,叶安便看出了他的为人。 说的好听叫持重,说的不好听便是古板,极其在乎规矩,礼法,那不用说律法更是他心中不可动摇的存在。 但他之所以能够在大宋的朝堂上平步青云,恐怕这份执着和方正才是打动赵祯的根本原因吧? 此时的包拯才发现,对于律法叶安有着独到的见解,并且听上去让人耳目一新,却又觉得十分在理。 “律法之所以会被人觉得无情,那是因为不够完善,让百姓产生了一种不公平的待遇,国朝律法在偷盗一事上极为完善,且无论偷盗是否得手皆有处罚,得手者笞六十,而空手而归者笞五十,其中甚至还有分级量刑,比如把偷到的东西换算成绢的价值,值一尺的杖六十,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然后每五匹后再加一等,五十匹加役流!” 这些包拯大多是知晓的,但他不明白叶安为何会说还不够完善,在他莫名其妙的时候,叶安却道:“若贪腐,行贿,渎职等皆以宋刑统定罪呢?” 包拯悚然一惊,这些在宋刑统中记载极少,大多数京朝官若是犯了这些罪,除非是死罪,否则几乎都会被免去刑责,而是以天家的斥责为主,最多也就是罢官去职,罚铜充抵,这就是大宋的刑不上大夫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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