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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开年的琐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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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过后,年就差不多过完了。

至于正月十五元宵节。

这可是乡下。

闹花灯?

——村里人饭都吃不饱了,哪有钱去弄那些花样子?又不能当吃又不能当穿,有那闲工夫倒不如思考一下如何让自己家今年过得好点。

当然,镇子上和县城里,再不怎么繁华也不能没有这种热闹。

但是吧,一来他们镇上和县城离五姓村差不多的距离。而去县城要比去镇上顺路,村里人当然更喜欢去县城。

二来,县城一般比镇子里热闹、繁华。

不过再怎么热闹,也多半儿与村里人无关。

毕竟只要有心,提前进县城很容易办到。

但看灯之后呢?那还是半夜呢。

回去吧?

——不管是走山路,还是走河滩那都是崎岖不平的。

这样的地方,黑灯瞎火的,想不出点儿事儿都难。

再说,他们这儿山里可是有豺狼虎豹的。

他们村里面虽然有力气大能打死狼的壮汉。但能太平点儿,一般没谁愿意去招惹那些东西。

到底它们是凶物,又不是死的。谁能保证你招惹他们不受一点伤?

若万一呢?到时候一场伤治下来,光吃药就可能把整个家拖累死。

得不偿失的事儿一般没人去做。

不回去吧?

——看完之后不能立时回家,去哪?

想想也知道,你都没钱置办花灯了,你能有钱住客栈。

不住客栈睡大街吗?

男人还没啥,女人和小孩儿呢。

不说名声的问题,就说安全。

最热闹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危险的地方。

每年的元宵节,县衙虽然派了人四处盯梢,对灯节当时的安全做了部署。

但是看灯的人有多少,盯梢的人又有多少?

人看人累死人,更何况两方人马寡众悬殊。

可以说,每年元宵节失火和拍花子从来都不少。

如此怎么想都得不偿失的事儿,谁愿意去干?

又不是脑袋被驴踢了。

过节嘛,除了玩儿,还少不了吃。

民以食为天,从古到今,人们总是不忘一口吃的,唯恐委屈了自己的嘴。

尤其过年过节时花样更多。

这不,正月十五就有吃元宵的习惯。

只是各地风俗各异,这习俗还是比较适用于大户人家和南方。

九曲县属于北方,并不喜欢习惯吃汤圆,他们这日晚上更喜欢吃饺子,要是能再整两个菜,这就是好好过节了。

可惜多数人家实在没有这条件,自然也就那样当平常日子过了。

在刘二女看来,这日还不如正月十八热闹呢。

五姓村每年都会在十八这日唱大戏,连唱七场。

这也是村里的另一个习俗。

这时的人,敬鬼神信佛道。但凡遇到药王、龙王、菩萨等等神仙生诞,除了烧香磕头,最喜欢的事儿就是唱大戏。

这时最穷最抠门的人都不会吝啬那点儿钱财供品。

所以你看吧,这开年第一场大戏绝对又热闹又喜庆。

只见往返山顶上烧香拜佛的人络绎不绝,庙里面这两三天里绝对是烟雾缭绕的。

刘二女自从宴客那天后,心里又装了心思,像一块儿石头一样压着她。

但她也不是没好事儿临门。

头一件,她摇了个好签。

自古以来进庙进寺就少不了摇签。

别看无姓村中这里的庙不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上香的人只要敬上三五文钱,便能拿签筒摇一签。

注意,这摇一签儿并不是只能摇一根签儿。

他们这儿一般分为两种。一种就是拿着签筒摇一摇,掉出来一根签便罢休。

另一种是摇三回掉出来三根签。只要是同一个人,这也算摇一签。

摇一个还是摇三个?

刘二女一般是一签摇三回。

其他人虽然有一签一回的,但那也是怕三回的不准。

要不然大部分人绝对选三个。

毕竟是人一般逃不了占小便宜的那份心。

这也变相的说明了,村里人有点儿叶公好龙,对神仙也不是那么尊敬。要不然怎么还想着占神仙的便宜。

如果说第一件好事儿是虚无缥缈的,是对未来的一种殷切盼望。

终究谁都喜欢过好日子。

那第二件事儿,就是实实在在的好事儿了。

什么好事?

张知劲给她吃了一个定心丸。

要说还有什么事儿比母亲希望她再嫁还能让她心里难受烦心的话,那绝对一是儿子的事,二是张知劲知道她的秘密。

而这两件事儿,儿子的事儿无解,压下不提也罢。

可第二件呢?

虽然她常安慰自己,不过是又相了一回亲罢了,没啥大不了的,没事儿。

但是什么事儿都怕追究到底,无风还能掀起三尺浪呢。况且,她又不是真的没有一点儿错。

最起码按世人的想法,她当时就不该瞒着婆家的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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