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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同妻(36)(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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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双方协商不了,还是走了司法程序。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范昆山确实故意联合赵庆伪造借款行为,恶意转移婚内财产500余万,骆叶青有权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

加上赵家的300万赔偿金,骆叶青和思思都有四分之一的份额。

考虑到她是孩子的唯一直系亲属,且孩子在范昆山死后将由母亲抚养,最终法院判定赵庆、范父、范母退还骆叶青共计400余万元,即日生效。

“由于原告配偶生前每月打给父母的钱确实是赡养费,而我国一直有着赡养父母的传统美德,且依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得因为父母收入比子女高就可以不支付赡养费,但可酌情减少。因此不予支持赡养费为恶意转让婚内财产的行为。”

“另由于原告配偶已死亡,原告原则上没有赡养配偶父母的义务。如继续履行主要的赡养义务,则有资格成为配偶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听到这里,骆叶青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范母,微微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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