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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指纹寻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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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纷纷摇头。

顾正臣看向书吏林山:“让他们画押,证实从未有人触碰过这刀。”

林山有些疑惑,问两句话就画押,这不是太随意了点?

无奈,拿着招册,挨个让人按了手印。

顾正臣脸色一沉:“郭六家几乎灭门,人说是郭六畏罪自杀,可畏罪自杀之人怎会杀掉自己的妻儿?再说了,郭六一把年纪,怎能轻松杀去六人?还有,郭六既想畏罪自杀,又放火焚屋,为何不自己待在屋子之中,自焚而亡,偏偏要坠落深井而亡?”

“诸多疑点证明,郭六是为人所杀,郭六的妻妾与儿子,也是被他人所杀!之所以让郭六坠井,是因为凶手需要本官辨认出郭六的尸体,就此中断查案。这个杀人凶手,就是你们之中的一个!”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

一干下人纷纷看向左右,警惕之中带着畏惧。

啪!

顾正臣一拍惊堂木,冷冷地说:“敢杀人,不敢站出来承认是吧,不急,本官

有法子让你现身。这把刀是杀人凶器,在杀人之后,你应该没想到过擦去手迹指纹吧?”

张培、姚镇等人盯着一干仆人,在顾正臣说完之后,管家郭富的手微微一动,其他人并没多少异样。

顾正臣也看到了这一幕,冷冷地看向郭富:“看来,本官只能提取凶器上的指纹,与凶手的指纹比对,若指纹一致,就说明他是杀人凶手!来人,取软刷、石墨粉来。”

衙役很快找到这两样东西。

顾正臣走下堂,见百姓好奇,便大声喊道:“手迹指纹破案,古来有之……”

至迟在战国末年的司法勘验中,已经存在利用人之手与膝部痕迹,进行侦查破案的记录。秦《封诊式·穴盗》中便记载了盗窃者在现场遗留手、膝痕迹多达六处的记录。

《宋史·元绛传》中,记载了一起利用指纹破案,解决田契纠纷的案件。

元朝时,姚燧在其所著的《牧庵集》中记载:有官员根据“指理”,也就是指纹的疏密程度,详加验证,判断出人的体态和年龄,揭穿了一起长期积压的富豪伪造卖身契的案件,终使蒙冤的穷人得以昭雪。

自古至明,典籍中关于“指纹”断案的事并不少,而围绕着“指纹”的典籍也不在少数。

古代杀人很少会注意到指纹,毕竟提取指纹这一套在古代很少,据说第一个这么干的人是法医宋慈,作不作真就不清楚了。

顾正臣打算提取指纹,

验找真凶。

众人盯着顾正臣,只见顾正臣对着刀柄不同位置哈了几口气,然后拿起软毛刷蘸取干燥的石墨粉,轻若无痕地刷着刀柄,让粉末均匀地涂抹在散落的指印之上,然后抖动了下刀柄,将多余的石墨粉抖落,一枚枚清晰的指纹显现出来。

“有指纹!”

杨亮喊了一嗓子。

郭富脸色大变,连忙起身就想跑,不成想张培在就盯着他,顺势一个擒拿,将郭富重重摔在地上,随后一脚踩踏下去,顾正臣甚至听到了肋骨断裂的声音。

“老爷,这是刚刚郭富按押时的指纹。”

书吏林山将招册递了过去。

顾正臣比对了下刀柄上显现出来的手印与郭富按压手印,果是十分相似,加上郭富的惊慌失措与逃跑举动,不需要一点点比对,也清楚杀人凶手就是此人。

“指纹对上了,杀人者就是你!说吧,你为何要杀了郭六一家,是谁让你这样做的?”

顾正臣冷冷地问。

郭富咬牙切齿,喊道:“人不是我杀的!”

顾正臣盯着郭富:“又是杀人,又是放火,时间如此仓促,你应该没时间换衣裳吧,扒开他的衣服!”

张培扯开郭富的衣服,露出了里面的白衣,斑斑血渍赫然映入众人眼中。

“事到如今,你还不承认?”

顾正臣拍打桌案。

郭富颓然低头,旋即神情变得狰狞起来,冲着顾正臣喊道:“我之所以杀他,是因为此人作恶多端,他该死!顾知

县,句容县衙阴阳卷宗,贩囚为奴,主谋便是郭六,我杀他是为了除暴安良,为民除害!”

顾正臣冷哼一声:“不,你杀他,是因为你收到了命令,有人要你杀人灭口!郭富,交代吧,给你下命令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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