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妒魔女·壹佰叁拾肆 这热闹的新生并不让我愉悦(下)(2 / 2)
年轻人看起来很虚弱,瘦骨嶙峋,只有一只眼睛,腰间还有一道疤痕,他的肚子干瘪下去,显然很没有有吃过饭了,在看见子规走进来的时候,年轻人显然十分惊讶,他站在自己的画作之前,像是守卫国王的卫兵。
“怎么样,女士,喜欢我的艺术吗?”
“很喜欢。”子规没有否认,“这是画的什么?”
“不,女士,这幅画并不是画的什么,这是我的艺术,我在画出来作品之后用白色的颜料将它们覆盖,然后再往上面绘制新的作品,您现在所看到的便是它们凝聚而成的终极,我所有的物质都已经在上面了,我已经没有颜料了。”年轻人说着,指了指一旁放在地上的手枪,“而这就是我的总结,我最后的钱用来买了这把枪,这是我最后的画笔。”
“你把它称为艺术。”
“是的,这是艺术!”年轻人忽然高喊,“如同每一位前人!这是艺术!它能够带给人肉眼感官上的冲击,也能够带给人心灵上的震撼,在完成它的那一刻,我是一位艺术家了……还差一点点,距离完成它还差一点点。”
“还差多少?”
“马上。”年轻人说,“我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进食了,在这一个星期,我就在这里绘制它,没有人会来打扰我,他们只会朝着外面的展览馆涌去,埃里克·蒙彼利埃,那只是一个跳梁小丑,他用一种夸张的颜料描绘他的无知,他的眼界就和他那令人可笑的思想一样匮乏,我不是在贬低他,我只是在述说事实,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卖出去了自己的名声,可是他并不是一个艺术家。”
一九八九年的纽加哥,有不少人如同年轻人一样无法果腹,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阶层,一个最底层的阶层,他们大部分人会用得来的钱财苟延残喘,而如同年轻人这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投入到某件事中的,始终都是少数。
“我的眼睛,卖了八百块,买了颜料;我的一半肝脏卖了五百块,买了画笔和纸,女士,你刚才说,你喜欢我的作品?”
“确实如此。”
“我给它取名为f旋律小调,不过我不会为她著名,等我完成了这个作品,它属于谁就是你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了,这是我最喜欢的音阶。”
年轻人的手抚过画作,仅有的一只眼中露出不易察觉的温柔。
“女士,你知道吗?如同埃里克这样的人,他们的作品并不能被称为艺术,他们也不配被称为艺术家,艺术应该是什么?一个所有人都无法复制的作品,一个寄托了一切思想的实质,我已经创作出了这幅画,这幅画已经寄托了我人生的全部意志,现在,想要让它成为真正的艺术,只剩下最后一步。”
“是什么呢?”子规饶有兴致地问道。
“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一块面包,我将向您展现这幅作品的最后一步。”
这并不是什么难事,说实话,这个疯疯癫癫的年轻人都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恶意,一块面包的价格子规完全付得起,相比起面包的价格,聆听这个年轻人想要说什么才更加让她感到好奇。
她将一块面包递给了年轻人,后者没有形象地将面包吃的一干二净,在这个过程中,年轻人还呛到了一下,拿起那碎裂的陶瓷杯喝了一口水之后,才把面包咽了下去,他拍打着自己的胸膛,感受着面包从自己的喉管流入自己的胃中。
许久没有得到滋润的肚子终于感受到了食物的存在。
“那么,请让我向您展示每一个艺术品都需要经历的最终步骤。”
年轻人拿起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一场盛大的死亡。”
他扣动了扳机,红色颜料溅射在了灰白色的画上,在图画之中,那一抹红色是如此鲜艳,就像一只不肯屈服的鸟儿在暴风雨中引吭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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