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处处为她着想(1 / 2)
等到叮嘱了王大婶一番之后,阿念就朝着自己的茅草屋而去。
她先前是答应了要帮着沈忆家去做些农活的,现在刚刚好有这个时间,所以阿念就火速的换了一套可以下地的衣裳,都是那种粗衣麻布。
这种衣裳虽然廉价,可到底很是透气,并且下地干活可要不了多么花哨,仅仅这样那么就足够了。
只是想到地上容易干渴,阿念还特意带了一个早春的西瓜前去,到时候在地上随便砸开,你一块我一块,生津解渴倒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就这样,阿念一路朝着沈家的地上走去。
沈家都是种田为生的,沈氏夫妇平日里就是靠种种田,摘摘桃,冬天实在没有什么粮食的时候,就下冰河捉鱼,捉来的鱼不但可以卖,还可以自家腌制或者是红烧烧来吃。
总之在这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地方,只要勤劳能干,总是饿不死的。
然而说来也是有趣,沈家世代耕种,却偏偏出了沈忆这样一个能吟诗会作画的天赋型画手。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总之沈忆的画作都非常好,就好像老天本就要赏他这一口饭吃,因此倒是非常的天赋异禀。
靠着这个能力,
说来到哪里都不会饿死。
在阿念眼中看来,沈忆的画作之所以不被人重视,第一是因为这个地方能够有这个学识和眼光的人不多。
就好比同样的一幅画作,摆放在路边小摊贩的桌上,和被人供起来放在皇宫里,这两种待遇也是截然相反,全然不同,一个天一个地!
阿念常常夸赞沈忆。
说他天赋异禀,每一幅画作都像是有灵魂一样,栩栩如生,被倾注了不少的心血和所有的对自己梦想的执着。
唯一让他籍籍无名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能力不够,而是真的因为地域和人的原因,他的才华和天赋就被限制住了。
要不然的话,随随便便换一个地方,哪怕是京城那个地方,也能够受人敬仰,甚至是卖出个高价来。
到那个时候,身价自然是水涨船高。
只是沈忆自己虽然有着远大的抱负和志向,但事实上,他还是愿意留在这个小村子里,他说的只想要陪伴家中爹娘,想要留在这个世外桃源一般的桃花村,除此之外就是哪里都不想去。
总之就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想要怎么生活全然都是看自己。这一点沈氏夫妇就是这么想的,阿念也同样
如此。
不管沈忆做出了什么样的决定,总之他们都会给与最大的支持。
这就是爱护和关怀。
阿念一路走到了田埂的时候,沿着田埂一路往下走,没过多久就看到了沈氏夫妇正弯着腰在地上点种玉米。
这个时节刚好就是种玉米的时节,到时候等到九十月份将玉米全都收了,一大部分可以拿着去卖,一大部分可以留下来作为自家的粮食,还可以用来酿酒,做玉米面。
这都是庄稼地里的人们常年会做的事情。
物尽其用。
剩下的玉米梗子都可以在晒干之后用来烧火做饭,或者是在那些玉米梗子还没有晒干之前,都可以用来喂牛,或者是喂猪。
总之啊,不管怎么样都不会饿死。
阿念在走到了田地附近的时候,笑着招呼喊了一声,“干娘,你们快来吃这个,早春的西瓜,也不知道甜不甜。”
这个西瓜还是去年盛夏的时候阿念特地撒下去的种子,原本没想过会结果的,却没想到今年真的开花结果了,并且还长势喜人,一根藤上竟然结了好几个呢!
这对于她来讲,简直就是意外之喜和意外收获。
毕竟没有抱多大期望就这么得到的收获,才
叫人开心雀跃。
听到阿念这么一喊,沈氏夫妇立刻就过来了,一边往衣服上搓手,还一边说道:“哎呀你这孩子,都叫了让你好好歇着,这点玉米的事情,我和你老爹就能干了,去去去,你呀,就跟着小忆去那边池塘里看看虾虫吧,听说今年的虾虫特别多!”
“真的?”
阿念一听眼前顿时就发亮。
这个虾虫其实就是一种红色还带着大钳子的龙虾,阿念倒是喜欢吃的紧。用来红烧特别的香辣好吃,只是桃花村的人并不会吃,就把这个龙虾叫成虫,久而久之,只有小孩儿会抓来玩玩,真正吃起来的倒是没几个。
嫌弃脏,还长得丑,就把龙虾当成虫。
对于阿念来说,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此刻一听到那边有动静,她赶忙朝着沈氏夫妇所说的池塘跑去,还没走近,就看到沈忆和几个小萝卜头凑在一起,一个个抓龙虾的功夫倒是渐长,看起来别提多兴奋欢快了。
阿念走过去,眼尖的沈忆立刻就看到她了,赶忙招呼道:“阿念你来啦?你快来看看,这里有好多的虾虫啊!”
阿念顺势看去,就见从小池塘里爬出来的许多大龙虾,那爬行的速度
倒是不慢,挥舞着大钳子,头顶的两根触须也一晃晃的的竖起来。
沈忆说道:“我知道你爱吃这个,刚刚过来洗手,恰好就看到了,你等着,我现在就给你下水去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