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想见皇帝?犯个死罪就可以了!(1 / 2)
甄英莲暂居哪里那是有本质区别的。
她若是在应天府衙门暂居,那不但要接受应天府差役庇护,出了事应天府上下都得受处罚,而且从性质上她是受害者,她与人牙子之间的矛盾那是受害人与罪犯之间的矛盾。
但若去了王府那就成了王府与金陵薛氏为首的达官显贵之间的矛盾。
何况李征没给薛蟠透露身份,只怕是还有针对四大家族的计划。
如此甄英莲若公然住在王府接受王府的庇护,那岂不是把什么都暴露了?
马彧对这些门道可熟悉的很,自然不肯钻进这么一件铁证如山的案子里面去。
阎应元也只好命应天府找来几个粗使婆子健仆就近照看甄英莲,一边急忙把那推官送到了都察院处,又具折启奏。
这等拐卖女童草菅人命之人必当被秋后处斩,这需要皇帝御笔亲批。
此处多落一笔细节,皇帝御笔亲批处决的罪犯,俗称“御笔勾决”,在大明时代是要在奉天门御门听政之时才能决定,都察院、大理寺、刑部三司长官要全员到场,这也是为了尽量避免冤假错案。
而大虞皇朝太祖皇帝钦定的“御笔勾决”更严格,一般死囚必须押赴京师、刑部初审、三司会审,而后在八月中旬,皇帝摆銮驾长安西门楼,亲自监督三司现场复审死囚。
也正因为如此,长安西门楼被老百姓称之为“虎口门”或“白虎门”,八月中旬进了那道门的囚犯十死无生。
但一般的罪犯没那种待遇,只有太祖钦定的“拐卖良家女子、百姓童子”的人牙子、杀官造反的义军首领、横行无法的“游侠儿”或称为“江洋大盗”等“十恶不赦”的死囚才能在被砍头之前见皇帝,一般的三司会审而后“廷议”决定就可交给应天府处死。
当今太上皇后来又增加了一些规矩,对死囚的处决程序更加严格,基本上做到了古代生产条件下“慎刑”的要求。
故此这种人证物证俱全的死囚,要先上报皇帝,皇帝责令三司会审、应天府听审,然后才能进入下一个司法程序。
但一般来说,这种证据确凿的人牙子三五日内便可完成三层审核,倒不是大虞皇朝多嫉恶如仇,证据链完善、没有顶级后台的犯人,其处决程序会进入快速通道,许多流程不会卡脖子。
但马彧并不放心,出了应天府,立即又让人向锦衣卫北镇抚司通报,并通报南镇抚司请求监督。
如此一来,一个证据确凿的犯罪团伙,一般来说不太可能逃脱得了被处决的下场。
但此事牵涉到一个科甲出身的推官,马彧料定必有波折。
果不其然,李征看完了店铺,还不等回府,皇帝命内侍来传,让他尽快入宫。
内侍通报说,锦衣卫指挥使赵全得锦衣卫北镇抚司堂上官禀报后,以牵涉到一个科甲进士出身官员为由,令锦衣卫“不得出面作保”,并立即具表上奏,责问“敦煌郡王施压责令锦衣卫干涉律法却为何故”。
李征并不以此恼怒。
到了宫里,这一次他特意关注了一下,皇城果然破败,连城墙都长出了灌木。
又到文华殿,一群内侍正在挖水沟,原来排水不畅,下水道挤满了枯草,一打开盖子便闻到一股十分强烈的馊味。
曹化淳看着,见李征来,连忙迎上来。
“皇城破败至此了?”李征过去一看惊讶道,“这要不赶紧重建,恐怕当年大明太祖时期的建筑要倒。”
“是,如今材料也都准备的差不多了,”曹化淳道,“百余年积攒那么多的材料,每年内帑都预存一笔钱,应该说重修皇城没问题,可老皇爷说民生多艰,如今再动摇民力不好。”
大虞皇朝皇室以内帑土地羁縻贫民,动摇民力便是动摇皇朝统治根基,这一点太上皇十分清楚。
李征能理解皇帝要住的好一点的必要性,他是在骨子里维护“大一统”格局的人,一个煌煌天国的中枢必须浩荡威严一些。
而且这种大型建筑本可以成为拉动一定经济的手段。
不过,百余年积攒的材料,其中定然有不少木头,这些木头存放太久还能用?
问起这个,曹化淳便说基本上是二圣南巡以后才集中砍伐处理并送到行在的。
“我皇朝是佃户开国,太祖高皇帝深知皇室奢靡,但凡有大型建造,必劳民伤财。故立国之后便开始自行提前准备材料。只不过,皇爷在考虑是否留着等将来返回北都之后修建北都。”曹化淳道。
李征明白一个有志气的皇帝的“吝啬”,但这没什么必要。
将来的北都,无论在谁的手里,修建也用不着那么多材料,一部分建筑材料到时候也会有他设法生产的新材料替代。
曹化淳又悄悄透露:“皇爷之意,那些材料和银子不如用在内城建造上。道路修建、东城建造,以及西城整体格局改变,这都需要大量银子。”
李征赞许:“这是明君才有的胸怀,不过修建皇城的材料若用来修建民生基建,有司恐怕也不敢答应。”
“是啊,不过皇爷在考虑趁着西城搬迁,将那些材料卖给达官显贵去东城修豪宅府邸,换来银子修南都。”曹化淳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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