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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第39章:(4更) [4更合一]顾宁……(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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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时间呢?”

何卫东一下跌坐了下去,嘴里直嚷嚷‘不可能’。

这个案子到这里,就一切都明朗了,就何卫东为贪财杀人。

可钱他说是别人给的,问题他没人证物证,反而他认真查他还要多个罪名,叫‘偷盗公共财产罪’,罪加一等。

偷盗公款类似。

你说你小黄鱼是在山脚下挖的,那就是属于你的了?那是属于国家的财产。

何卫东一脸颓败,直说自己冤枉。

杜霖将这个案子禀报上去的时候,杨局那边就接到了好几个电话,让结案了。

同时,杜霖跟杨局申请后,又带着公安去市文工团查那个许清林。

结果这个许清林身世清白得不行,人家从小就是烈士的孩子,因为父母双亡靠家里亲戚养大,最后在这边上学工作,再到后边香港那边有个亲姑姑引渡过去的。

然后,这个许清林三点一线,从来没出过市区,跟叶欢、何卫东和朱魏红都不认识。

这个话,就是反过来去问叶欢,朱魏红,包括何卫东自己,他们都不认识许清林。

好了,那你怎么将这个案子扣到人家许清林头上?

重点是公安去查了何卫东说的挖黄金地点,什么都没有,证明何卫东在说谎。

至此,这个案子到这可以结案了。

……

案子判得很快,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杨局单独给顾烨霖打了个电话。

杨局道:“顾秘书,这个案子最终的主谋犯人是何卫东和朱魏红,何卫东在后边出计谋,朱魏红为主要实施人,两人作为此案的主要犯罪人,按照案子的恶劣程度应该判的无期。

可是,何卫东是革委会那边的人,市县革委会主任都说这是‘谋杀未遂’案子,要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所以顶多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经过市局那边反馈,最后定这个案子两个主要犯罪人朱魏红是25年,何卫东是死刑。

剩下的混混中,砍伤人的那几个主要人员除了本身的‘谋杀案’外,他们本身就有案底在身,是严打的重点人员,他们还有强*奸罪,这些罪加起来,这几个主要混混,加上赵二狗全都是死刑。”

“还有剩下的混混,身上案底不多的就是按照‘谋杀未遂’来定罪,就是10-18年。”

顾烨霖接到电话,手差点捏碎电话听筒:“这个案就这样结案了?你说何卫东说还有人,是谁?”[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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