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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重塑乐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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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翔又扬手,让人掀开屈承正一行马上的包袱,看看这些人还带走了什么。

星夜之下,金色耀眼。

“你说你,挖到金矿,这么大的事不上报。正经的升官发财路不要,偏把项上人头不当回事……你说,我该怎么杀你,才能让你的命值千金?”

屈承正知道他将死,但听人讨论他的死法,仍止不住惊恐。

平翔脸色沉稳,玩笑说话,可心里已经将这群人大卸八块了。

如果朝廷早知道乐州开出了金矿,是肯定不会将此地封赐给徐思雨的。

可在赐下之后,再想反悔,便不可能了。

所以,对于大明而言,这金矿被弄丢了。

最后,平翔没给屈承正诡辩的时间,冷厉下令“格杀勿论”,带走了他们的盘缠,而将这六十多人留在了这片山林里。

……

乐州城中。

烧得只剩石础、石阶的县衙前,十几个异族俘虏被拴在衙门前的石牌坊上。

林忆青挑了颈上饰品最多的俘虏,试着审问。

按西南风俗志,羌族男子长到可作战的年纪,便会系上羊毛线,以后每一次获胜便可以将战利品的骨头做成饰品,串在羊毛线上,用结拴牢。

羌族的男子,颈上绳结越多越骄傲。

骄傲的人,似乎是不在意他的处境,并不配合林忆青的审问。

单凭他们过界这件事,徐思雨可以把他们都杀了。

更何况,在这些人的身上,她发现了蕤儿的生肖珠。

那是她从拼夕夕买来逗她身边这几个丫鬟的,便宜却是这世间独有。

徐思雨还记得几个丫头,在翠华园里,挑珠子的欢喜画面。

她抓起这个珠子,愤恨的问道,“说,这个是哪儿抢的,被抢的姑娘在哪里?”

羌人还是很硬气,徐思雨便示意护卫施刑。

护卫兵拿起火把,往徐思雨选中的羌人身上一燎。

“听说,火能洁净你们的灵魂,可在我看来,火,最大的功能,便是灭除这世间的罪恶。”

刑罚落在那人的皮肤肌理上,烧到五分熟,又转战到他下一处完好的皮肤上。

也许他们有信仰,但疼痛是真实的。

“木金河……他们落到木金河里去了……”痛呼之间,羌人招了。

……

按着俘虏指认的地点,黄玖几人的尸体找到了,徐思雨命人把他们带回去。

她望着悬崖下的木金河水,瞧不见蕤儿和龙三的踪影,心里堵堵的。

先前没做的决定,徐思雨有了答案——她决定搬进乐州城里,做一名真正的城主。

起初,徐思雨的打算是把乐州城经营起来,她收产出即可。

可忘了想,这次她成了一城之主,撬动的不是商人的蛋糕,而是这一城治官的根基。

这代表了更大的利益,便有更大的危险。

徐思雨越发觉得她活得太迟钝了。

当她是个普通人的时候,她察觉不到别人对她的觊觎;当她成为上位者了,仍旧不会提前设想她会被人当作威胁,对她动手。

她总觉得人性为善,信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处事准则,可事实是,这世间恶人不少,他们仅凭恶意就会犯人,他们的信条是【先下手为强】。

搬家是件大事,尤其是跨城搬家。

宗族关系盘结下,徐思雨知道徐家肯定会有人跟她走,但这次她希望他们想清楚了,再做打算,以免未来后悔。

“即便搬到乐州城,也不是不在常嘉府做生意。你们的家在哪儿都不受影响……”

这次搬家,徐思雨还与林忆青商量了他们的事业版图,只做中心西移,其他的不变。

徐思雨只准备把创新工坊搬走,第一批工匠已经被她派到乐州城修城主府和工坊了。

以屈家在石场的旁边的豪华宅邸为基础,加了一层夹墙和四座角楼做保护,四面的空地,分别修了工坊和住宅,原来的县衙所在地,徐思雨让人修了商铺,开她的八方百货。

原先的罪民,在完成了城主府、八方百货和城墙修缮的劳役后,将得到徐思雨的赦免,重新成为自由人。

等城主府改造好了,徐思雨搬进了乐州,亲自组织签发了全城一千余户人的新户籍。

她没想到,这乐州城里居然还有她认识的熟人。

她的前未婚夫张越居然在这里。

若不是户籍记了来处,徐思雨无法认出这个又黑又矮的人,居然是曾经在村里“才高八斗”的秀才公。

好像就是在她成亲的那年,林忆青动了手脚,把曹教谕弄到其他县去了。

可没想到,曹家和张家沦落到乐州成了罪民。

【倒卖试题。】

徐思雨看着他们的罪籍,一时有些犹豫要不要还他们良民的身份。

这乐州城,本来不算大,可人实在是太少了。

说是民有千户,可采石场的罪民就占一半,剩下的民户三代以前的祖上也是罪民。

而所谓的屯兵主要的职责就是看守这些罪人做工,几乎没有保卫城池的能力。

最优秀的那批,还跟着屈承正一同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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