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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征服男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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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维斯邀请的客人身份尊贵,一位是里斯本的费尔南多男爵,还有一位来自贝雅的席尔瓦伯爵,以及他的两位合伙人朋友沃尔夫船长以及粮食商人科斯塔。

他们今天聚在一起是为了谈一桩买卖,几个人想合伙买一艘远洋的盖伦船,去新大陆做买卖。

男爵不参与,他是桑维斯和席尔瓦伯爵的引荐人,所以今天就由桑维斯做东。

小酒馆的餐厅里灯火通明,几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聊天,小迭戈将菜一道道端上桌。桑维斯见上了四道菜,便招呼大家上桌去吃饭。

众人到了桌前落座,看着桌上的几道菜,都是他们熟悉的鳕鱼,但做法似乎从未见过,颇觉有些新鲜。

桑维斯解释道:“大家应该没见过这种吃法,这是中国的吃法,叫做全鱼宴。做菜的是一位来自中国的厨子,我也是第一次尝,让我们大家见识一下东方的手艺。”

男爵说:“我听说中国的饮食习惯与我们大不相同,那我们便来尝尝他们的手艺如何吧。”

桑维斯作为主人,给大家分菜,第一个分给的便是身份最尊贵的伯爵。

伯爵尝了一下盘子里的煎鱼,眉毛抬了一下:“唔,非常不错的体验。”

其余人也都尝到了煎鱼的味道,男爵说得最直接:“美味!我吃过的鳕鱼千千万,也没有一条能跟这个相比的。东方人对吃果然有研究。”

他们又尝了另外几道菜,都有种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感觉。

男爵忍不住问:“能不能把你们的中国厨子请来,我想看看到底是谁制作了这样的美味。”

桑维斯朝一旁服侍的小迭戈招一下手,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迭戈点头,转身去了厨房。

闵悉正在厨房里煮面条,浇头是鸡蛋饼切成的细丝,以及剩下的蔬菜鳕鱼汤。

听见客人要见自己,便说:“请稍等一下,我这里的主食马上就好了。”

闵悉将面条准备好,和小迭戈一起端着送到餐桌上。

闵悉一出现,众人的视线就全都落在了他身上,因为他们也从未见过真正的中国人。

男爵开口问:“你就是今天的厨子?叫什么名字?你来自哪里?会说拂朗机话吗?”

闵悉点头:“会的,阁下。我叫闵,我来自中国。今天的饭菜都是我做的,请问还合大家口味吗?”

男爵满意地点头:“十分美味!桑维斯先生找了个好厨子。”

桑维斯不敢把闵悉认成自己的厨子,连忙说:“男爵阁下,闵并不是我的厨子,他是我的租客,临时来给我帮忙的。”

男爵赞许地点头:“来自东方的美食果然非同凡响,一如马可·波罗游记里说的那样。”

闵悉没读过《马可·波罗游记》,自然也不知道马可·波罗是怎么说的中国饮食:“谢谢您的夸奖。”

男爵又说:“你的拂朗机话说得也很不错,你也是一位探险家吗?”

闵悉笑笑:“算是吧。这是我做的面条,也是今天的主食,请诸位慢用。”他将手中的面条放在客人面前。

面条这种东西是拂朗机人从未见过的,他们只会用面粉做面包和饼干,意大利人从中国学会了面条的做法,也学得有点不伦不类的。所以当面条放在他们跟前时,他们都很惊诧。

“这是用什么做的?”男爵问。

闵悉回答:“就是小麦粉。请各位尊贵的客人品尝。”

男爵很好奇,原来小麦粉还能跟汤这么配着吃,真是见所未见,看着有汤,他便用勺子去捞面条,结果一根都没捞上来。

闵悉建议:“面条用叉子吃比较合适。”

男爵突然问:“在你们中国,吃面条用什么?”

闵悉笑着回答:“我们中国人吃饭,用的是筷子。筷子是用竹子或者木材削成的两根小木棍,它有一定的使用门槛,需要通过练习才能使用,一旦学会了,以后不论吃什么都非常方便,包括最滑溜的豆子。有点类似于人手指的延长。”

在座的众人都抬了抬眉毛,表示很新奇,不过纷纷听劝选择了叉子去吃面条。

闵悉趁机告退,还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各位请慢用。”

餐桌上的人开始用叉子吃面条,叉子肯定没有筷子好使,但好在也能捞起来。除了麦粥,他们还没有吃过湿的主食,全都是干面包、饼干。他们从未想过,竟然还能将面粉做成面条煮成汤。

尝了一口之后,众人被面条细腻绵软的口感完全征服了,这可比刚出炉的小麦面包还要好吃。毕竟这个时候欧洲还没有发现酵母粉,吃的面包都是死面烤出来的,刚出炉的面包也都是又干又硬的。

“原来小麦粉还能这么吃!中国人真是太聪明了!”费尔南多男爵称赞道。

在早期的西方人心目中,中国是神秘且文明的国度,跟非洲和美洲那些原始土着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西方知识分子甚至把神秘的东方大国当成乌托邦一般的存在。

只是工业革命后,西方强盗用坚船利炮轰开中国大门时,看到农业中国各种落后野蛮的现象,各种滤镜才碎了一地,从那之后便自诩为上帝选民,不再把中国人放在眼里。

但现在现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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