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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败家爷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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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是卖贵重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比如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糖茶烟酒、雪花膏、卫生纸之类。

陆砚泽到地就拉人去买三转一响,说是当初结婚仓促,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现在通通给补上,别人有的东西自己媳妇都得有。

林早早没让都买,首先东西不好带回去,其次,有的东西不必要,就像缝纫机,她不会做衣服,就算弄回去放在家里也是在角落吃灰生锈的下场。

陆砚泽说,买好先寄存在这,等明天找个三轮车拉去码头就行了,到岛上也不怕,他已经跟营里说好接车用了,提前打个电话就行。

之后,他们就花了一百四十块钱和一张自行车票,买了辆凤凰牌的自行车,不带大杠的那种,因为她一米六出头的个子驾驭不了二八大杠。

又买了花了三十二块钱,买了台红灯牌的半导体收音机,她在家实在无聊,听听收音机解闷。

然后,就是要了一块手表。

陆砚泽有一块部队给配的,但他上班就戴走了,她不会看太阳辨时间,在家知道不了确切时间点,有了手表可以计划着时间做一些事。

他的那块是全钢银色的,款式简单大气,很配他的气质,林早早想要跟他手腕上相似的,想跟他的正好能凑成情侣款。

那样的女士的,表盘更小,表带更细,更精致,问售货员:“这一款怎么卖的?”

“梅花牌的,一百二十八块,钻石牌的一百二十五块,都要票,你看你要哪块?”

“钻石的。”

不是因为便宜了三块钱,而是因为,结婚了没有大钻戒,有个钻石手表也不错。

她戴在手腕上给陆砚泽看,“怎么样?”

“好看,就是媳妇儿,这个表带容易夹汗毛夹肉,你要不要看看皮带子的。”陆砚泽以过来人的身份讲道,他左手腕戴表的一圈汗毛都被夹掉了。

“我没汗毛,也没多少肉。”林早早摸摸自己胳膊说。

“可肉迟早会长出来,不过,以你喜欢为准。”

“嗯!”

最终还是拿下了钻石牌银亮的手表,之后还跟陆砚泽的比了比,越看越喜欢。

不过是暂时的,将来不久她就不戴在手腕上了,因为是真的夹肉。

买完手表,路过卖鞋的,陆砚泽非得给她买鞋子,还想每样来两双。

这个败家爷们、散财童子,今后他口袋里就不能给装钱!

她死命拉着,最后只买了一双白色胶底布鞋和一双小皮鞋。

他还意犹未尽,扛着大包小包,跟进城进货的一样,去日用品区给她买大瓶装的友谊牌雪花膏,还有绿瓶子的高级花露水。

说雪花膏用来搽脸,蛤蜊油就用来抹手,要给养成小姑娘的手。

又说城里小姑娘都用高级花露水,好闻又驱虫,马上就热了,岛上蚊虫多,正好抹上驱驱。

好吧,女孩子就是对护肤品香水什么的抵抗不了,让他买。

之后,他还想再逛,林早早不行了,走不动了,他一看表,已经快下午四点了,这才罢了。

反正明天还有一个上午呢,没来及买的东西留着明天再买。

就带着林早早去找招待所,因为没有结婚证,结婚证在老家,他们出来谁都没想着带,无奈,他们就要了两个房间。

陆砚泽感觉很不得劲,他这搂媳妇睡觉都习惯了,没媳妇儿他肯定睡不着。

这次回老家一定得把结婚证带来!

“媳妇儿,你晚上要是怕,就敲墙,我就在你隔壁。”

林早早揶揄他一眼,说:“小宝贝,你晚上要是怕鬼了,就自己抱紧被子吧,千万不要把脚伸出床外噢!”

说完对他吐个舌头,就关门进房间了,陆砚泽挠挠鼻子,“看来这事是过不去了,不过没关系,自家媳妇儿让她笑。”

“嘿嘿嘿,刚刚媳妇儿叫我小宝贝,真怪不好意思的。”

陆砚泽把东西放下后,去打了两壶热水,一壶给媳妇泡泡脚解解乏,让她在房间里休息,他拎着饭盒出去了。

先跑回百货大楼买了两罐麦乳精,听说这玩意营养高,顾斌家俩小子每天都喝,长得白白胖胖的,身体也好,买给媳妇提提营养。

还买了一大包大白兔奶糖、红虾酥糖、还有水果糖,平时用来哄媳妇。

然后去国营饭店给媳妇买晚饭。

林早早在招待所躺在床上算账,原本计划要买的东西,今天是一个没买,全买劈叉了。

唉~女人是一进商场就昏头,一被吸引就冲动,然后就失忆了,打算好要买的东西全部想不起来。

这也不能全部怨她,身边的男人比女人还厉害,简直就是购物狂本狂!

怪不得昨天在岛上银行取钱时,她要取两百,他非要取四百,说衣柜什么的贵,她不知道物价就取了。

原来他是很清楚自己的花钱能力!

现在算算他身上的现钱应该还有一百多,不知道还够不够买衣柜的。

她不知道的是,陆砚泽身上另外还有一百多块钱,除了从顾斌那搜刮来的,还有从于峥嵘借那挪来的,加起来快有三百块钱了。

反正他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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