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比试(1 / 2)
李世民也是一个优秀的统帅,自然明白武将之间喜欢切磋,相互之间比试探讨对本身也是一个提高,可以做到取长补短。
只是李世民还真不好代李墨答应下来,李墨毕竟不是朝中官员,而且李墨家中事务繁多,如果这些武将三天两头的去找李墨比试,估计李墨会烦死。自己不但不能同意,还要阻止这些人没事就往李家村跑。
想到此处,李世民面色沉了下来“尔等都是朝中重臣,在此吵吵嚷嚷成何体统,都没有事情可做了吗?现在春耕之事乃是头等大事,每个人都在为春耕忙碌着,李墨家也是如此,哪有时间陪你们切磋,难道你们家的土地不需要耕种吗?此事休要再提。”
尉迟恭等人听了后不由面面相觑,心中暗道“春耕哪里用的着我等,自有仆役和庄户打理”但是嘴里却不敢说出来。
“陛下,我等也是为了彼此提高,也好为以后的征战做准备啊……”尉迟恭不死心的还想说。
“好了,此事不必再说,等春耕完了以后我会跟李墨提起,至于李墨同不同意到时再说”李世民出声打断了尉迟恭的话。
“在此之前你们谁都不许去李家村,如果被朕知道有谁偷着去李家村找李墨,到时必不轻饶”李世民盯着几个眼珠乱转的人接着说道。
本来还真有人打算偷偷的去找李墨,这下好了,彻底的把众人的道路堵死了。好不甘心啊!本来想见识一下冠绝天下的武艺,看来只能等以后了。
临走的时候,李世民给每一个人都赏赐了一份豆芽菜。
“陛下,此是何物,为何以前不曾见过”
有臣子好奇的看着手上的豆芽不禁问道。
“这是豆芽菜,乃是黄豆用水浸泡而成,吃起来甚是爽口啊”李世民很是臭屁的说道。刚从李墨哪里淘的方子,当即就用上了,李世民心中很是舒爽。
“居然还有如此奇妙之事,这确可以稍许解决冬日没有绿菜之苦啊”魏征不由赞叹道。
“玄成此话有理,此乃李墨想的办法,下来你们谁想要方子可以来宫中抄录一份”李世民很是大度。
“李墨真乃奇人也”
“就是不知他所说的逆转阴阳可不可靠,臣倒是有点期待起来”魏征既感叹又期待的说道。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或许真的可以,那玄成所心心念的醋芹一年四季就都可以吃到了”李世民知道魏征极为爱吃醋芹,固有此一说。
听到李世民的话,引得一向老成持重的魏征嘴里不由的流起了口水。陛下还真是直击软肋啊,魏征摇头苦笑不已。
“墨哥儿,没想到这猪蹄这么好吃”程处默油乎乎的大手正拿着一个猪蹄在哪里啃。
猪蹄经过李墨的精心炖煮,皮肉相融,吃在嘴里口感软糯且弹牙,偏又韧性十足。
程处默三人从来没吃过猪蹄,本来心中还有点拒绝,看李墨吃的大快朵颐,忍不住尝了尝,这一尝三人瞬间就沦陷了。
李墨鄙夷的看着,如同乞丐八百年没吃过饭的三人,心中腹诽不已。
当知道李墨准备用猪肉招待他们时,三人皆面有不豫之色,李墨笑着摇头也不去管,自顾自的收拾猪肉。
唐朝时期,羊肉属于主流的肉类食物。而猪肉被认为难登大雅之堂,只有社会底层的人食用,上流社会很少吃猪肉。
其主要原因是,古人养猪,猪圈和厕所相通,人们吃猪肉的时候,自然而然联想到猪的污秽不洁。
其次就是那时的人们还不懂得给猪阉割,吃起猪肉来总有一股腥臊味。
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使得上流社会很难接受猪肉。所以程处默三人看到李墨用猪肉招待他们才面有不豫之色。
但现在吃的最香的也是三人,三人对着手里的猪蹄就是一通猛啃,还时不时的发出怪异的声音,让人听着直起鸡皮疙瘩。
酒足饭饱后,三人一边摸着肚子,一边剔着牙,好不惬意。
“没想到墨哥儿不仅武艺高强,就是这厨艺也是个中翘楚啊!不仅红烧猪蹄好吃,那红烧排骨也是人间美味”房遗爱一脸满足的感叹道。
“房二,这句话说的没毛病”程处默很罕见的没有和房遗爱拌嘴。
程处亮却是有点遗憾,“可惜如此美味佳肴却没有美酒相伴,实乃憾事啊”
程处默和房遗爱听了也是有点感同身受。
“美酒吗?在我的眼中整个大唐的酒都不能称之为美酒”李墨慢悠悠的开口说道。
“啥”
“墨哥儿没喝过著名的三勒浆吧!哪天兄弟们带你一起去喝顿酒,就不会这样说了”程处默以为李墨没见识过大唐的酒。有机会一定带着李墨去尝尝最好喝的三勒浆。
“错了,我还真喝过三勒浆,那滋味……”李墨又想起了三勒浆的味道。
三人不由出声问道“如何”
“如同马尿,实难下咽”
“不是吧”
“怎么会”
“喝的是三勒浆吗?”
三人纷纷质疑,居然说三勒浆如同马尿!肯定是味觉出问题了。
“再等两天,我的酒出来后,你们一尝便知”李墨笑着说道,也不做解释,还是让他们亲自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