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荒野之月·序章(1 / 2)
藤爪/煞星登场/幻影的奇遇!
阿斯拉记得,她的老师信玄说过。
只要世上还存在一枚铜钱,就会有为它抛头卖命的人。
与杰克在雪山交战过后,夺得六成赏金的阿斯拉,暂时还不需要成为老师口中“寸金必争”的亡命徒。
可她听到有人在求救。
在双子河畔,一个适合钓鱼、游玩,适合在树荫下打个盹的地方。
算不上高级景点,但也称得上惬意。
前不久,她才同一名女刺客交手。
幻影,她不想再听到她的名字,亦或看到她的影子。
智取是最好的方式,阿斯拉也厌倦了争斗。
她能用小伎俩骗过死神,不下一次,眼前这次也一样。
兽人与哥布林,不是队长与麦片他们,也不是史德瑞克。
只是身披兽皮草裙,用藤条吊起俘虏、吱哇乱叫的部落妖精。
好吧,不是所有绿色都令人心情愉悦。
就像不是所有兽人和哥布林,都懂得优雅文明。
两发箭矢,射中一只哥布林的鼻尖,一头兽人的眉心。
这种恐吓便足够了,其余三只绿皮怪丢盔弃甲,连困在树上的俘虏,都没来得及顾上一下。他们逃回属于自己的森林,黑暗深处。
“你…你要做什么…”树上的女孩,见眼前身披紫衣的女人亮出匕首,还以为自己不过是由狼群转至虎穴。
女孩紧咬嘴唇,紧闭双眼。
直到背后传来束缚物断裂的声音,直到自己的身体,被阿斯拉接入怀中。
女孩睁开眼睛,绿色瞳眸像两眼雪原上的温泉。
灰绿色短裙下,是她用尽全力保护的包裹。
女孩看清面前游侠的脸,被黑纱与阴影遮盖。
冰冷的暗蓝之眼,也无法熄灭阿斯拉的热忱之心。
“你安全了。我们走吧,他们还会回来,”阿斯拉看向郊原深处的森林,泥泞的地面上留下兽人们的脚印,“数量更多,可能还有弓箭手。”
“不,我没有钱,请不起保镖…”女孩眼中的芥蒂,如杂草般疯狂滋生。
阿斯拉也明白,刚经历过兽人们的热情款待,对一个孩子而言,信任感的重建需要时间,也需要实际行动。
“…抱歉…大…姐姐…”女孩的眼神,正有意无意躲闪着面前游侠的脸。
“我是阿斯拉,”阿斯拉收起匕首,对女孩伸出五指,微笑与耐心,这是重构安全感的第一步,“你呢,小快递员?”
女孩的名字很特别。
女孩的卷发,如秋收时节的麦浪般美丽。
她先是对阿斯拉点了点头,露出两排白亮的牙齿。
而后,她跑到矮树丛边,为阿斯拉采下一朵鲜花。
一朵金黄的康乃馨。
按照她的说法,在德鲁伊的丛林传说中,这朵花的花语是“朋友”。
女孩的名字,叫做藤爪。
阿斯拉会记住她的,不仅是因为她独特的名字。
还有她的花。
二人都不知道,至少阿斯拉不知道,四名兽人没能像她所说的那样,跑回部落气喘吁吁,最终搬来救兵。
他们的尸骸,也不会被人或部落同族发现。
因为藤条将他们吊起,将他们重重摔落后缠绕。
“啊—唔—呱—啊—!”
他们的眼球,因缺氧暴凸眼眶。
他们模仿着生前见过的每一种生物,尽可能发出求救声,释放尖叫。
藤蔓上的毒刺,贯穿他们肮脏油腻的皮层,散出孢子。
被幼种榨干养料的他们,化为四具土色骷髅。
暖风吹过森林间的过道。
兽人们的残骸,随暖风化作空中的散沙。
……
……
叮咚,各位游客,欢迎光临姜岛。
整个利尼维亚南部,海龟港沿海最棒的度假岛屿。
亚热带气候让这里常年温暖,阳光充沛。
这里的特产,便是我们即将抵达的酒店的商标:红姜。
这种辛辣的植物块茎,它们能杀菌,能为肉类去腥,还能用作饮品产业原料。
我是大家的导游,你们可以叫我雷欧。
“让那个养鹦鹉的人类小子继续说吧,伙计们。”
哥布林队长摘下眼罩,将眼罩塞入行李箱后换上提前备好的防晒墨镜。
“啊,我刚才真是傻了!”
头戴科研护目镜的绿皮哥布林,铅笔,他正为自己的消费超出预算烦恼着。
他应该在上船前去一趟二手商店才是。
他本能用五块铜板,买下一副五到七成新的墨镜。
而不是在上岛后,从一个戴眼罩的尖耳商人嘴里,像个傻瓜一样听他为自己推销手里这款墨镜,还多花了十五块金币零三块铜板!
“我真是傻了,我是说,谁会信个戴眼罩的家伙?”
“谁都知道,他们不是海盗就是骗子,再要么就是自以为是的自大狂!”
宣泄结束后,铅笔注意到其余两名同伴—麦片与钉锤—的目光有些异样。
恐惧,他看到他们的眼神飘忽不定,充满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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