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巷子里的书店与心腹(1 / 1)
塔林郡位于米德堡王国的南方,郡城名叫尼日尔城。
郡名之所以取名为塔林,是因为米德堡王国的第二大河流塔林河在这里发源。
尼日尔城是座中型城市,常住人口在六万左右,商旅不绝,经济发达,文化丰富,社会繁荣。
尼日尔城的商业区在城西,这里房屋林立,高楼遍起,商旅集中,贸易繁荣,尽显一片热热闹闹的市井生活。
其中一条商业街的街角处,有一间书店。
书店的店面不大,只有三十平左右,但来往的客户却不少,进进出出的,每天不下三五十人。
在这个文化还是较为贫瘠的世界,书籍可还算是有些宝贵价值的珍稀资源,只有在上层社会,才能轻易的得到,而且相互之间一般都不会借阅。
毕竟贵族的藏书本就是自身底蕴的表现形式之一,借阅书籍这种掉面子的事情,高傲的贵族可做不出来。
这个书店其实是索伦的产业,资金来源于平时积攒的生活费。
铺面当然是租的,幕后老板是索伦自己。
但平时的具体负责人却是索伦的贴身男仆哈维尔,还有三个索伦收留的青年侍从。
这个世界的贵族,或者说有一定经济条件或地位的上流社会人士,都有一个传统。
那就是在自己的孩子出生后,都会为其挑选一个贴身仆人,陪伴其生活,照顾其成长。
这种贴身仆人一般都是效忠家族多代的家生子,深受主家信任。
其中少爷的是贴身男仆,小姐的是贴身女仆,而且这种贴身仆人一般会比少爷小姐大上十多岁。
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索伦由贴身男仆哈维尔从小照顾长大,至今已有十七年。
两者之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顿巴斯骑士学院因为要锻炼学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所以规定学员必须寄宿学校,而且不能有仆从服侍。
所以索伦就将哈维尔安排在这校外的书店。
书店中索伦收养的那三个青年侍从,本是这尼日尔城中的乞丐,他们分别是十九岁的拉莫斯,十八岁的古贝利尼,十六岁的乌斯曼。
当然,索伦可不是胡乱收留的,他有这个心,但没这个财。
这三个青年侍从在索伦奥法灵瞳的注视下,身体极限数值都达到了21点以上,即修行资质达到了优秀的层次。
作为一名乞丐,在先天营养不足的情况下,身体极限数值还能达到优秀,索伦觉得他们的未来潜力很大。
因此收留了他们,打算将他们培养成为自己未来的心腹助手。
哈维尔作为贴身男仆,这是一份还算体面的职业,而且胜任这个职业的条件之一是要识字的。
所以索伦就让哈维尔平时教这三个青年侍从识字与阅读,学会之后,再由三个人对书籍进行抄写,将他们的手抄本进行售卖。
这个落后的世界虽然发明出了纸张,但却还没有发明出印刷术。
所有的书籍传播,都是靠手来抄写进行传播的。
书店是索伦的产业,哈维尔是日常管理者,他作为幕后老板,通常每个月会来两三次,来的时间是不固定的,但大多数是休息日才来。
这个世界是没有星期的说法,但这个世界的正规职业的传统就是上九休一,就是上九天班休息一天。
所以,每个月的逢十日就是休息日。
当然,某些特殊的节假日除外。
顿巴斯骑士学院就是如此,上九天课,逢十休息日放一天假。
这天黄昏,索伦照例到书店去一趟。
黄昏的书店已经准备打烊了,三个青年侍从正在打扫卫生,整理东西,准备打烊。
夜晚是旅店,酒馆,妓院的主场,可不会有谁来书店。
看见索伦的身影,拉莫斯和古贝利尼就迎上来问好,而乌斯曼则笑容满面地跑到后面去,把正在算账的哈维尔叫出来。
书店后面有两个房间,一大一小:小的是哈维尔的房间,他一个人住;大的是三个青年侍从的房间兼库房。
而前面的书店大堂,这是日常营业的地方,三个青年侍从抄书的地方,平时锻炼身体的地方。
索伦根据自己的所学,已经开始教导三个青年侍从进行骑士修行方面的锻炼。
“少爷好!”哈维尔出来,对着索伦恭恭敬敬的行礼问好。
他的手里拿着一本书籍,不用猜,索伦就知道,这是账本。
“你好!”索伦同样礼貌回应,他本就不是什么喜欢装逼的性格。
索伦此次过来只是随便看看,并无特殊意义,更多的还是希望多联系联系相互间的感情。
毕竟这些人已经可以算是他的心腹了。
书店的收入还是好的,每个月交完租金之后还有将近一个金币的收入。
索伦从来没有看过账本,也没有看过钱箱,更从未在店里拿走过一个金币(因为平时家里给的生活费是够用的)。
他无比的相信这个从小就陪伴他长大的胜似亲人的“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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