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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盖茨夫人……卧底?(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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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看不懂的。

美国有3分之一的人有阅读障碍,那法律文书写的非常繁琐,这部分人根本就不行了,而剩下的三分之二,大部分的人也都不怎么阅读。

所以,律师这个工作,很多时候只要做文案方面的工作,就可以赚很多钱了。

这个女人竟然连这些都懂。

肯定不凡!

这个案子,当然非常的吸引奥登。

而调查这件事……

这个女人就给奥登出了一个题。

给了一个女人的资料,让奥登去调查这个人,是不是有偷情的行为。

对方是一个成熟的中年妇女,而目前是供职于一家IT公司。

到了这个时候,其实奥登还是不知道对方的老公是谁。

因为给出的这个女人的资料里面,她供职的不是某软的总公司。

要知道,某软这样的公司,其子公司大概可能是成千上万的。

真的,就是这么的多。

所以,奥登当时真的没有看出来。

但不管这些了,就自接接活呗!

不就是做个调查嘛。

在律师而言,这叫取证过程。

听上去好像跟警察差不多,但实际上不一样。

律师取证,他真的是可以自己去调查的,就很多的电视剧里面也是这样的。

但,这个调查要符合一个原则。

就是那个毒果树理论。

在整个的取证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合法这个前提。

毒果树理论嘛,过程如果是不合法的,那么,证据就不合法。

当初辛普森杀妻案就是这么翻的盘。

那么,律师就要做到合法。

怎么才叫合法呢?

比如,录音。

必须要强调一下,手机录音这是可以当做证据的。

对的,就是用手机然后把对方讲的话给录下来。

这确实是可以。

可是,录音如果用其他的就不行。

比如,你暗戳戳的放了一个窃听器。

没错的,这就是违法取证!

可以用录音笔,甚至就放在跟窃听器一样的地方,就是让对方看不见。

这样都合法。

可就是不能直接用窃听器这类的特殊装备。

有趣吧,但这就是法律,也是英美法系的法律。

奥登就这么的上门干了。

而他……反正现在又不是上庭。

安装窃听器呗!

甚至他还安装了隐藏的摄像头!

一定要明白,这个隐藏式的摄像头,绝对是违法的,拍的东西,再怎么劲爆,都不会被法官采纳。

结果……还真拍到了!

竟然是盖茨那家伙!

霍啊!

奥登这货很聪明,他现在还没有跟盖茨夫人谈呢。

这货先来找周墨森跟欧文。

他的逻辑没有任何问题。

而且,他还抓住了盖茨夫人的细节!

那就是,这盖茨最近不是有个什么难以启齿的事儿吗?

还说了,他们会去个什么地方?

那有没有可能,就是也跟爱波斯特有关系呢?

这一套讲述下来。

欧文听的是震惊莫名!

周墨森则是有些心里准备,因为他就知道盖茨这个家伙,就是一个伪君子,就是一个岳不群一样的人物!

这个盖茨被包装成了如同圣人一样的家伙。

但实际上,他真的干了好多龌龊的事情。

特别是,在后来那个岛的名单曝光之后。

盖茨夫人就直接打官司离婚了。

其实,后来就有不少人曝光细节。

就说这个盖茨实在是干了好多,十分无耻,让人都难以启齿的事情来。

简单来说,这个家伙可能真把自己当做皇帝了。

那么,现在就应该……

“告诉盖茨夫人,你会帮她拿到上千亿的钱,但必须要帮我搜集情报!”

做卧底?

让人家老婆做卧底!

卧槽了,真的牛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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