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三百一十四章 担当重任(2 / 2)

加入书签

俯冲轰炸机。
卓宇凡并没有提出异议,因为在他看来,用六十架舰载机去攻击第二印度洋舰队,即便得手,也无法保证击沉所有英舰。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斯科特会率领舰队到远离印度本土的深海与〖中〗国舰队决战,因此就算开打的话,战场也很有可能在靠近印度本土的近海。如此一来,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来自岸基航空兵的威胁。就算英军部署在印度的作战飞机并不多,而且性能不够先进,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防空掩护,哪怕只是一些性能落后的双翼飞机,也能对战列舰构成致命威胁。在一九四一年,英国皇家海军就用“旗鱼”式攻击机重创了意大利海军的两艘快速战列舰。
显然,卓宇凡遇到的一个全新的挑战。
与顾祝同、田黛芳等年轻军官一样,卓宇凡身上有很强烈的〖中〗国海军特色,即更擅长指挥航空作战,对传统海战的了解程度远远不足。也正是如此,李向龙最初的时候才希望由他去指挥第22舰队。
所幸的是,卓宇凡也是海军军官学院的高才生。
虽然〖中〗国海军不大重视传统海战,特别是在一九三三年之后,把所有重点都放在了航空作战上,但是在海军军官学院里面,传统海战战术依然是必修课,每一名学员都要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拿到毕业证。
卓宇凡要做的,就是把学到的知识用到现实中来。
一月二十二日,第21舰队到达斯里兰卡岛南面大约七百公里处,与补给船队会合,进行了第一次燃油补给。
此时,卓宇凡收到了新加坡海军基地司令部发来的第二封电报。
斯科特的第二印度洋舰队已经到达拉克沙群岛南部,而且还在向南航行,航速在十四节左右。
提供情报的,正是一艘在阿拉伯海活动的远洋潜艇。
显然,斯科特没有打算留在阿拉伯海。
问题是,斯科特的目的是什么?
卓宇凡有点疑惑,因为根据他掌握的情报,第二印度洋舰队的首要任务只是牵制住〖中〗国海军的第二舰队,让美军能够从澳洲撤退到南非,即确保南印度洋航线不受威胁,因此第二印度洋舰队完全没有必要远离孟买,只需要在阿拉伯海活动,就能达到目的,至少能够引起〖中〗国海军的重视。
仔细一想,卓宇凡就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美军从澳洲撤退的迹象已经十分明确,而且〖中〗国海军向印度洋增派了两艘小型航母,意图也极为明确。更重要的是,〖中〗国海军在印度洋上并没有关键航线,唯一的军事基地在安达曼群岛上,即在一九四二年底夺取的布莱尔港。也就是说,如果第二印度洋舰队在阿拉伯海活动,〖中〗国海军完全可以视而不见,把第二舰队派往南印度洋。到时候,斯科特就得率领第二印度洋舰队前往南印度洋。与其劳师远征,还不如更加主动一点,即到马尔代夫群岛附近活动,摆出要去东北印度洋的样子,让〖中〗国海军至少在东北印度洋上保留一支舰队,从而达到牵制〖中〗国舰队的目的。
显然,斯科特不是笨蛋,非常清楚该如何用最小~~-更新首发~~的代价完成任务。
此外,斯科特肯定收到了情报,知道第二舰队拆分成了两支战斗舰队,而且第21舰队里面没有舰队航母。
想到这,卓宇凡立即意识到,斯科特很有可能会主动找他决战。
说白了,这是斯科特反败为胜的最好机会。
如果他能够在海战中击败第21舰队,那么南下的第22舰队就得返回北印度洋,因此美军就能顺利撤离澳洲。更重要的是,如果斯科特愿意,完全可以赶在第22舰队返回前,率领第二印度洋舰队前往南非。
可以说,如果斯科特能够把两艘快速战列舰带回去,哪怕他没有在海战中击败第21舰队,他也会成为英国的民族英雄。
那么,斯科特会直接前往南非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