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我喜欢他比他喜欢我还多哦(1 / 3)
威武将军并不威武。
它是一只棕色卷毛泰迪,小小的一只,头大腿短,眼睛像两个黑纽扣,看上去呆呆的。
林安宇当初之所以怂恿林幼芽买下威武将军,除了担心大型犬可能会伤到年幼的林幼芽之外,还因为他觉得这条狗和愚蠢的堂妹有着七分相像,尤其是眼神中所透露出的那种清澈的愚蠢,简直是如出一辙。
当然,林幼芽并不知道这一点,她只记得当初林安宇是如何从多个维度夸赞这条狗有灵性的,觉得它很是不同凡响,这才相中了威武将军。
如林幼芽所说的那样,威武将军的确是条很乖的狗,或者应该说它有点懒,完全不似小主人那般活泼,躺在古筝怀里一动不动,只是吐着舌头呆呆地看着她。
古筝不停抚摸着卷毛泰迪的毛发,眼睛弯成月牙,她很喜欢可爱的东西,一副忘乎所以的样子。
韩昼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黏人的林幼芽,把林安宇拉到一边问话,叹息道:“这就是你在电话里说的十万火急?这孩子应该是有什么事想求我吧?”
从进门开始林幼芽就在极力讨好韩昼,都不带掩饰的,一看就是有所图谋,他怎么会看不出来。
“我也不知道她想让你干什么,估计是中二病又犯了吧。”林安宇苦笑一声,解释道,“不过要是你没来,她这会儿估计还在跟威武将军谈人生呢,你说这算不算十万火急?”
跟狗谈人生?
韩昼愣了两秒,忽然警惕道:“我可提醒你啊,我和古筝过来只是为了放松心情,可不是帮你带孩子的。”
“芽芽又不是上幼儿园,哪需要你带?”
林安宇没好气地看着他,“你也别想那么多,这丫头让你过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想好好向你道谢,你只用记住这一点就好了,如果她提了什么过分的要求我会帮你敷衍过去的。”
他拍着胸膛,显然对此很有经验。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其实我大伯他们早就想邀请你过来吃一顿饭了,不过我一直告诉他们你没空,刚刚他们给我打过电话了,说暂时回不来,让我代替他们好好招待你。”
韩昼看了一眼乱糟糟的客厅:“我怎么没看出你有想好好招待我的意思?”
林安宇面不改色道:“小孩子嘛,芽芽在家里无法无天惯了,隔三差五就把客厅弄成这样,今天太仓促了,我实在来不及收拾。”
事实上,客厅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其实是他和林幼芽打闹所导致的,他起码要背一半的锅,可现在却把黑锅全都扣在了浑然不知的林幼芽头上。
“对了。”他开始转移话题,纳闷道,“你小子什么时候喜欢戴墨镜了?进屋就没必要戴了,摘下来吧。”
那天他看到韩昼成功搭讪钟铃之后就怀着深藏功与名的心情离开了,因此并不知道韩昼之后被钟银打了一拳的事,更不知道他戴墨镜的原因。
韩昼没有吱声,他敢保证,要是看到自己的熊猫眼,这家伙一定笑得比谁都大声,估计之后的一个月里能反复提三十次,所以这件事是绝不能让他知道的。
于是他不动声色道:“不用了,戴墨镜不是比较像特工吗,我记得你说过你妹妹挺喜欢这副造型的。”
林安宇一怔,还以为韩昼这是为了在妹妹面前给自己面子,一时感动不已,直呼好兄弟。
韩昼没有解释,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又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不停搓着狗头的古筝,神色古怪道:“有没有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事?要是再让古筝这样撸下去,我怀疑你家的威武将军会变成秃子。”
“当然有。”林安宇神秘一笑,“我准备了一个刚好四个人就能玩的游戏。”
韩昼瞥了他一眼,提醒道:“不是带有竞技性质的游戏吧?你应该知道古筝的性格。”
“当然不是,我可不想和那家伙竞技。”
林安宇似乎对自己准备的游戏颇为期待,脸上浮现出神秘莫测的笑容,忽然挑眉道,“话说韩昼,你这手机该换了吧,换个屏也行,不然开学了肯定要被嘲笑的。”
“我知道,过几天就准备换了。”韩昼点点头,他早就有了换手机的打算。
“那我待会儿给你一家手机店的地址,那家店的人我认识,可以给你最低价,比网上买还便宜,你要去的时候记得跟我说一声。”
“好。”韩昼也不矫情,开玩笑道,“如果真有那么便宜那我可要多买两个了。”
他和林安宇的关系很好,这种小事用不着刻意道谢。
而正因为亲密度高,他自然能够看到对方的所有状态属性,包括技能。
这家伙有个很有意思的技能,叫做“钞能力”,其效果为用钱解决问题的概率会比常人高上百分之二十,也是相当符合这家伙富二代的身份和随性的性子了。
这家伙将来如果做生意肯定能赚不少钱,因为做生意的本质就是用钱解决问题,他的技能必然会有用武之地。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商运亨通。
林安宇闻言乐了,一脸无所谓地说道:“行啊,到时候你报我的名字就行。”
他眼珠子一转,继续说道,“不过话说回来,我大伯他们晚上来不及回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