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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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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搏兔亦尽全力,何况对手是熟练的丛林猎手,巨魔枯木氏族。

战术会议上,卡洛斯没有坚持领队,因为赫尼马雷布的话说服了他。

“爵士大人,您的勇武名冠整个希尔布莱德丘陵。但是三倍于敌还要指挥官带头冲锋,是对士兵们的侮辱。您的职责是观察和推测对方巨魔的实力,为以后制定作战计划提供宝贵的第一手信息。”

虽然赫尼马雷布说的都很有道理,但是卡洛斯还是觉得放弃这样一个秀武技刷声望的机会有点可惜。

“好吧,我会留下二十名骑士作为预备队,剩下的人手由你指挥。我们是为已故的杰里奥王子复仇而来,只要脑袋,不要活口。”卡洛斯拍了拍赫尼马雷布的肩膀,示意奥特兰克王立骑士团的指挥官去分配人手,就和比格拉斯父子两人找地方坐下休息。

“看来赌约要作废了。”卡洛斯遗憾的表示。

“我是没有什么意见。手下的骑兵还在敦霍尔德城堡鬼混,现在的我就是个高级步兵而已。”比格拉斯给了跃跃欲试的儿子一巴掌,无所谓的表态。

达纳斯在同龄人里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存在,但是也会对骑马打猎,村姑小姐什么的感兴趣。而卡洛斯从小生活在对未来的恐惧中,强烈的紧迫感和明确的目的性使他练就了远超同龄人的体魄和搏杀技艺。比格拉斯明白,自己可以在三十招过后利用丰富的经验打败卡洛斯,但是自己的笨儿子两招内就会被卡洛斯击败。出于骑士的荣耀和父亲的关爱,时常和卡洛斯切磋的比格拉斯不会对儿子详细解释卡洛斯的实力。

“虽然手下小伙们的生命安全很重要,我还是想看看巨魔在困兽犹斗的情况下有多强的战斗力。”卡洛斯见解让四周的骑士和比格拉斯都暗自点头。

“父亲,您不教导我永远不要轻视敌人吗?我们明明可以轻易的摧毁巨魔的战斗意志,为什么要逼对方绝命反击呢?”好奇宝宝达纳斯发问。

“因为身份的变化。”卡洛斯直接回答了达纳斯的问题,“作为战士,干净利落的杀死对手是最好的荣耀。作为一名指挥官,只有彻底了了解了你的敌人,才能彻底的击垮你的敌人。我们对巨魔的了解都来自独牙先生的阐述和童话故事。是的,我们并不了解巨魔这个种族,也不了解当前的对手枯木氏族。所以我们需要一场小而激烈的战斗来观察和推断枯木巨魔的战斗力。这对日后的战役很重要。”

“卡洛斯大哥说的好有道理。”达纳斯一副受教了的表情。

“蠢货,虽然没有明说,难道我平时没有教导过你?”比格拉斯提腿就是一脚,他感觉自己身为父亲的威严受损。

“但是你并没有跟赫尼小子说明白,他能理解你的意图?”比格拉斯不太确定。

“赫尼马雷布很有指挥天赋,对吧。”卡洛斯语气肯定,并非询问,而是表述。

“只能说看好吧,没有真正的在战争中活下来,谁又敢自称老兵呢。”比格拉斯有些感慨,仿佛有些久远的记忆画面被重新回想起来。

“岗哨那边有20多个士兵,赫尼手里有整整5个满编小队还记得吗,前面提过1个小队满编12人。军神大人本来手里有7个小队,有2个小队跟暗夜男捉咕咕去了。的士兵,还有30个铁皮罐头撑腰,三个打一个,怎么输。”卡洛斯的话引起了旁边骑士团成员的不满,别人说我们铁皮罐头就算了,卡洛斯爵士你现在是骑士团的骑士长,怎么能自黑呢。

因为骑士有别于骑兵,一般都套用精英模板计算属性,卡洛斯一直无法从数据上估测骑士团的实力。但是一路打下来,跟随自己来辛特兰的这300个铁皮罐头,自己有一半都打不过。更别提身为骑兵特有的阵列冲锋,是卡洛斯所不具备的技能。

一名骑士,首先得是一个合格的骑兵。并不是会骑马就能称为骑兵,数量不够的情况下,骑兵会被步兵克制。没错,被步兵克制,所以不要迷信某些小说中的骑兵无敌论。一个合格的骑兵,首先需要能熟练使用骑枪进行冲锋的能力,其次需要具备下马当步兵战斗的实力。当一名骑兵失去冲击力后,最好的选择是下马作战,两条腿的人怎么也比四条腿的马灵活。单个的骑兵冲锋,你只要躲开就行了,而排成阵列的骑兵冲锋,你只有正面硬抗,或者背身而逃,这两个选项同样的令人绝望。想要在冲锋中和战友保持陈列,需要至少三年以上的训练,这远比看上去的难。

天色开始发暗时,秃兄又来汇报了一次情况,巨魔小队发现了岗哨的存在,狩猎了两只大角鹿和一只野猪,已经开始造饭,预计会在入夜后展开行动。

“大叔,有些不放心啊,万一巨魔怂了怎么办,伏击战打成追击战,咱们就算玩脱了。”卡洛斯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如果巨魔在塔伦米尔修建了一个岗哨,你会怎么办?”比格拉斯反问。

“拆了它。”卡洛斯回答,“我怕他们分兵行动,能全歼最好,跑掉一个,再想这么安稳的修基地就难咯。”

“想那么多干嘛,你还想把前哨基地修到别人眼皮子底下?”比格拉斯用鄙夷的眼光看着贪得无厌之人。

六月末的辛特兰,气候还不错,尤其是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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