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的太太去了(1 / 1)
我们村子,属于晋察冀边区,很早就解放了。
到1947年,政府组织的工作队入驻村里,组织村民成立农会,并领导村民进行土地改革,力争实现“耕者有其田”。
首先是根据土地、物资和财富的多寡,将农村阶级划分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
在土改的时候,土地不再归地主和富农所有,而是由农会接受接收他们的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和其他财产,征收了富农所有的财产的多余的那些,另外村里的公地,也由农会接收,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所有的人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前提是所有的人自己耕种土地。
我家之前曾经有几亩地,还有那个长长的院子,因此被划分成中农,地没没收一部分,东西也分出去一部分,院子也被分了;因此那个院子里才住了如此多的人家。
这一年,父亲8岁,二叔5岁。
也是这一年,帮忙做饭洗衣的那个人,也不用了,因为日子日渐艰难,而收入有限。
太太不能下地干活,父亲和二叔还小,不能耕种,于是太太又把地赁给邻居租种,收取一部分粮食以供温饱。
1948年的时候,村里成立小学,太太咬牙把9岁的父亲送去读书,很多人不理解,也有很多人劝解我的太太,让孩子早点回家养活自己,但是太太不同意,估计想到我家那个开私塾的太太爷的影响,曾经到过三里五村,口碑甚好,万一子孙目不识丁,会给祖先丢脸还是别的,不清楚,反正父亲在他同龄人里,文化算高的,他用三年的时间小学毕了业。
那一年,1950年,父亲十一岁。
同年,村里和其他地区一样,再次进行土地改革,由分散的单个个体拥有土地、独立耕作到成立互助组,这个是自愿的,可以农忙的时候,相互帮忙;也可以成立固定的互助组,以年为单位一起从事农事劳作。
父亲毕业了,十一岁也算半大人了,于是太太带着父亲、二叔还有那收回来的几亩地,也积极踊跃的参加了互助组,而且是常年互助的那种。
我们那个互助组一共五家,组里有堂爷爷一家,六口人,能参加劳动的有堂爷爷和二堂姑姑,别的小一点的孩子也可以帮忙。
还有住我们院子里后进的堂太爷爷一家,他家人多,八口人,有五个人能劳动,还是很能干的那种;没解放之前,他们家耕种太太家的土地,太太对他们不曾苛待。
第三家是我的奶奶的继妹妹一家,三口人,夫妻俩都能干活,只是有个才一岁的小姑娘。
最后一家,是一个跟父亲一起长大的二伯一家,他们家五口人,三个人可以干活,这个二伯也可以帮忙;这个二伯和奶奶的继妹妹的丈夫一家是堂兄弟。
这些人除了堂爷爷一家不住在我们院子外,其他几家都是跟我们一个院子的,而且之前或多或少的都被太太一家帮衬过。所以说他们跟我太太组成互助组,是暗地里帮我太太一把,也是可以的。
父亲跟着大家一起耕种土地、夏季共同收拾整理庄稼,秋天一起以家为单位按照顺序一起秋收,这样太太他们的粮食收入有了保障。
父亲年纪不大,但是个子很高,肯吃苦,肯学,还聪明,毕业了慢慢学着算数和记账,那些人都很愿意跟父亲一起干活。
也是在这一年,二叔开启了他的读书生涯。
到1953年,政府根据国家及农村发展规划需要,开始鼓励农民加入初级社,可以把土地、牛马驴等牲畜、还有各种农具折价入社,由社统一管理、分配使用,社员参加集体劳动,然后根据入社的土地、牲畜、农具以及社员付出的劳动领取粮食等生活用品。
太太看到互助组里的人家都同意入社,自家除了有几亩地之外,啥都没有,不入社,基本的活着都会成为问题,因此也只能将土地上交入了社,父亲作为家里的唯一的能劳作的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到年底再领取粮食等物品。
加入合作社后,土地合并到一起,劳动的人更多了,分工更明细,合作也更紧密,大家一起努力,共同付出劳动,共享劳动成果。
(现在想想,很美好,不知道当年的人是如何想的。)
合作社可以统一规划和分配土地种植区域和种类,还可以统一组织和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和分配,从而超过自己一家一户单独种植的收入,尤其对太太一家三口只有一个劳力的人来说。
太太就这样,带着父亲、二叔生活在这个寂寂无名却又养了众多人口的小村子里。
日子慢慢的过着,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1955年,父亲已经16岁、二叔13岁的时候,太太去世了。
日子如流水,那是指我们经过之后再回头恍然惊觉是如此快速,但是真正熬过日子的人才知道,日子到底有多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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