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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存在感很强的共济会(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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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邀请函随手放在抽屉里,去或者不去都需要认真的考虑一下。

他不担心官方的态度,这玩意既然摆在了他的办公桌上,就代表在这件事上官方尊重张伟的个人意愿。毕竟他是个自由身,有权决定和什么势力以及什么人交朋友。

张伟将邀请函放在了抽屉里,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意思,至少他没直接拒绝,比如说把邀请函丢到一旁的垃圾桶里。

随即他就走出了办公室,然后一个闪身进入了实验室里。

神识扫描了一遍,张伟就直接走到超算面前。叫来两个负责维护超算的员工,打开了自己的专属屏幕。将秘钥验证成功后,他就开始浏览实验室目前的工作进度。

这其实也是合同里写到的,而且是新签订的补充条款。

虽然这家科技公司是他的,而且研究的也是他提供的东西。但一些研究成果中归属于特殊部门、军方、警方的,只要是涉及到保密内容的,他都没有权限查看。

所以说,他就有了这个专属屏幕。

是名义上给公司大股东的专属屏幕,这就有点讽刺的意味了。

当然,他的这个大股东专属屏幕也能授权给苏夜钟、姜铁山他们过来查看资料。而且这个授权只需要他这个大股东同意就行,不过同样要走秘钥验证这么个流程。

也就是说,如果苏夜钟想看相关的资料,就需要张伟亲自把他带过来,经过秘钥认证之后,苏夜钟这么个金丹真人股东才能当着张伟的面查询公司的资料。

而且这些资料还只包括民用科技方面的内容,涉及到保密内容的就无法查看。

这其实也是一次谈话过后的事。

有一次青烟子打趣的说,那些科研人员的研究进度特别的缓慢,希望张伟能对一些技术讲解一番。

说白了,就是一些大领导希望张伟能系统的传授一下炼金学。

术业有专攻嘛,大多数的研究人员是第一次接触炼金学,就完全属于抓瞎状态。而且张伟提供的研究资料也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都需要用材料来换。

张伟也是思索了一会,就反问了一下青烟子。一些特殊部门、军方、警方认定的需要保密的资料,他这么个公民有知情权吗?

其实一开始青烟子是打算装糊涂来着,但当张伟明确指出保密资料以及知情权的时候,他也就不能再糊弄了,毕竟出了事是需要有人为此负责任的。

所以说,不到半小时的功夫,在一番讨论过后,张伟就签了一份补充条款。

只不过这补充条款也只有象征意义,就比如说对实验室的使用。

名义上实验室本身不属于科技公司,这家科技公司在法律上讲就只是包括了一个占地百平米的空间当实验室而已,其材质是钢筋水泥构造。而大家正在使用的实验室本身是个法宝,这玩意实际上是属于张伟的私有物品。

张伟提到或许会有敌人攻打实验室,简单的说,青烟子这种修为用法宝全力攻击几下,实验室的自毁程序将被激活,届时实验室会将里面的工作人员传送至安全地带,然后实验室会传送到海里自毁。那“自毁”是空间崩塌意义上的自毁,虽然其究竟是否自毁了是由张伟说了算,青烟子也明白这里面的门道,但他无话可说。

谈合同的时候当然就提到了这点,张伟并没有在这方面让步,所以说关于保密协议以及知情权方面,官方那边就退让了一步,就只是强调对超算内部信息的屏蔽,这一点张伟认真考虑过后也接受了。

而且他还强调,如果实验室被触发了自毁机制,里面的超算也会跟着自毁,而且其他的设备也会跟着自毁,届时他不会承担赔偿责任。毕竟这超算是战略物资,名义上是公家的,张伟只有使用权,而且超算内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维护。

至于实验室里的其他设备,那清洁能源发电机以及铸锻铣一体化打印机虽然一开始名义上是公司采购的,但之后经过协商又退回了公司的钱。还有一些性质上不是很重要的设备,这些战略物资依然是公家的,不过张伟名义上有这些所有设备的使用权。

没办法,既然张伟要较真,而且很多事情为了避免以后闹矛盾,就只能提前把话说明白,这一点官方那边也是支持的,毕竟官方本身也是这种做事风格。

很快就检查完工作进度,其实如果不是张伟在合同里做出了明确规定,也就是要保证民用科技的研发进度,这帮研究人员肯定不会在民用技术上浪费时间。

他过来检查工作进度也是有这么个因素,这事对于张伟来说就只是顺路的事,也能给这些研究人员一些动力,表明自己是认真对待这项工作的。

毕竟科技公司是要盈利的,那些被列为保密资料的技术肯定不能应用到民用市场,为了保证公司的盈利属性,他作为公司大股东肯定得关注公司的利益。

张伟也在合同里明确标注,如果实验室的民用科技研发进度不达标,三次警告过后实验室将进入锁定状态,届时会将内部所有人转移至安全地带。那个时候官方就需要将一些属于保密状态的技术转化为非保密状态的民用技术,待条件允许后实验室才能继续使用。

说白了,在较真的状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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