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小强要的东西(1 / 2)
这是他发自内心的一句感触。
易美娴一时没有弄懂,不解地看着他。
小强掩饰一笑:“没有,我的意思就是说参与就比很多人要好多了,至于是不是赢了,不到最后一刻,也许谁都不知道。”
“嗯!没错,老师常说“志在参与”嘛!诶!你知道你上次在班上说的那些话,可让人振奋了。”
小强皱眉:“什么话?”
“两次在班上说的话你都让大家另眼相看了,说真的,就算给我放开胆量来说,我也不敢那么说,而且,我也说不出那样的话了。”
“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的而已,第一次完全是为了想让大家安静一点罢了,毕竟有些人还是想要安静点学习的,第二次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班有那个实力,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就是不想参与这种体育比赛,所以才说的那些话。”
“才不是呢!我看得出来,你为了让我们这个班更加团结,更加融洽,你其实做出了很大的让步了。”
小强哑然一笑:“我哪里有资格给大家让步啊?!是大家包容我还差不多。”
“他们都说......”
“都说我是黑社会的打手是吧?”
易美娴有点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我不是,我只能够这么回答了。”
“可是好几次我们都看到了你脸上和身上的伤痕,那又是怎么回事?”
“我,我去给一家拳馆当陪练员,挣钱去了,我以前学过一下打拳,上小学的时候,我是依靠上山采药挣钱的,今年不许我们去采药了,我只有另外想办法去挣钱了。”
“啊?!你,你这么小去做工挣钱了?”
易美娴的惊呼,让小强有点意外,因为他自己觉得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事情,没有想到,会在别人的眼里变成一个惊讶。
其实从身高和长相看,小强不会让人感觉他还小。
十三岁的年龄,却有一米六几的身高,还有一个比同龄人都要强壮的身躯,他看上去,和一个成人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加上他这些年来的人生遭遇,他脸上也找不到和同龄人一样明显的稚嫩感了。
看到易美娴的表情,小强苦笑了一下:“那不然怎么办?我和我妹妹总要活下去吧!?”
易美娴对这句话感觉十分地震撼,虽然她家里不是大富大贵的,可是家里的生活还算中上等,父母也从来没有让她承担过任何家里的事情,上面还有一个大哥上高中,他们兄妹俩,可远比小强两兄妹要幸福多了。
所以,她不能够体会到小强这种艰苦的生活环境,更加不懂得好像小强这样的家庭条件,会迫使他要去承担一些什么事情和责任。
小强的一切,对她来说,是一种新奇。
当她还在想着父母准备了什么好吃的给自己之时,小强却还在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着。
她在翻阅着爱情小说的时候,小强心中所想的是如何能够挣更多的钱。
......
她甚至都在怀疑,自己和庄小强两人,是不是活在一个世界的人。
她也听说过家庭条件比较穷困的,可是,和自己一样年龄,甚至还是自己的同学,需要背负起一个家庭重担的,还真的只有小强这么一个人。
用她那有点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庄小强,她的心里头有种酸酸的感觉。
思忖之间,外面开始变得热闹起来了,原来已经到了打开校门的时间了,学生们都陆续上来教室里面了。
两人就像没事人一样,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书本。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面,初一二班总共参加了四场的足球比赛,总共收获了两胜一平一负,对于这样的成绩,他们觉得已经非常不错了。
也许在球技上的进步不是特别大,但是他们团结一心的力量,却弥补了球技上的缺陷,所以,他们冲进了下一轮的半决赛圈。
以前也许他们班的足球实力只能够在年级上排到中间位置,可是现在,已经在全校范围内,能够排上中上位置了,因为他们初一是和初二年级混合在一起比赛的。
半决赛圈总共还有四个班级的球队,就算他们输在了半决赛圈里面,他们班的足球水平,也比以前提升不少了。
也因为这次的运动会,让他们整个班级的学生都能够相互凝聚在一起,这是每个班集体都想要得到的一个结果。
刘云芳是没有想到,一个运动会的催化,会让自己的班集体变得如此团结,众志成城。
尤其是足球打比赛的时候,那些没有上场打球的学生站在球场边沿欢呼呐喊,为自己班级加油打气的时候,刘云芳自己看到了,都不免心中感动不已。
球场上挥洒了他们的汗水,而在学校里,他们初一二班的话题,变得越来越多了,甚至有同年级的学生都在发出感叹,为什么自己不是分到初一二班的学生。
到这一刻,其实初一二班已经赢了。
正如小强所说的那样,有时候参加比赛,就已经赢了。
他们现在将团结一心赢在了手心里面,也将众志成城烙在了他们的心里面。
小强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这个运动会让他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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