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院试(上)(2 / 2)
贞历经五百五十余日的艰辛努力,终于圆满的完成治河工程。
看来徐有贞也是一位猛人,徐有贞被召回北京,佐理都察院事务,后又出京巡视漕河。他奏请朝廷,免除济宁十三州县河夫的官马徭役。
山东地区发生洪灾,境内河堤多有毁坏,唯有徐有贞负责修筑的河堤依然完好。明景帝便命徐有贞再到山东治理水患。徐有贞修复旧堤决口,在临清到济宁之间设置多处减水闸门,成功平息水患。景帝亲自召见慰劳,进拜他为左副都御史。
因山东水患严重,虽然得到了徐有贞治理,可是水患后随即饥荒四起,有人就想出一个歪点子,礼部右侍郎兼左春坊左庶子邹干等奏:临清县学生员伍铭等愿纳米八百石,乞入监读书。今山东等处正缺粮储,乞允其请,以济仓储,为权宜之计。不想这样的提议景帝允准了。并诏令全国各布政司及直隶知府州县学生员,有能出米八百石至徐州、东昌、临清以振灾民者,许入国子监读书。后减至五百石,又减至三百石。
礼部尚书胡滢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此乃有伤士风。不久遂罢。至此,纳粟之例一开,虽不久废止,但以后或遇岁荒,或遇边警,或大兴土木,动辄援引前例行之。军民子弟,亦得援生员例入监,谓“民生”,亦谓之“俊秀”,有人竟称之“例监”,而监生的社会地位亦渐轻矣。
一波末平,一波又起,有日本国入朝进贡,行至临清,掠居民财货,大明官指挥前往诘责,竞被殴几死。有司请朝廷执治其使,景泰帝恐失远人之心,不许。
其时倭人除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作为大明来说,要用几倍来回礼,所以礼部官员上言:“宣德年间,凡使臣所携私物,俱按时价给钱钞,或折支布帛,为数不多,却已大获利。今若仍旧制,当给钱二十一万七千,银价如之,应大减其值。”景帝一听当时就傻眼了,大骂小日本不地道,出个使带那么多私货,按大明回贡的算法,不就要了老命了,令给银三万四千七百有奇,使臣不悦。诏增钱一万,犹以为少,并求增赐他物。景帝又下诏赠布帛一千五百匹,日本使臣才怏怏而去。
这些朝堂消息,全是姚玺来章府串门时讲起的,对章子俊来说,这个邻国进贡,本不可把回礼定的那么高,看看这小日本,真不要脸,升米恩,斗米仇啊。最后只能仰望天空,一声哀叹,想想自己现在屁民一个,还是求生最重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