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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傻瓜和小呆瓜(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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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跋涉的旅客,走过许多条路,跨过许多条河,等待了无比漫长的时间,才又终于回到故土,回到母亲的怀中。

乐云章反复询问许久,确认了乐昂是真的没事,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在他脑袋上轻轻敲了两下,“你把妈妈吓死了知不知道。”

同时又十分愧疚,“妈妈下次不会离开这么久了,我保证,好不好?来,我给你带了礼物的,快看看喜不喜欢。”

提着一大包东西进来、已经将冰箱重新放满的助理拎着两只小盒子走了过来,放在了茶几上,然后冲乐昂刮了刮脸:“小哭包。”

“玲玲姐,”乐昂喊了一声,喊完有点不好意思,试图挽尊:“我可没哭啊。”

“眼睛红成小兔子了还说没哭。”

“没掉眼泪怎么能算哭,那你上次跟晨阳哥亲嘴也算唔……”

朱玲玲一个箭步冲上来捂住他的嘴,一张俏脸涨得通红,一边看老板一边给老板孩子使眼色:“没哭没哭没哭,我哭了你都没哭,上次咱怎么说好的来着,求你了祖宗……”

朱玲玲是跟随乐云章六年多的助理,作为她身边资历最老的员工之一,一路参与并见证了乐记的发展壮大,也一路看着乐昂经历各种手术治疗后终于有了还算健康的身体,所以不光是左膀右臂,更是亲如家人。

乐昂口中的晨阳哥则是乐云章的另一位助理,陆晨阳,进公司差不多两年,目前跟朱玲玲是尚未公开的情侣关系。

朱玲玲其实不大愿意公开,因为乐云章的职场座右铭就是“不要在动脑子的时候动感情”。老板自己就从来不搞办公室恋情,恐怕也不会乐意属下搞。

而且她跟陆晨阳工作分工不同,陆晨阳主行政,她是总助同时主财务,他们俩在一起对于有些老板来说其实是蛮忌讳的事情。

更关键的一点在于,她知道云章姐一直是把她往二把手甚至是接班人的方向培养的,她跟陆晨阳如果真在一起,其中一个人的职业规划必然要改变,而这个人不可能是她,否则根本对不起云章姐对她的信任和栽培。

因此在这个问题没跟陆晨阳谈拢之前,她根本没想过公开,或者说确定关系的事情。

可偏偏上次年会上喝多了一点,跟陆晨阳搂在一起的画面被乐昂给看见了,天知道陆晨阳追她那么久,他们俩一共就亲过那么一回,还是在酒精催使下,结果就被老板儿子撞见,这都是什么运气。

如果是其他人,她可以威逼可以利诱,只要让对方在她处理好这段关系之前先保持沉默就行。

但乐昂不一样,因为他本身的特殊性,乐云章对他的保护欲非常强,不允许任何人对他恶意撒谎,利用他的病情达成目的在乐女士那里更是十恶不赦的“死罪”。

曾经有个合作商想走乐昂这条路和乐记签合同,私下里接触到乐昂,对他说只要能为他说好话、劝乐女士跟他们合作,乐家就能一切顺利人人长命百岁,否则就可能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嗯。说这话的人如今已经在行业里彻底查无此人了。

让乐昂保守秘密是全世界最简单的事情,甚至只要说一句“泄露出去鼻子会变长哦”就能办到,但她要是真这么做了,在乐记的总助事业也就彻底到头了。

所以只能拜托乐昂“球球了能不能不说出去”,偏偏这孩子又秉持着乐女士教他的“答应别人做某件事之前一定要问清楚原因”的原则,但有些东西哪儿能摆到明面上讲?

难道说她不想公开恋情是因为想当老板接班人?

所以被他问了两句“为什么”朱玲玲就不敢再说下去了,只能祈祷乐昂脑子里快乐的事情那么多,能把这件事给忘了,或者让这颗雷晚点再爆。

哪成想还能这么当面爆人一脸的。

不过乐云章听到之后,并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倒像是早就知道一样。

朱玲玲既尴尬又心虚,还有点“找的对象似乎不怎么能在家人面前拿得出手”的羞耻,放开捂住乐昂嘴的手,冲他吐了吐舌头,然后坐到旁边。

乐云章已经把装礼物的盒子拆开了,乐昂凑过去一看,眼睛骤亮:“奥特曼!”

准确来说是奥特曼造型的小蛋糕,一个是艾斯奥特曼,一个是梦比优斯奥特曼,都摆出各自最经典的打怪兽造型,细节逼真,栩栩如生。

“喜欢吗?”

“嗯!!”

能不喜欢吗,乐昂眼珠子都快黏上去了。讲真,他都不知道原来自己还能对某样东西爱得如此深沉,这股从原身那里继承来的喜爱之情油然而生宛如天成,就跟岩浆一样,在血液里炙热流淌。

对了,他好像还资助了奥特之母来着,要不要跟乐女士汇报一下喜讯?

“这可是老板昨晚回来后亲手做的,花了三个多小时呢,瞧这糖霜裱的多完美。”朱玲玲适时加入了对产品的介绍,以及对老板“想要不着痕迹实则一眼看穿但其实要的就是这种朴实无华效果”的马屁,然后第无数次啧啧称奇:“反正我不管看多少次他们俩都是长得一模一样,到底怎么才能区分出来啊?”

“当然不一样!艾斯奥特曼头上有刀镖一样的凸起梦比优斯就没有,梦比优斯身上的纹路是流线形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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