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痕迹(2 / 2)
容易脏,一旦表面上附着了脏东西以后会影响镜子的使用,让人觉得脸上好像染了什么脏东西一样,凶手根本无法忍受镜子当中自己肮脏的脸,于是便将镜子擦的干干净净,又将水龙头上的水垢给刷干净了。当他做完这一切之后,突然发现凌乱的梳妆台和他刚才的‘杰作’有些违和感,甚至于格格不入,梳妆台的凌乱根本配不上他这面整洁的镜子,于是强迫症又作祟了,将梳妆台上面的化妆品和 日常用品全部堆放整齐。
而根据魏建立的口述,在案发现场,凶手为什么会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呢?因为白色的衣服白!干净!这又一次印证了凶手的心理有很严重的洁癖的事实!白色代表着圣洁,代表着纯净,同样代表着一尘不染。在那些有洁癖的
人眼里,只有白色才是最干净的颜色,这也导致了凶手为什么在作案的时候还会选择穿上一身白色衣服的原因。
虽然说凶手的心理张山已经攻克,但是凶手的样貌他却并不清楚,哪怕现在凶手就算站在目击证人魏建立的眼前,魏建立也不见得能认得出来他。
魏建立的家中没有丢失贵重物品,这也就证明了凶手的两次作案都不是以图财为目的。
那他究竟是为什么呢?
如果说杀害魏建立的家人是出于打击报复或者灭口的话,那他杀害崔光虎是为什么呢?
难道跟自己所想象的一样,他跟崔光虎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只是受人指使才会这么做的吗?难道他真的是一个专业的杀手不成?
约莫又过了半个小时,痕迹组这边的工作也做完了,张山便和他们一起回到了支队,在返回支队的路上,张山拿着一个本子不断的写着凶手的犯罪特征。
一身白衣、洁癖、强迫症、身高175。
他不断的从凶手的犯罪行为上找寻着突破口,他不断的分析着凶手是个怎么样的人。
宏观的观察这两次凶杀案的案发现场,有两个共同地,其中一个便是凶手有强迫症,第一个案发现场上凶手的强
迫症主要体现在对脚印的处理上。
第二个共同点,便是凶手脑子很活。
脑子灵活体现在什么方面呢?答案很简单,作案凶器!
先看凶手在杀害崔光虎时所用的作案工具,只是一把在路边很常见,随手就能掰下来一个的冰锥子,可以说,凶手在选择作案工具的时候十分草率。
再看第二个案子,凶手甚至自己都没有带作案工具,甚至作案工具都是他从被害人家中的洗手间找到的刀片。
他很善于运用身边的一切东西,包括但是不仅限于作案工具,甚至从第一个案子开始,他就完美的利用了当天的天气条件!大雪是他最好的伪装,直接帮助他将所有的监控搞瘫痪。冰锥又是很好的凶器,不会留下自己的指纹,融化以后也不会被人当成证据。
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处理掉自己仅留的脚印。
而第二个案子,他甚至没有带凶器,连刀片都是从被害人家中随手取的,张山笃定,就算他没有在被害人家中找到刀片,放在茶几上的花瓶摔碎后的碎片,门口啤酒瓶上的金属瓶盖、厨房里的菜刀,甚至茶几上的烟灰缸,都会被他当成信手捏来的凶器。他不但脑子很活,而且很自信。
为什么说他是一个自信的人呢?也是因为他从作案的准
备上看出来的,一个连作案凶器都不准备的杀人犯,你说他到底是愚蠢还是精明?答案很简单,不是愚蠢,也不是精明,而是自信!
他自信自己就算不用提前准备,也能杀死自己想要杀害的人。他杀死崔光虎是偷袭,这一点我们暂时不谈。
可是他杀死第二个和第三个被害人的地点却是被害人的家中,如果魏建立在家的话,那么他将面对的是两个了!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凶手敢孤军深入,想凭借着一己之力对抗两名被害人,不但有自信,还有勇气,或者说,他很有可能是个练家子,并且是一个经验十分老道的人。
自信、有勇、下手稳准狠、杀人不眨眼、有严重的洁癖和强迫症、脑子很灵活,善于利用周边一切可利用资源…
张山反复的问着自己,他将面临的凶手,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
马路边,路灯下。
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人正坐在路灯旁的长椅上,吧嗒吧嗒的抽着烟,看着那掀起雪泥,呼啸而过的最后一台警车。
直到警车在地平线消失,他在微微起身拍打了两下身上的雪,将手中的一枚黑色的芯片用打火机点燃,随手丢在
了路边的花池里。
他的身影,渐渐被大雪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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