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十年之前(2 / 2)
楼软蓝,抽出一根递给张山。
他接过烟各自点燃,道:“其实这个案子的结果,我挺别扭的。”
“不用别扭,你刚才问我为什么知道了他是杀人犯,而作为一个支队长竟然没有跟上级汇报,你知道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吗?”
“是?”
“因为我觉得,这个社会上,有些黑暗的角落,是法律的光芒照射不到的。公安机关每年接到报案上百万起,其中治安、刑事案件占两成,大概20万起左右。而真正能够破案的20万起案子当中,只有5万
起,剩下的15万起,有一部分是因为凶手跑路在逃,你抓不住他;有一部分是现场破坏的太厉害,根本查不到凶手,但还有一小部分,是最可恨的,就是你明明知道凶手是谁,公安机关却拿他无可奈何,因为你没有他犯罪的证据,甚至…他可能是个精神疾病患者。说实话,抛开我的身份来说,我觉得李勇该死。”
张山觉得,面前的这个师哥是一个敢说话的人,而且深不可测。
“李勇杀了人,逃逸六年。这六年的时间里,他该吃吃该喝喝,甚至闲暇时间还会去赌博,你觉得他在这六年里,对两个死在他车轮下的人有过一丝一毫的愧疚吗?他没有。就是这样一个没有良心的人,苟延残喘了整六年,是什么造成的他如此肆无忌惮?还不是因为证据。仅凭一块汽车碎片,他对一切都矢口否认,公安机关又如何定他的嘴?人证在哪,谁看到他杀人了?物证在哪,一个汽车碎片能说明什么问题?口供在哪,只要李勇一口咬死自己没撞过人,谁又能从他嘴里翘出什么?我觉得这种人是最可恨的。他们就像是这个世界上的蛀虫,早死早托生。他的快乐,是建立在被害人家属的痛苦之上的,他可曾想过,廉
老师这六年是怎么过的?他只要不上班,几乎每天穿梭在邻省的大街小巷找线索…具体的艰辛,我就不跟你提了。”
陆羽又接着道,“去年的时候,我破了一个案子,一家外来打工人员在安城租了一个平房,总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孩一个男孩,最大的女儿上小学六年级,二姑娘上三年级,小男孩刚会走。这家的房东跟他们住在一起,住在正房里,她们家的女房东生不了孩子,嫉妒的咬牙切齿,趁着一天这家夫妻俩不在家,用铁锹把大闺女和二闺女活活拍死了,把刚会走的小男孩给扔到水缸里活活淹死了,这个案子你听过吗?”
“我略有耳闻。”
“最后人抓到了,移交法院,结果呢,人家拿出了一张精神病诊断报告。并且声称,当时她是在完全丧失了自控能力的情况下杀人的,等清醒之后自己也很后悔,很害怕。纯属扯淡,如果他害怕知错了,为什么不找公安机关自首,为什么我们会在车站抓到他?可惜啊,经过鉴定,人家确实患有精神病,而且病发时的确会丧失自控能力,你能怎么办?”
这一段话,让张山开始凝神沉思着,他感触很深,
就像廉狄的案子一样,设身处地的替廉狄着想,他的确能感受到廉狄在明知杀人凶手是谁,却拿他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绝望的心境。
他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虽然说这句话的立意他不敢苟同,可有的时候确实是这样。当一个人真正的走投无路,他能做什么?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这也难怪,陆羽会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沉默,或许是因为,他觉得这种逍遥法外的人的确该死。法律没办法惩治,自然需要有人去惩治。虽然张山对陆羽的想法表示理解,但他却并不赞同这样的行为,或许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从始至终始终都坚持着自己的原则。
“你觉得我这么做是违反原则吧?其实所谓的原则,不过就是道德绑架的挡箭牌而已,说到底,什么狗屁的原则。每个人每天都在做违反自我原则的事情,你不愿意工作,却不得不靠这个赚钱,所以你每天都累的跟狗一样的上班;你不喜欢领导,却靠他发工资,所以你每天都跟狗一样的围在领导身边摇尾巴,这不都是在违反原则吗?”
“陆师哥,我觉得有点饿了,一会儿去吃点东西吧?”
张山赶紧把话题给扯开,因为陆羽说的太多了,而且其中很多东西对他都不利。
陆羽轻笑了声,道:“只是吐槽几句,该尽的职责我是会尽的,如果我是你,我也会把廉老师抓起来的。不过说到底啊,你这孩子让人头疼,如果廉老师没被抓起来,这案子兴许就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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