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Note》(1 / 2)
作者有话要说:可攻略角色:小杰
难度:两颗星半
性格开朗,喜爱小动物的超元气男孩,旺盛的好奇心和硬邦邦的刺猬头是他的标志,从小与荒山大海嬉戏,五感敏锐,爱好冒险。经常扛着钓鱼竿在宠物店里面和小动物玩闹,有着孩童一样纯洁善良的内心和闪闪发光的笑容!
“可是,我现在觉得大姐姐是最好看的。”
公园的座椅上还有一对情侣像是拉丝的麦芽糖一样黏糊糊挨在一起接吻。
我仰着头靠在树干上,两条笔直漂亮的腿在我头顶上晃来晃去,就像是两根饼干条涂了一层薄薄的香草味蘸酱,他穿着绿色的长靴和绿色的短裤,显得那两条腿越发笔直漂亮,在夕阳浸染的傍晚甚至带着琥珀糖的晶莹剔透和焦糖的香甜粘滑。
“咦,你工作已经结束了呀?”
小男孩的声音还带着奶气,尾音会微微拉长,听起来可爱又活泼。
小杰从树上跳下来,他还扛着那一根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钓鱼竿,小男孩闪闪发亮的笑容代替了即将隐没于群山的夕阳。
我还记得一个星期前自己来到这个都市,那个时候除了一座房子我身无分文,只能带着赠送的道具二胡在街头卖艺。
这个名为“小杰”的攻略角色非常令我头疼,在攻略手册里面,小杰是一个开朗活泼,有着旺盛的好奇心的男孩子,他非常喜欢小动物,所以经常会在宠物店看见他,暑假还会去宠物店打工。
但是实际上,我花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都市转悠,别说店员了,和宠物店的宠物们都熟悉了,小狗甚至看见我还会摇着尾巴冲我叫,让我无比想买下它们带回家,但是当我打开钱包看着寥寥无几的钞票的时候,不禁流下了贫穷的泪水。
真正和小杰相遇的那一天我无比狼狈。
放在脚前的盒子被涂成蓝粉色,硬币扔进去的时候会发出清脆的响声,我穿着宽大舒适的白色短袖和黑色运动裤坐在花坛的瓷砖上拉着二胡,同学们经常会吐槽明明是适合煽情的二胡每次都被拉出马头琴的嘶鸣,就和在草原上撒欢的野马一样。
但是,我此刻脸上却写满了“卧槽”,因为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小偷盯上,他不仅偷走了我的钱,还一把顺走了我的二胡!那可是营生的工具啊!难道我要饿死在游戏里面吗?
我勃然大怒,奋起直追,就像野狗咬着狗骨头一样揪着小偷不放,但是他的飞毛腿也不是盖的,两条长腿拼命划拉愣是甩了我十万八千里,我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撸下自己的鞋子往他的后脑勺扔过去,而这个时候小杰正好从他背后路过,眼见我的托马斯回旋鞋在空中旋转三百六十度即将要印在他的脸上,我伸出手嘶吼:“快——躲——开——!”
情景就像是老电影一样被拉长,沐浴在阳光淋下的光雨中的男孩侧过脸,他澄澈透明的琥珀色眼睛显得乖巧又懵懂,他的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在阴影中像是一种咖啡色的巧克力。
他一把抓住了我的鞋子。
那个时候我的马尾已经变得乱七八糟,杂毛横七竖八翘起来,汗水在脸上划出一道一道深色的痕迹,衣领湿乎乎黏在锁骨上,没有鞋子的那只脚翘起来露出彩虹色的五指袜,一定要形容的话大概是在地里滚了几圈爬出来的秋田犬,而小杰穿着一套绿色的衣服,全身干净清爽,就像是从海岛来的小水手。
他走过来把鞋子还给我,我一边道谢一边左右晃来晃去穿着鞋子。
“大姐姐是在追那个人吗?”
“是啊,他偷走了我的钱还有二胡,二胡,就是一种乐器,不行我要追回来!小弟弟谢谢你,再见啦!”
他若有所思看了我一眼,那个时候我满心满眼都是我的二胡,这个攻略对象早就被我忘到了脑后。
“嗯!我来帮大姐姐拿回来吧!”
他露出闪闪发亮的笑容,在我不明所以的目光下转身就朝着那里跑过去,但是小偷早就没有了影子。
我担心他那么小会吃亏,只能迈着酸痛的脚跟在他后面跑,但是小杰的速度很快,他就像灵敏的小野豹一样一下子窜了出去,我目瞪口呆站在十字路口,眼前早就没有了小杰的踪影。
直到香草冰淇淋淋上了蓝莓果酱被搅拌起来直接倒在香橙汁里面,果汁从云朵的缝隙里面流出来布满了整片天空,晚霞被风卷着嬉笑着飘过。
小杰举着我的二胡站在石桥的中央,他可爱的脸上隐约有了少年的俊朗和迎着太阳生长的椰子树那样的朝气,被夕阳染成葡萄汁的河水从桥下流过,我如果此刻可以照镜子,一定会发现自己笑起来和傻瓜一样。
慢慢的,我和小杰开始逐渐熟悉,我知道他总是有着充沛的精力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他的好奇心不分善恶,但是固执起来撞得头破血流也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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