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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未雨绸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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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家这张牌是保命符也是催命符。 用的好的,说不定能够直接登上皇位,用的不好,估计死的比历史上的李泰还要快。 不过,有总比没有的好。 长孙家既然要把女儿嫁给自己,自然得选择比较有分量的嫡女了。 嫡女的分量,那可是相当的重的啊。 “回禀母亲,我和弥若表姐已经是生米煮成煮饭了,该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也已经发生了,这算不算是亲上加亲啊?”李泰问道:“母亲,我和大表姐是真心的。我保证,明年给你抱上大孙子!” 在古代,可没有表兄妹不能够结婚的说法,反而古代表兄妹结婚是很流行的。 正所谓亲上加亲就是这样来的。 哪怕是到了后世,日本、美国、***、土耳其等国家,表兄妹结婚还是合法的。 再者说了,虽然身体还是原来李泰的,但是灵魂已经不是了啊,论起来,大家真没有啥关系。 “这……?”长孙皇后也是有车迟疑了,若是没有事情还好,这都生米煮成煮饭了,这下子可不好了。 特别是青雀的那一句‘明年抱上大孙子’可是让自己很是满意啊。 “既然如此,辅机啊,我看就让弥若入越王府吧,当个孺人,我们正好亲上加亲。”李世民微笑的说道:“过些日子,丽质也该过门了吧?” “喏!” 长孙无忌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李世民都这么说了,他那里还敢不从命? 李世民点了点头,这才是嘛。 你的女儿再珍贵,能够跟我们皇室相提并论?我儿子娶你的女儿,那是天经地义的! 这个时候的李世民可不是秦王了,他是大唐的皇帝! 他的儿子,是大唐的皇子! 若李世民还是秦王,长孙无忌拒绝了也就拒绝了,但是现在李世民是皇帝,皇帝需要的是听话的人,哪怕之前大家的关系很好。 而且,再者说了,就算大家的关系再好,能够比亲兄弟还好? 为了皇帝的位置,李世民连亲兄弟都弄死,还在乎你一个大舅子? “岳父大人,以后还请多多关照。”李泰脸上的笑意更加的浓郁了。若是能够将长孙无忌给拉到自己的阵营里面,那就再好不过了。 长孙家,这回你还如何甩了老子? 上一任的李泰之所以没有能够成为太子,要说没有这老鬼暗中搞鬼,李泰自己都不相信啊。 “哼!” 长孙无忌狠狠的瞪了李泰一眼,这个时候突然发现,李泰真的太不要脸了,比李世民还不要脸啊。 “行了,青雀这番入宫,到底有何事啊?”李世民看向自己最宠爱的儿子,开口问道。 “爹啊,听说咱家的蜂窝煤卖了不少的钱?”李泰的小眼珠开始滴溜溜的转了起来,就好像是一只小狐狸一般。 “谁说的?你看,这皇宫破破烂烂的,有钱为父早就修哩。”李世民板着一张脸说道。 李泰一看,就知道自己老爹有舍不得花钱了。 这段时间,皇家的蜂窝煤早进入了千家万户了,不赚钱,鬼都不相信。 很是无奈啊,老爹啊,你好歹是皇帝,能不能大方点?当皇帝难道就不能够大方点? “爹啊,要不拿你那手表去当?这东西,当个几百两的黄金,想来还是可以的。”李泰笑眯眯的说道。 “哼,此乃是神器,岂能流落民间?”李世民瞪着大牛眼说道。 “好了好了,你们父子啊也别阴阳怪调的,青雀的那蜂窝煤,确实是让皇室赚了不少的钱,是该奖励奖励。”长孙无垢摇了摇头,这两父子还跟两个小孩子一样。 “青雀啊,告诉阿娘,你要钱来做什么?”长孙皇后温柔的问道。 “阿娘,我最近不是刚刚挖了个大大的水池么?我想在里面养一些锦鲤,据闻这锦鲤很贵的,我又没有钱,所以就来找娘和爹爹要钱了。”李泰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谁让你们是我爹我娘呢,我没有钱,自然是跟你要了。 李泰记得,后世的锦鲤,一条上好的都要好几万了,那些更好的,没有几十万,你根本连碰都不能够嘭啊。 然而,李世民听到了李泰的话,恨铁不成钢的指着他,道:“竖子,竖子,如此花费金钱,就是为了养鱼?” “爹啊,你不知道啊,我要养的鱼,乃是锦鲤,锦鲤知道不?传说之中一跃龙门便化龙的锦鲤,长的可好看了。”李泰说道。 “哼!在宫中的水池子里面多了去了,朕会不知道?你这竖子,简直就是……”李世民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李泰了,开口道:“李诚,带越王去金华池,把所有的锦鲤都送去越王府!” “喏!” 太监李诚应了一声,赶紧带着李泰出去。 来到了金华池,只见那一池子的水,水中一条一条的锦鲤正在懒洋洋的游动着。 最大的一只也有一米多长了,火红火红的,旁边跟着一些锦鲤,很是好看。 “快,快,快把这些东西都搬运到我家去,哈哈哈……”李泰高兴无比,到:“这下子发财了,真的发财了!” 岂止是发财啊,这可是皇宫的东西啊,外面的是有价无市的。 赶紧命人将鱼打捞了起来,撞入水桶里面,抬到了王府之中,然后倒入了那巨大的‘回’字水池里面。 此时,在太子府之中。 李承乾也得到了,长孙家嫡女要嫁入越王府的消息,整个人是愤怒无比。 “噼啪!” 一声巨大的响声响起来,乃是一大花瓶被李承乾砸在地面上,化成了粉碎。 “李泰!”李承乾眼中露出浓郁无比的恨意:“抢我的女人,现在还想抢走我的皇位,可恶,可恶至极!”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长孙弥若和大家一起长大的,这日久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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