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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仲宣抵杭州 又现过山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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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仲宣离了开封,马不停蹄赶赴杭州,一路之上倒是风平浪静,没有发生什么异样。到了杭州,他就带着皇上慰藉国舅的物什来到国舅爷府上。

此时距离国舅爷身故已经过了七日,遗体也已入土为安。沈仲宣趁着下人通报李夫人时来到国舅爷灵前,行礼上香。

“不知钦差到访,老身有失远迎。”沈仲宣听到说话声,回过头,见丫鬟搀着年逾花甲的李夫人走了进来。李夫人因国舅爷的突然离世,清瘦了许多,面色也不大好,在下人的搀扶下,走路都还是颤颤巍巍,好不容易坐下,老夫人看着堂上牌位,又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

沈仲宣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就默默站在一旁,待老夫人情绪稍微稳定下来,才说道:“夫人节哀,下官正是为国舅爷的案子而来,还请夫人将国舅爷遇害情景一一说来。”说着,沈仲宣还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李夫人这才想起钦差大人还站着,连忙举袖揩了揩眼泪,说道:“哎呀,老身一时情绪失控,竟忘了请大人坐了,真是失礼啊!大人快请坐。”而后又扭头对身后之人说道:“丫头,快备茶。”

交代完之后李夫人才对沈仲宣娓娓道来。“那天,是四月初八,杭州府的刺史大人谢浚华送来一对夜光杯,说是从西域带回来的,夜里,老爷想看看这夜光杯是否真如传说那般神奇,便取出一只倒入美酒,举着杯子去到院中,可就那么一会儿,就让人给杀了呀——呜呜呜,那人,那人还抢走了老爷手里的夜光杯,等老身又回到正堂,才发现就连着堂里的那只夜光杯也没了,大人啊,我家老爷死得冤呐——”说道伤心之处,李夫人的眼泪又不自觉地流了下来,趁着李夫人拭泪的间隙,沈仲宣问道:“如此说来,那,凶手就是想要贵府的夜光杯。”

“谁说不是呢,当夜我就让老爷还回去,他偏不听,这下可好,出了祸事了,还搭上了自己的一条命呐……”

李夫人越说越伤心,他是认定了国舅爷之死是因为那对夜光杯。沈仲宣闻言却不以为然,他觉得就照李夫人的描述,凶手的武功应该不会弱,如果真的只是为了那对夜光杯,他大可以明抢,当时这道院子里只有年过古稀的国舅爷以及手无缚鸡之力的李夫人,他直接抢了就是,又何必杀了国舅爷呢?

“敢问夫人,可曾看清那人长相?”经沈仲宣这么一问,李夫人倒真开始凝神回忆起来,半晌,才听她说道:“当时天太黑,老身未曾看清,只记得那人穿的是一件月白色的衣服,身形修长,乍一看倒像个翩翩公子。只是没想到,竟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为了得到夜光杯,不光杀了我家老爷,还把知州大人也给杀了!钦差大人,您可一定要替我们做主啊!”

沈仲宣听罢用力点了点头,随即站起身来,“夫人,下官这就去知州衙门一探究竟,势必将此案查清,您老人家,可千万保重身体啊,官家和太后娘娘都都念着您呢。”说完,他又行了一礼带着人回了衙门。

来到书房,沈仲宣看到随行的沈念正拿着两个亮闪闪的银标上下翻看,见自家大人来了,沈念拿着银标走到沈仲宣身边,将拿着银标的手往沈仲宣身前一摊,说道:“大人,我觉得,这东西有点眼熟,可又想不起来是在哪见过。”沈仲宣闻言也拿起一枚在手中翻弄,三指长,梅花状,哎,是有些眼熟,在哪见过呢?

正在二人凝神思索的时候,门外进来一名衙役,对着沈仲宣说道:“沈大人,谢刺史差人来请大人到刺史府赴宴,说是为大人接风洗尘。”沈仲宣闻言,顷刻间无名火起,怒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设宴?回复来人,说我不去。”说完他一甩衣袖背过身去。衙役听罢就要去传话,却是沈念叫住了,“慢着,说大人稍后便到。”

衙役走后,沈仲宣忽的转过身,一脸鄙夷地看着沈念,“好啊你,敢替我做主了,要去你去,我不去,这样的人,简直是国家败类,朝廷蛀虫,和他一起吃饭,我嫌恶心!”沈仲宣看这样子是真的生气了,沈念赶紧跑到主子身边,说道:“我说大人,人家好歹也是一州刺史,您多少也得给点面子不是?再说了,我听说那国舅爷府上的夜光杯还是他送去的呢,保不齐这件案子啊,他也有份!”听了沈念的话,沈仲宣面色稍稍缓和了一些,纠结片刻,最终还是答应了沈念,更衣赴宴。

刺史府。

“哎哟,沈大人,失敬失敬!”沈仲宣刚刚踏进门,谢浚华的一张笑脸就迎了上来,对着沈仲宣好一波阿谀奉承,说什么年纪轻轻就得官家重用,进士及第几年就从翰林编修升到了翰林学士,诸如此类,只听得沈仲宣不厌其烦,不过他倒也不奇怪谢浚华将自己的事情了解的一清二楚。心道:临行前包大人嘱咐我谨言慎行,小心提防,莫叫些圆滑之辈钻了空子,哼,看来包大人真没说错,这个谢浚华果然是左右逢源,无利不往,我若不是钦差,恐怕他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想着,沈仲宣跟着谢浚华进了刺史府,一桌子的好菜,奢侈至极,可席间,二人没说几句,沈仲宣就气得甩袖离去,说来也是沈仲宣命不该绝,他刚刚离了刺史府,屋里就燃起了熊熊大火,奇怪的却是,偌大一个府宅,竟没人逃了出来。

沈仲宣才回到衙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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