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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默默无闻军中士,大权在握女中英(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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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辚辚,马萧萧,大军拔营行军。长长的队伍蜿蜒成一条长龙,马蹄飞扬,步兵疾行,一切有条不紊。远方的一轮红日冉冉生起,磅礴大气,阳光洒在人们脸上,每个人的脸上都染上了一层希望的薄红。远山含翠,天空红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微凉的风拂过兰轩的面颊,不冷却也不是很舒服。在春天,并不是所有的风都是春风拂面杨柳风,疾风知劲草也是它的一种别样风貌。早春时节,人们已经褪下了厚重的棉袍,换上了轻薄的衣服,但不可忽视的是现在还称不上温暖。

锦兰轩一身敛袖劲身男装,头上束以玉冠,玄衣红马,走在了队伍的前方。此时,金箔这个名字还默默无闻,哪怕她在军中待遇一如未明,这个名字依旧不为人所熟知。无论在未来鬼谋金仲宣在战场上是如何传奇,此刻,也不过是她的第一次随军罢了。她的左侧是骑了乌骓黑马的公子靖,公子靖的右侧是骑了枣红马的未明。韶音女扮男装着了一身粗布衣裳骑马赘在兰轩身后,其后跟了一袭黑衣的边星。

已是初春时节,昨夜一场春雨,枯黄的草开始冒出些许绿芽来,一夜之间原本苍凉的山脉穿上了一层嫩绿色的纱衣,绿意盎然。雨水洒过大地,渗入土中,虽过了几个时辰,空气里还是充斥着一股泥土的芬芳,那是春天的味道。

齐靖宇一马当先行在队伍的最前头,他控制着马速,队伍的行进速度恰到好处。经过了几日行军,兰轩倒是适应多了,与第一天的狼狈相比好的不是一星半点。

“仲宣,感觉如何?”齐靖宇手握缰绳,语气里很是幸灾乐祸。

“还好——”其实连日骑马也不是那么难捱,累的话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毕竟她的骑术是隋密(原锦国大将军,素有威明)亲传,她也曾刻苦习之。只是荒废的有些久了,尽管如此,这几日重新拾起倒也不算太难。

“仲宣,你可真是个天才——”未明长叹,像他,骑术就不怎么样,这几日锦兰轩的动作标准规范,让他好生汗颜,“在下也会上一两手功夫,但谈及骑射就远远不如仲宣了。”他也就能控马慢跑而已,奔驰的话,短时间倒是还勉强,时间长了,他绝对是做不到。反正他是谋士,只负责出谋划策,打仗不是他的事。

说实话,他们师兄弟四人当中,骑射最好的就是承宗了,接着是他了,倒是没见过无名骑过马,不过,对武功高强的圣人无名来说,即使不会骑马也不是问题,轻功奔驰个一两个时辰根本不算什么。为什么只会些三脚猫功夫的未明会做如此推测,好吧,齐靖宇就曾用轻功这么干过,而无名与奕凡二人切磋比武难分胜负,那么无名也应当没问题才是。最糟糕的就是常错了,他不不曾习武,不懂骑射,却极善兵法。因此,舒适安全的马车就成了他身处战场时无可或缺的必要配置。用常错的话来说,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将自己置身危险的境地。

兰轩还未回话,倒是齐靖宇嗤之以鼻,“天才——这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在他看来,只要肯付出努力,就能取得成功。就像程锦那个臭小子一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世人愚钝,只看到了别人的成就,却理所当然的忽略了他人的努力。

“承宗,”未明转头望向他,“当然,我们知道天才若是不努力的话很容易就会沦为庸才。”

锦兰轩接着未明的话说:“笨鸟先飞早入林,说得也就是这个道理。”

“也是,庸才起码知道自己的不足,就怕自作聪明的蠢才。”齐靖宇点头,也算认可了他们两人的话。

“仲宣,可还算适应?”齐靖宇侧身,这几日,锦兰轩的表现可是出乎他的意料,第一日行军,她明明那么狼狈,他都以为她坚持不下去了。可是,不光是她,连带着她的丫鬟,她们都咬牙坚持了下去。她表现的比未明要强的多,要知道,当年未明第一次行军最后可是坐了半日的马车,正是如此,刚刚未明夸赞锦兰轩为天才时才会说得如此真诚。

她反问他:“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不是吗?”

“这样吗?”齐靖宇一顿,又道:“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拭目以待?未明肯定承宗这话可不只是一句简简单单的客套话,不过,那是他们二人的事了,他就没有掺和进来的必要。

锦兰轩自然听出了齐靖宇的言下之意,却不曾理会,作为齐国沉默不语的谋士,公子靖为之奈何?

锦兰轩和未明皆不说话,齐靖宇好生没趣,他伸出一只手摸了摸鼻尖,也没有再说些什么的意思了。

马蹄声声,车轮转动,战车,战马,粮草……庞大的队伍逶蛇一路,却无一人说话,公子靖的治军手段可见一斑。

太阳东升西落,一天将要过去——

他们也终于赶在日落之前到达了目的地曲城,这个边塞小城。此时,齐国已经做好了出兵的打算,大战一触即发。

站在曲城的城墙上,就能望到燕囯的安城。到达曲城后,兰轩并没有选择立刻去休息,反而下马后来到这个地方。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未经思考,她就自己走上了这座城楼。她的身后跟着边星,他一如既往的沉默不语。

城楼上有不少站岗和巡逻的士兵,见兰轩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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