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沈嗣没有绿.帽.癖,他这小妻子脑回路又不同于常人。不能要怨他严防死守,走哪儿带哪儿。
若她不肯就绑着随他去雍州,也不全是沈嗣吓唬她说的话。这样办比较省时省力,高效便捷,不过鉴于她胆小如鼠,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用这种损人也不利己的方式。
沈嗣又不是故意虐待她,瞧着她气的小脸发白,好笑的同时还有点生气,“我给你调制了驱虫的膏药,四月远远算不得炎热,你若是受不了,我给你打扇。”
阮明姝挑三拣四:“光打扇有什么用?”
沈嗣的底线不知何时起步步退让,早先说好绝不纵容她,他自己反而失言。
“路上不会少了你的冰块来降温。”
即便如此,阮明姝还是不满意的。
她不想去,看什么都不顺眼,哪里都能挑出刺来。
阮明姝又怕他真的找两根绳子将她捆起来扔进马车里,到时候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她怕沈嗣有很大部分是因为那颗血淋淋的人头。
直白袒露在她面前的血腥,震慑了她。
阮明姝除了诅咒他早点死之外,拿他毫无办法。而且对一个天阉,绞尽脑汁用美人计也是徒劳。
她百般不情愿,也得跟着他折腾。
沈嗣嘴上说自己是去查案,她亦是见过他刑讯审案时用的手段,他只会严刑逼供,这样能查出什么案子?
阮明姝不得不屈服于他,僵硬点点头答应了随他去雍州查案子。
至于行李,没有两个大箱子,定是不够装的。
他可别嫌她麻烦事多。
阮明姝保证那个时候他定会后悔带上她这个不省心的娇小姐。
要带春天的衣裙,也得带着夏装。
雍州不是最富庶的地方,若是买不到好料子做衣裳,她可不就得委屈自己?阮明姝可以短了吃喝,却不能将就着穿不够好的衣裳。
“既然你已决定,我又能说什么。”
“你成日闷在京城,出去看看大好河山也可开拓眼界。”
沈嗣说话一向漂亮,方方面面都挑不出毛病。
可阮明姝就不是会和他讲理的寻常人,天生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沈嗣觉着她像随时都在炸毛的坏脾气小猫咪,眼睛漂亮极了,眼神警惕灵敏,竖着耳朵说话。
“你是嫌我眼皮子浅薄?”
“没有。”
“你读书时成绩也没多好,差点还被太傅轰出学堂呢。”阮明姝回击他,这件事是张玠说给她听的。
张玠和她说过很多话,什么都有。
那个时候张玠一有机会就在她耳边絮絮叨叨,说尽了沈嗣的坏话,说他少时念书什么都背不出来,照着书念还有些结巴,完不成太傅布置的作业,就去偷抢别人的,陛下知道后勃然大怒,软禁了他两个月,叫他闭门思过。
沈学霸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人指责成学渣。
原主除了张脸长得还不错,还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出一个优点。
心理阴暗,性格狭隘。
嗜血成性,杀戮无辜。
看来原主不仅性格有缺陷,学习能力也很有问题,难怪不受重视。
沈嗣并没有她想象中的羞愧,坦然点头:“你学的不好,我学的也不好,可见我们天生是要做夫妻的。”
阮明姝被他晦暗漆黑的眼盯得发怔,又听见这番话,更是面红耳赤,“谁和你是天生。”她嘀嘀咕咕:“明明是你要强求。”
沈嗣收下她的不满,事已至此,只能委屈她和他做一场夫妻。
而且沈嗣这些日子也想过了,和离不是最优选择。
古代人,迂腐刻板,不适合她。
能无底线纵容她的男人,这个世道却也不好找。
何况沈嗣觉得自己应该负起责任,并且要负责到底。即便是原主留下来的烂摊子,他也不能为了省事就甩手不管。
沈嗣的指腹剐蹭了两下她的唇角,她的唇瓣红滟滟的,看着像是抹了口脂,倒是怪漂亮的,却原来是天生丽质。
“委屈你了。”
阮明姝感觉自己被他噎了一下,垂下眼皮,抿了抿唇不再说话。
—
新科状元骑马游街,是件大喜事。
寻常百姓家里有读书人,也想去看热闹沾沾喜气。尤其是早就听闻今年的新科状元郎样貌不俗,长得比探花还漂亮。
眉目清俊,气质出众,年纪也是极轻的。
这样好的条件,说不准皇亲贵胄都打算要来榜下捉婿。
春风得意马蹄疾,阮敬辞是极不喜欢出被围观的,可是又不得不走这个过场。他绷着张看不出喜色的脸,胸前佩戴大红绣球,坐在高头大马上。
阮明姝带着春枝出门,早就定好了酒楼最好的位置。
街边人挤人,酒楼里亦是满座。
阮明姝以前也来过此处,陆衍被点了探花的那年,她也是站在同样的位置,靠在窗边往外看。
给他扔簪花、手帕的小姑娘们,数都数不过来。
那时候阮明姝也还小,腼腆害羞,也给陆衍丢了簪花,只是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酒楼早就不剩什么好位置。
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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