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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9章 番外陈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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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拜拜,我会想你的哦!”

穿着蓬蓬裙的沈莹人已经坐进车里,又探出小脑袋来朝着陈欢招手。

陈欢弯着腰和女儿说话,“莹儿乖,妈妈也会想你的,要听爷爷奶奶的话。”

说完话,直起身,看到车子旁边的沈桉。

沈桉是能把白衬衣穿出儒雅气质的男人,戴着金边眼镜,成熟之于人越发的儒雅,很有那么点才子的气质。

“听瑜儿说你这次出的书卖的特别好,恭喜啊。”

几年的时间谁都在变化,比如她变老了,而沈桉也成了一名业余的作家,几年时间里发售了两本畅销书,被誉为新晋人气作家,很是受追捧,前几天沈瑜和她通电话,还说起这事,学校好多女学生都特别追捧沈桉,就算走在路上还有人认出沈桉,要沈桉签名的,家里堆满了书迷送来的礼物和信件。

似乎,才子不管在什么时候总是特别受追捧的。

“不过都是些虚名,我只是想把心里所想的故事写出来,并没有想那么多。”沈桉表现的并不热切,眉眼几次扫向陈欢。

如果说时间的流逝给陈欢带来了什么,这个人变得更好看了,不是流于表面的好看,而是气质的沉淀,心素如简,人淡如菊,这样的女子看似如一杯清酒,入口却自有另一番甘醇。

叫人禁不住的想要靠近征服。

陈欢淡淡一笑,风吹过拂乱她鬓边一缕碎发,只见她抬起葱白的指,轻轻将碎发别在耳后,露出耳边一片细腻如玉美肌,沈桉喉结滚了滚,眸色渐深,赶紧调转视线看向他处。

当事人毫无所觉,回头看了眼车里,“我就不送你们了,路上注意安全。”

沈桉自然遗憾,脚尖动了动,“你打算一直,”

不合时宜的手机铃声响起。

陈欢说了声抱歉,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朝沈桉比了个手势往旁边走。

“妈,行,我知道了,我一会就回去了,嗯,他们不过来,接了莹儿就去沈家,好。”

挂了电话,陈欢便对沈桉说,“我妈让我过去一趟,你到家了给我发条信息。”

沈桉只能叹气,说好。

陈欢又和女儿说再见,看着车子开走,她也往回走,打算收拾收拾就去王怜花那。

刚把皮包拿下楼,又接到陈楚楚的电话,“姐,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啊,妈好像张罗着给你相亲呢,对方在银行上班,工作倒是挺稳定的,这会人就在家里,你如果想见就过去,如果不想见就找个理由躲过去,还有啊,妈那边千万别说是我给你通风报信,就这样,挂电话了!”

陈欢都准备出门了,这通电话又叫她怯了步。

其实王怜花之前倒也提过这事,她回绝了,当时王怜花没再往下说,她就没当回事。

现在怎么办?

放下皮包,她又在沙发坐下,仔细思考了几分钟。

严格说来,她其实并不排斥再婚。

她和沈桉和平离婚,当然没必要为沈桉守什么,再则她现在这个年纪,三十出头,人还算拿得出手,工作和家里条件都还不错,再找一个实属正常。

当然,她觉得就这样过下去也可以。

这种想法大概也是不合适的,又变成了随遇而安的样子。

陈欢也觉得要改变,就好比她一直想脱离日化厂,自己创一份事业一样,虽然一直想,却始终还没有真的去实行,犹豫着犹豫着,日子也一天天过了。

行吧!

既然要改变,那就从一次相亲开始吧!

打定了主意,陈欢也不再迟疑,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好看些,还上楼花了几分钟捯饬自己。

王怜花见到大女儿擦着口红画着眉毛的样,先是惊了下,又夸女儿漂亮。

陈欢浅浅笑着,被王怜花拉着进屋,果然在沙发那边看到一个男人。

穿衬衣戴腕表,皮鞋西裤,即使坐着看起来也挺高,因为两条腿挺长的,皮肤是偏健康的颜色,大概是听见了声音,抬头往门口看,深邃的五官掩不住几分稚嫩,在看清陈欢之后,站起来,双手不安的摩挲着裤缝。

“这位是小江,”

“小江啊,这就是我的大女儿陈欢,”

王怜花在中间介绍,其实从王怜花的角度来看,这位小江同志也年轻了些,大女儿性子沉静,两人是不大般配,但这种事也没有绝对的,何况她也有别的理由。

陈欢自然和王怜花是一样的想法,这人太嫩。

礼貌的问了好,王怜花去泡茶准备水果,陈欢将皮包挂好,换了轻便的拖鞋,回头见这个小江还站着,便道:“坐吧,”

小江这才听话的坐下,应该是有些拘谨,飞快看了眼陈欢,又低着头。

真的太嫩了。

陈欢在心里默默添上一笔。

接下来的过程就有些搞笑了,她问话,小江同志回答,一板一眼,有种训导主任和学生对话的感觉。

陈欢寻了个借口往厨房溜,“妈,这人谁介绍来的?跟我也太不合适了。”

王怜花道:“我也觉得他年纪小,可这孩子也不容易,好像是家里最小的儿子,父母都不在了,上面几个哥哥都成了家,也没人管他,说是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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