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十年(2 / 3)
却可以流转:卸任尚书省八座尚书,可以流转至门下省、中书省任职,当然,也可能是外放地方。
具体怎么流转、选举、外放,自有相关制度。
而之前作为八座尚书议事会议副手的“参议”,此官职正式定下,为三省主贰长官、八座尚书的“候选人”之一。
这个决定,不是李笠突然定的,事前经过长时间的酝酿、讨论和铺垫,所以许多高官之前就已经知道。
现在宣布,算是定调。
比起前面几个诏令,这个消息,才真的让满朝文武精神抖擞。
楚国以群相取代独相(尚书令,或者录尚书事之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的主贰长官,就是宰辅级别的官员。
若把六部尚书算在内,宰辅的官位多了一些,如今全面实行任期制,意味着“宰辅轮流做,今年到我家”成为可能。
皇帝明显是订了一个新的游戏规则,让文武官员根据这个规则,“体面”的争夺宰辅之位。
各派系的官员斗在一起,相互掣肘,形不成合力,对于皇权的威胁,自然就大大减轻。
但由此引发党争,进而导致“只对人、不对事”的恶性党争,怎么办?
。。。。。。
下午,李笠在听涛阁与太子李昉交谈,说一些机密之事。
今日的大朝会开了大半天,颇为消耗精力,李笠散朝后小睡了一下,恢复精神,便和儿子探讨起权力的本质来。
权力的本质是什么?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李笠认为,权力的本质,就是对“服从”的认同。
村长之所以能成为村长,不是因为他有这个名号,而是大部分村民认为服从这个人,对自己有利,才会认同对方“村长”的地位。
所以权力即服从,来源于服从者心目中对被服从者中的定位。
被服从者的定位有四种:利益保护者、利益带来者、利益损害者、观念上认为应当服从的被服从者。
那么当“被服从者”是皇帝时,在身份各异的服从者看来,他们服从这个皇帝的权威,可能是基于什么原因呢?
一,我是庶族子弟,皇帝兴科举,让庶族子弟有入仕、受重用的机会,所以,我要给他卖命,给皇帝卖命,就是保障我和家族的利益。
这时,皇帝是利益保护者。
二,我给皇帝卖命,皇帝会引我做心腹,我就能执掌机要,形如宰辅,这时,皇帝是利益带来者。
三,我不给皇帝卖命,皇帝一不高兴把我砍了,这时,皇帝是利益损害者。
四,皇帝有大义名分,作为臣子,就该效忠皇帝,为皇帝卖命,这就是第四类:我作为臣子该服从皇帝,所以服从。
然而事实上,许多皇帝在臣子心中的形象,是什么样的呢?
晋、宋、齐、梁,朝代更替之际,为前朝尽忠死节者,有多少?
说一千,道一万,利字当头:我当前朝忠臣,有什么好处?
服从前朝末帝,和篡位权臣死斗,能给我带来什么?
服从皇帝,他能保障我的荣华富贵?还是能杀我?
如果他什么都做不到,我为何要服从他?为何要为他尽忠?
既然我不认可对他的服从,哪怕他有皇帝的名号,对我而言,也不过是路人,是死是活,与我无关。
所以,得不到群臣服从、畏惧的皇帝,手中根本就没有权力可言,空有皇帝名号,却不过是傀儡罢了。
李笠说了一通,把话题转到自己:“我为何能当皇帝?因为我手中有强军,谁敢不服、跳出来反对,谁就会死。”
“所以,前朝官员们怕了,而我又分好处给他们,软硬兼施,他们便选择服从,于是,我才有了皇帝的权力。”
“但是,我为何能够拥有一支强军呢?因为我能力出众,能够带着这些将士打胜仗,升官发财,将士们跟着我玩命,有好处,他们才会服从我的指挥。”
“我,才拥有权力,且权力越来越大。”
李昉听明白了,李笠继续说:
“将来,你继位,首要之务当然是抓军权,手握杀人剑,别人才会怕你。”
“但是,若只会挥舞长剑、乱杀人来恐吓群臣,这是不行的,迟早会有人铤而走险,所以,还得软硬兼施。”
“用利益拉拢他们,让他们明白,你既可以是利益损害者,也可是利益保障者,并且,会给他们带来新的利益。”
“加上你有大义名分,是储君登基,便是群臣理所当然的效忠者,他们都服从你,你,才拥有皇帝的完整权力。”
“但这需要制衡,而制衡是很难靠一个操纵者长期维持下去的。”
“这样的制衡,我可以做到,你,应该可以做到,可你的儿子、我的孙子,能做到么?未必。”
“权力的游戏,玩起来太艰难,一旦输了,就是身死族灭,如此重压之下,人的心态迟早会失衡,导致应对失当。”
“一个皇族之中,想要每一代的十来个皇子出现的人才,妥妥的压制官场人精们,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要用制度来实现这种对于服从的认同。”
李笠辛辛苦苦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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