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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回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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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七年,秋猎。

秋猎为弥,皇家每年都会举办以庆祝一年之收获,参与者皆为皇亲国戚世家贵族,以争夺捕猎的数目最多为标。

凡胜出着无论谁人,皆可向当今圣上求得一个赏赐,天子一言,犹金万两。

原主李子仪钟灵毓秀,文武同杰。故此皇帝破例准许其每年皆可同壮龄男子同台争筹。

椿木制成的牛皮大鼓置于猎场外围,李子仪坐在梳妆台前,贴身丫鬟玉眠仔细地为她挽着发冠,梳理云鬓。

“殿下,待会进去务必小心些,乱箭不长眼。”

“不必担心,我跟着哥哥就行。”李子仪看着镜中的自己,一身狩猎服,面上不施粉黛也眉眼越人,再将那发丝束起戴上发冠,眉眼五官间有几分英气。

玉眠将最后一缕黑丝放好,有些疑惑地问:“可是殿下之前不是说过,昱王殿下要专注夺筹,您不能总让他分心吗?”

呃……原主真贴心。

李子仪干笑几声,说:“对对对,我是说过。你不用担心我,我一个人没事。”

鼓声鸣起,翻身上马,李子仪将箭篓背在身上,为了掩饰马技的拙劣,她捻了副成竹在胸的样子缓步走进猎场。

周遭黄土扬起,马蹄声四起,各路皇子王孙驾马疾驰,束发翻飞,飒爽英姿。

长治七年,长公主在秋猎时因为走失遇到了男主角而故事开始。

可是秋猎用的是皇家猎场,足见覆地几余里,野兽几余只,皇帝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由何而来长公主走丢一事。

这漏洞百出的破原著。

李子仪漫无目的地驾马徐行,走了近半个时辰也不见几只活物现行,走到一块狭窄的径道时,忽见低矮的木丛中有动物窸动。

她立刻抽出箭来搭上弦,快箭射离箭弦,竟偏离了木丛数丈开来,不巧此刻有人骑马而来,那箭头直直刺向丛后停着的男人。

男人本也搭箭瞄准着猎物,注意到危险后迅速撤开脚步翻身下马,从背后抽出一箭作拦,三两招式就将来箭收于掌心。

李子仪慌忙驾马走近那人,不好意思的双手作十,道:“这位公子,实在抱歉。”

男人阔步走近她,将手中的箭归还,目光对上她,带着些探究。

男人身长六尺有余,发冠用一竹簪别着,身穿紫金色马褂,肩臂舒展匀称,五官隽朗清逸,没有过强的侵略性,狭魅的丹凤眼眼尾上挑,整体生的柔和好看。

这是……轩辕邺。

他拱手作揖,未作一言。

李子仪以为他尚在生气,急忙摆摆手说道:“都怪我箭艺不精,还请公子见谅。”

他欠了身,目光一寸寸扫过她的红马,最终将视线停留在她的腰间,视线停滞了会儿,只道一声“无碍”。

李子仪想起什么似的,慌忙将腰间的玉佩别进腰带里。

她自出生时贤仁皇后便在她腰间挂了个玉佩,据说那是皇帝耗费大精力从庙里求来的,那玉通体明黄,花纹样式镂空皆精细巧妙,其上刻一“仪”字,笔锋走势精旖,是闻名遐迩的宝物。

轩辕邺那么谨慎一个人,想必已是认出了她的身份。

李子仪正想着,就见他又作一揖,眉眼生疏寡淡,只道:“见过长公主。”说完便悄无声息地拉开二人距离,转过身去走远了些。

他复又走进那片茂丛内,单手从中拎起一只白色的兔子来,那兔子左前脚打着跛,此刻四脚朝天却也不闹腾。

他将那兔子捉到李子仪面前,笑得温和,说:“看上去殿下喜欢这只小东西。”

那只兔子毛色纯白,与猎场狂奔的其他杂毛野兔不同,性子也温顺,她确实喜欢,于是说:“美则美矣,出于猎场。”

轩辕邺歪头笑着看她,左手一松那只兔子就掉进了她马背上的猎物筐内,一字一顿地说:“那便送给公主殿下。”

末了,他纵身上马,滚边服扬起微风惹得周遭一阵林叶翻起,他那好听的声音散进微尘空气里。

他说:“冷器暗箭无眼,殿下切记,万分小心。”

望着他的身影离开了好一会儿,李子仪屏住的呼吸才得以恢复运动。

书中所写轩辕邺生性淡漠,不善与人交际。这些种种特征都难以让她与刚才见到的那人相挂钩。

她怀疑自己看了本假书。

还有,

这便是李子仪与轩辕邺的第一次相遇吗?

为什么和书中的不一样。

那书……更假了。

故事的细节更改了,但是相遇并未更改,也就是说只要她将一切事情往二人HE的方向推,剧情自然而然地就会水到渠成!

秋猎结束,昱王不负众望拔得头筹。

不管是因着皇子身份加持还是其他,反正他就是拔了头筹,按照礼数,他有向皇帝求愿的机会。

皇帝笑着,但脸上依旧有去不掉的肃杀气,毕竟帝王之相,难有慈悲。

李子仪坐在皇帝身边的一个偏座上,她在狩猎途中便佯作身体不适退了出来,此刻已经玩了许久的兔子了。

她将兔子递给身后的玉眠,转头就见昱王跪下身去,语气诚恳地说:“儿臣今日是想请求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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