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怨未了人先消(1 / 3)
腊月初一,初雪姗姗来迟。
福禄镇长街寂寥,月落无明,风雪呜咽。
入目皆是白茫茫的一片,整个长街如同被暴雪淹没。角落处,一层又一层的雪中冒出一颗乱糟糟的小脑袋。
嘶,好冷。那人哈出一口气,搓了搓自己冻僵的小手。
雪堆里缓缓爬出一衣衫褴褛的乞儿,四肢并用的找了个避风的角落蹲下来,看着自己的手掌,幼小,细弱,布满了冻疮,指甲里满是黑泥。
是我的手,不过,是我八岁时的样子。
我又重生了。
抬头看着这熟悉的街景,恍如隔世。我本是一个无名无姓的乞丐,这福禄镇是我流浪的地方。
此地民风和乐,阡陌交通,当今最久负盛名的门派扶鹿派就在不远的福禄山上,人群熙攘,景色尚佳,是不少富商的落脚处。
我便靠着这些富商的腰包活了这些年。一来我长得瘦弱,二来我较会哭闹,这些人中心善的则施舍我几个铜板,吝啬的便被我偷摸顺走几锭银子,如此偷鸡摸狗的活了几年,长到八岁。
第一世时,我听闻扶鹿派在招收弟子,扶鹿的门生个个一表人才,颇受尊敬,甚至比那寒门的秀才还要体面,于是我积财五年,跌跌撞撞的跋涉到扶鹿派里。
为什么是跋涉?扶鹿山不远,区区五十里,只是我因偷盗被人打断了一条腿,遂走得慢了些。
这五十里,仙人不过半日即可来回,而我走了五年。
只是我打点的不够,资质虽好,但为时已晚,根骨已被打坏了。扶鹿那麻子脸门人看我可怜,便放我入山,做了一个扫撒的婢女。这时我的心还是“红”的,便有些愚蠢,感谢那门人好心,给了他最后一块银子。那门人露出个呵呵的笑来。
若是如今的我定会狠狠的抽自己一嘴巴子。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好心,而是逃离了苦海。
原来修仙之地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掌门一等,资质最佳的弟子一等,修为尚可的次之,修为不佳的更低一等,至于婢女仆人什么的,当然是低到尘埃里了。在我之前,那门人因为一脸麻子而被排挤到看山门,我之后,则是一个瘦弱跛子最低一等了。
这样一来,我不但没有体面,反倒是更加辛苦了。一入门,连学堂都进不去,沦落为一最低等的仆人,开始大家还和和气气待我,不过两三日,便都看穿了我,一无修为,二无人脉,是个人尽可欺的跛子。于是,常常被人支使去打扫最高处冷冽的清溪阁。
每当我晃晃悠悠的在扶鹿清溪阁扫雪时,总被山风吹得哆哆嗦嗦的,站在扶鹿最高的山峰上。
我便想原来站的足够高,也不过是一只蝼蚁罢了。
我以为日子不会再难过了,八年后,扶鹿来了一位林家的掌门,听闻算命算得不错,这次是专来与扶鹿掌门商议大事的。
他一来,我便遭了殃。
扶鹿副掌门沈锦突然苦心教我功法,连夜强行打通我晦涩的经脉,我痛苦的修行几年,终于开了灵,却被她一炉子炼成了傀儡,被她驱使三十年,最终灰飞烟灭。
原来我并不是什么无名无姓的乞丐,反而命格特殊,适合‘炼器’,我是因这天煞孤星的命格被父母抛弃的。
真是老生常谈的话本剧情啊。
我乏味短暂、无人挂念的一生便就此结束了。
*
第二世,我回到了大雪纷飞的那夜,没再辛辛苦苦攒钱上山,却在一个冬日看见了沈锦,上辈子的恨意涌上心头,便在大街上坑了她一把,被她阴差阳错的收了关门弟子,彼时我经脉还未受损,并且资质尚可,又有上一世修行的记忆,于是事半功倍,十六岁便成了扶鹿的首徒,连天资卓绝的沈元清也比不上我,沈锦想要把我推进炉子都要费好大的力气。
为了防止我再度被炼成傀儡,我果断在林挽风来之前下山寻些出路,这世我修为精进,为人不复曾经的懦弱,行事也愈发狠辣。
人在江湖,拌一句嘴就拿鞭子将人抽成八戒,不顺眼就要杀人放火,惹出不少事端来,留的大名皆是扶鹿派第一弟子沈逸春,由于我的缘故,扶鹿派恶名远扬,沈锦气得要与我断绝关系。
我沈逸春便成了仙门败类,只要我在客栈坐下,方圆十里的修仙者便都逃之夭夭,坐下喝一口茶,寻仇的就不知死活的找上门来。
因而成了客栈的黑榜,狗与沈逸春不得入内。
唯一一次发善心是游历时喝醉了,救了一个长得不错的孩子,或者一只妖。可谁知,此人不仅不知感恩,甚至最后恩将仇报。
开始我并未留意,带着他流浪,栉风沐雨。
最后到燕平,邂逅了江氏的庶子江秋白。
那时我长街纵马,被仇人一箭射下,落在一身素衣的江秋白怀里。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他是我这血海深仇里,少见的善人。
他是燕平江氏的公子,却慷慨的将救我于水火的解药赠给我。
我感激不尽,暗自下定决心,等屠了扶鹿的豺狼,就来报答他。
于是我丢下曾经的小妖,孤身一人,登上了扶鹿山。
沈锦的面目依旧
↑返回顶部↑